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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砍掉小区大树 物业领罚+补种

时间:2022-11-24 09:21 | 来源:南充日报

顺庆区玉带北路二段西丽小区物业对小区绿化树修枝时,将其中5棵约为15年树龄的树木砍掉,引发居民质疑。11月23日,记者了解到,小区物业因未经审批擅自砍伐绿化树木已被园林部门处罚:在小区补栽30株树苗外,还被罚款500元。

“光头”大树长出绿叶

11月23日上午,记者来到西丽小区看到,此前被“重剪”的树木已纷纷冒出绿叶,在初冬时节为小区增添了些许生机。

靠近小区3幢的过道内,因树干被砍,残留的4个树桩已被挖掉,树坑被水泥填平;过道转角处绿化带中1棵被砍树木树桩仍然保留,其周边则栽了3棵小树苗;另外几处绿化带内也新栽有小树苗。

据了解,西丽小区绿化树在生长多年后枝繁叶茂,遇强降雨、刮大风天气时出现过树枝折断砸中车辆、差点伤人的事件;靠近3幢过道内,枝条下垂距地面较近,影响消防车辆通行,应小区业委会要求,物业对绿化树木修剪以消除隐患。在此过程中,物业将靠近3幢过道的5棵树龄约为15年、直径约为25厘米的大树砍掉。冒出绿叶的就是被修枝的树木,树桩就是大树被砍掉而留下来的。

擅砍树木物业领罚

“修枝前,西丽小区物业曾来我所咨询。”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园林绿化所所长林勇介绍,物业只对修枝提出咨询,未提及砍树,也没有办理砍伐树木的相关手续。

林勇说,该小区靠近3幢过道内的树木会挡住消防车,物业可采取“重剪”进行解决,将生长多年的树木砍掉实在可惜,如果“重剪”无法解决,需要移栽或砍伐,应向园林部门报批,而不得擅自作出砍伐的决定。

西丽小区物业擅自砍树一事经本报报道后,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特勤中队随即介入调查。该中队长赵胜利介绍,执法人员对物业未经审批擅自砍伐树木进行严厉批评,随后对物业处以500元罚款,并责令在小区内补栽30株树苗,弥补因树木被砍造成的损失。

陪同记者查看补栽树苗时,西丽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罗女士委屈地说,被砍树木产权属于小区,砍伐时得到小区业委会同意,物业是“好心办了坏事”。

移植砍伐须经园林部门同意

林勇表示,《南充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移植、砍伐胸径六厘米以上树木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处移植或者砍伐树木不足三十株的,应当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一处移植或者砍伐树木三十株以上的,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林勇提醒,虽然小区树木产权不属于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但根据《南充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城市树木移植、砍伐应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建议物业服务人员熟悉掌握相关规定,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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