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集《南充市防止耕地撂荒促进粮食生产十六条措施》意见的结果公示
南充市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4月20日发布了《关于〈南充市防止耕地撂荒促进粮食生产十六条措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截至2023年4月26日,共收到反馈意见2条。现将征求意见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建议意见 |
采纳 情况 |
原因说明 |
1 |
1.化肥等农用物资淡储保供财政贴息 2.设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贴息 3.整合资源县域合理布局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贷款贴息 |
部分采纳 |
文件明确了“加大对粮食规模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支持”等内容,对“农资淡储、农业设施建设等”等具体事项贴息补贴,在相关管理办法中已有规定。 |
2 |
1.对散户农户来说,为防止撂荒,要发挥村集体的主体作用。对存在撂荒风险且多次劝导无效的,可由集体经济组织代管该幅耕地经营权恢复耕种。 2.乡镇可对接有行政执法权的区级部门,依土地管理法,收回撂荒两年以上土地。 3.长期无力耕种或举家外迁存在耕地撂荒风险的强制有偿退出承包经营权。 4.包地的老板也是一样的,依土地管理法,收回撂荒两年以上土地。 |
部分采纳 |
第2点不予采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均未明确规定“收回撂荒两年以上土地”。 第3点不予采纳,农业农村部已在试点探索建立农户承包地有偿退出机制,我市非试点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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