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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做好2024年年初预算和绩效目标编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22 10:14 | 来源:财务装备科

各科室、机关党委、各直属单位:

为了提高预算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优化支出结构,统筹急需项目,保障全局工作顺利开展。请各部门在分析2023年度已执行预算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南充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年初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预〔2023〕17号)文件精神,认真编制2024年度年初预算。现将我局2024年初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要求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专人落实,精细预算,严格落实好“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实事求是的组织编制。为确保我局2024年初预算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对漏报、逾期不报的,不予安排预算经费;不在预算范围内的支出,原则上不予安排。

二、编制原则

(一)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根据行业中长期规划,按照中、省、市工作安排和部门工作规划,结合部门、单位、科室职能职责,将在2024年度实施的项目,纳入2024年年初预算申报。

(二)突出重点,强化绩效管理。单位经费安排要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基础上,科学测算资金需求,为我局重大事项、重点工作留有足够的资金。申请的资金量必须有理有据,编制的预算申报必须报请分管领导审定并签字确认。对现有预算项目的绩效进行审核评估,对低效甚至无效的项目应当减少甚至取消经费支持。

(三)精心准备,做好资料搜集工作。一是备足项目依据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中省文件、工作规划、会议纪要、领导批示、工作方案、评审结论、招标合同、验收证明等。二是完善项目绩效资料,包括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绩效目标表、中期绩效监控报告等。以上资料须与预算项目一一对应。三是机关各科室和机关党委的预算申报资料于10月8日前送交章又心同志汇总上报,各直属单位的预算申报按市财政局工作要求实行分级负责申报,重大项目申报需事前报局党委和局分管领导审阅。

特此通知

                          

 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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