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511100008751386D/2022-0004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房地产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06-14

购买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二手房屋风险大

时间:2022-06-14 15:07 | 来源: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09条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才发生效力;未经登记的不发生效力。对于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实际上还未在该房屋上设定不动产物权,出卖人也只是基于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取得了物权请求权。买受未取得权属证书的二手房,因该房屋的所有权并未设定,可能存在很大的风险。假如有一天不能实现物权时,买受人只能基于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向出卖人请求返还购房款并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如出卖人出现了资不抵债的情况,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起诉,还有可能得不到房屋,所以,买二手房时一定要购买有合法权属登记手续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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