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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热点问题权威解答

时间:2024-05-17 11:19 | 来源:南充日报

日前,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做客《1004南充综合广播》直播间,就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主持人:前段时间教体局召开了2024招生政策发布会,对许多热点问题做了解答。目前我市学前教育招生政策是怎样的?

答:我市学前教育招生坚持“公益普惠”“免试就近”“属地管理”基本原则,招生对象为年龄3-6周岁儿童,具有我市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均可入园,具体条件由各县(市、区)确定。4月30日前,各县(市、区)将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备案。5月10日起,各幼儿园向社会公布经审核同意的招生公告。幼儿园新生录取不以报名先后作为依据,如幼儿园登记的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如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按照“适龄、就近、年龄从大到小”的原则录取;教育优待对象按相关政策执行。

从2022年起,全市所有公办幼儿园使用“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全省系统”)招生,民办幼儿园在遵循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的前提下自主招生,并将录取结果上传至“全省系统”。全市所有幼儿园招生必须完成国网学籍注册。

主持人:有市民朋友询问,家长在南充上班,但是户籍在天津,家里小孩要在南充上幼儿园的话怎么办?

答:首先说明一下,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一般来说,幼儿园招生会遵循一定的区域划分原则,优先招收本区域内的适龄儿童。但是,具体的招生范围和条件可能会因各地政策、幼儿园类型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需要参考我市各地具体的幼儿园招生政策,了解是否有划定范围入园的规定。

同时,建议提前关注拟就读幼儿园的招生信息,了解报名时间、报名材料等相关要求,以便及时为孩子办理入园手续。

主持人:目前我市学前教育是如何收费呢?

答:目前,顺庆城区公办园幼儿保教费按南发改收费〔2020〕415号文件执行(省级示范园2050元/期/生、市级示范园1750元/期/生、普通园1300元/期/生);非营利性民办园、三区农村公办园、其他县(市、区)公办园由属地定价部门核定;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服务性收费包括伙食费、校车接送费,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

主持人:今年义务教育如何招生?

答:今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坚持四大原则,一是坚持“就近入学”。各县(市、区)根据辖区内学校布局、学位情况和适龄儿童人数,划定招生范围,推进就近入学全覆盖。二是坚持“免试入学”,严禁以任何考试或测评方式选拔学生、以各类竞赛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三是坚持“公民同招”,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所有招生纳入“全省招生系统”统一管理。四是坚持“属地管理”。“以县为主”组织开展招生工作。

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网上报名、统一组织录取、统一公开信息、统一时间安排。同时,制定了《2024年南充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表》,进一步明确了招生时间节点,确保招生工作有序推进。

主持人:有市民问,他的孩子今年9月20日满6岁,离就读一年级的条件只差20天,能不能在顺庆读小学?

答:不能。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7周岁。目前,我市九个县(市、区)执行的政策均是: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出生截止时间为8月31日,所以,未满6周岁的不能注册小学学籍。我们建议:明年秋季学期申请学位。

主持人:有市民问,他的孩子户籍在高坪,且户主是其法定监护人,想在户籍划片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报名需向学校提供什么材料?

答:(1)户籍证明: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明: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情况证明(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合同及发票、无房证明四者之一)原件及复印件。

主持人:另一种情况是孩子户籍在高坪,但户主不是其法定监护人,孩子应该在哪里就读一年级?

答: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主要依据是户籍或居住证,该孩子可在高坪划片区域内就读。

主持人:有市民朋友询问,进城务工的人员,孩子就读应该提交什么材料?

答: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就业人员子女申请在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在现居住地连续不间断居住一年以上(截止2023年8月31日)的证明。

(3)从业证明:务工人员出具其与顺庆区内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经商人员出具其作为法人代表在市监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纳税或免税证明。务工及经商人员均须提供近一年由用工、经商单位在顺庆区社保机构连续购买12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及缴费凭证。

(4)住房证明:购房者提供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合同及发票其中之一;租房者提供在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主持人:要如何办理呢?

答:凡是符合异地入学条件的学生,如随迁、工作调动、境外(边疆)务工、购房入户,应于每年的7月20日之前,填报《南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异地入学申请表》,并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原就读地教科体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向拟就读地教科体局申请学位。申请市外学位的学生,需向原就读地教科体局提供接收地入学函。

主持人: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公办学位如何保障?

答: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如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仍按划片就近入学的方式就读公办学校。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

主持人:义务教育是如何收费的?

答:目前按川府发(2016)9号、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川发改价格〔2019〕280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是“三免一补”政策:免除全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教科书费和作业本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寄宿生小学500元/期/生、初中625元/期/生和非寄宿生小学250元/期/生、初中312.5元/期/生)。二是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包括教辅资料费、课后服务费、研学旅行、伙食费、校服等,据实收取,按时结算。三是学生平安保险由学生家长自愿购买,学校不得代购。

主持人:现在每个学校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是怎么收费的?有什么规定吗?

答: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14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工作的实施意见》,学校为在校学生开展研学旅行实践活动,应合理测算研学旅行实践的费用开支(包括食宿、交通、门票等)预算及明细并告知家长,对应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承担的部分,可根据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收取服务性费用。相关服务由学校之外的机构或个人提供的,学校可代收代付相关费用,但不得强制或暗示学生参与,不得在代收费中营利。

交通运输部门对研学旅行实践交通出行的,严格落实儿童、学生票价优惠政策。场馆、景区、景点等按规定落实中小学生门票减免政策,优先提供相关服务。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对大中小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

承担研学旅行实践活动的单位要对城乡低保、孤儿、残疾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研学旅行实践给予费用减免。

主持人:中小学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活动每学年开展几次,是否有范围限制?

答: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14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21〕63号)文件要求,中小学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活动一般安排在小学四五六年级、初中一二年级、高中一二年级。学校按照“小学不出市(州)、初中不出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除外)、高中不出境”的原则,每学年组织安排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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