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全市聘请特邀监察员的公告
为拓宽政风行风监督渠道,我局拟在社会各界人士中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选聘特邀监察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在本市范围内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人士、民主党派人士、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成员、企事业单位人员以及服务对象和其他社会各界代表性人士中聘请。
二、工作职责
(一)宣传反腐倡廉工作方针、政策、进展和成效;
(二)参加局纪委组织的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政风行风监督检查以及有关的专题调研、业务咨询、信访接待和协助有关案件调查等工作;
(三)反应、转递人民群众对我局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由监察部门受理的申诉;
(四)反应、转递人民群众对我局监察对象政风行风建设的投诉;
(五)收集、提出、反应人民群众对我局纪检监察建设和纠风工作的意见、建议;
(六)办理局纪委委托的其他事项。
三、选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办事公道正派,热心服务群众,清正廉洁,虚心听取并如实反应社情民意;
(二)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能力,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三)熟悉与行政监察和纠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专业知识;
(四)热心行政监察和纠风工作,具有较丰富的经验,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参与监督检查工作;
(五)本人自愿,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四、选聘程序
(一)申请报名。申请方式采取个人书面申请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形式,报名需填写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特邀监察员审批表(在市房地产管理局官网http://www.ncfdj.gov.cn/下载),并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或照片电子底版,于2015年6月20日前持以上资料,在工作时间到市房管局纪委(市政府新区四号楼市房地产管理局607办公室)报名。联系人田代斌,联系电话2666566。
(二)考察审核。局纪委将专门组织人员通过咨询、谈话、调查、了解等方式进行审查,最后报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选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颁发证书。对公示无异议者,颁发聘用证书。
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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