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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00008750295H/2021-0013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1-08-10

南充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 关于印发《南充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创建期目标任务》的通知

时间:2021-08-10 | 来源:南充市林业局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经南充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成员单位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现将《南充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创建期(2020—2022年)目标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地落实。

一、压紧压实责任。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是本辖区“创森”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本辖区“创森”工作和工程实施。各地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强化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建设用地等要素保障,确保所有“创森”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是本系统“创森”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南充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工作规则》和《南充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专项工作组方案》(南创森指〔2021〕1号)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压紧压实行业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工作,确保“创森”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见效。

二、狠抓项目推进。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项目清单,实行挂图作战,顺排工序,倒排工期,抢抓节点,攻坚克难,加力推进创森“十大工程”“三大活动”,确保所有项目按期完成;要高度重视“创森”宣传工作,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知晓率、支持率、满意度,确保“创森”指标全面达标,圆满完成创建任务并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三、加强督查考核。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围绕时间节点、进度要求、质量标准和档案资料,督进度、督作风、督成效,并切实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创森”工作纳入对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创森”项目和活动有力有效推进。

 

 

南充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

2021年8月10日


南充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创建期(2020—2022年)目标任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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