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005656934739/2021-0014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1-02-26
文号
南市交发【2021】22号
有效性
有效

(已失效)关于印发《南充市市辖城区共享单车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得通知

时间:2021-03-02 11:04 | 来源:执法监督科

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南充市市辖城区共享单车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10226《南充市市辖城区共享单车管理实施意见(试行)》-.docx


南充市交通运输局

南充市公安局 

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中共南充市委宣传部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中国人民银行南充中心支行

2021年 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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