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511100008751386D/2023-0001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房地产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05-08
这些,你的小区公示了吗?
为保障业主的知情权,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南充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市房管局高坪办事处要求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就物业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收费项目及标准、合同履行情况等八项内容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向业主公示,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加强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应当公示事项如下:
(一)物业服务人的营业执照(执业证照)、投诉电话及物业服务人和项目负责人的信用信息;
(二)物业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标准和方式,合同履行情况;
(三)电梯、消防等具有专业技术要求的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维修保养记录以及安全运行状况;
(四)供水二次加压调节水箱清洗记录及水箱水质检测报告;
(五)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收益收支情况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六)物业服务用房使用情况;
(七)实施酬金制收费的,公布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
上述第一项至第四项的事项应当持续公开;其他事项,应当每半年至少公示一次,公示期不少于三十日;业主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广大业主们,上述事项你的小区公示了吗?如果没有公示,请致电市房管局高坪办事处进行反映,电话:0817-3360704、336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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