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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政协南充市委员会七届一次会议第37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时间:2022-09-29 16:45 |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唐利委员:

您提出《关于保障新业态下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建议》(第375号提案)收悉,经商市总工会、市发改委、市医疗保障局,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法律法规中承认新业态的劳动关系,将新型劳动关系纳入保护范围”的问题

今年初,我局会同市发改委、市交通局等11部门转发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南人社通〔2022〕3号),其中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企业应当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依法履行用人单位义务。支持鼓励企业与劳动者订立电子劳动合同。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指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等,按照民事法律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该文件已明确根据不同用工关系情形依法分类规范和指导,将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权益纳入保障范围。

二、关于“调整相关的社会保障政策,探索新的保障制度”的问题

目前,新业态就业人员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无政策和制度障碍。企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应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和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按规定组织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同时,积极引导其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应保尽保。

按照全省统一工作部署,积极落实新业态群体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4月初,我局联合市邮政管理局全面推进实施基层快递网点快递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明确快递企业和基层快递网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快递企业使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应督促劳务派遣公司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可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将快递企业和基层快递网点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畴。截至目前,已为全市7家快递参保试点企业办理8件工伤保险待遇,切实保障了快递员群体工伤认定,分散了企业用工风险。

三、关于“政府加强规范引导,推进新业态的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去年9月,我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10部门印发了《南充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部门配合、社会协同的工作格局,合力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促进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持续加强新业态领域用工监管,指导相关用人单位依法合规用工,规范签订劳动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全天24小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查处新业态就业违规问题,引导从业人员依法理性维权。去年以来,我们就围绕新业态企业公平就业、最低工资、休息休假等政策落实,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各类行政执法检查2次,常规督查检查4次,督促整改突出问题7条,现已累计处置新业态领域欠薪问题22件,督促签订劳动合同75人。全市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涉新业态案件54件,85%的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涉案金额230余万元,有效化解双方矛盾纠纷。

四、关于“组建完善的工会组织,充分维护新业态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问题。

2021年9月15日,市总工会印发了《南充市总工会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工作专项工作方案》,组建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围绕推动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收入、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工时工价、休息休假等权益,推动制定政策性文件,联合推进保障关爱货车司机、服务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等劳动者专项行动。以推动全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集中行动”为主线,大力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特别是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网约送餐员4个重点群体建会入会工作。加强市级各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强化协同配合,做好信息互通、政策联动、数据共享、资源整合等工作,形成推进落实合力。充分发挥好市政府与市级群团部门联席会议、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会与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行业组织机构联席会议等作用,通过联合开展调查研究、座谈交流、举办活动等,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提议,切实贯彻落实部省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政策措施,加大牵头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工作力度,将新业态就业人员的劳动权益保障纳入日常监察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内容中,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适时通报约谈和典型曝光,查处震慑不规范行为,以强有力的行动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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