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人夫妻在南充市外购房和还房贷可否提取公积金?
发布时间: 2025-05-15 来源: 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自2024年10月17日起,取消省内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的户籍限制,缴存人在省内异地购房和归还住房贷款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异地全款购买二手房的,在产权证取得半年后、一年内提取。下同);自2025年4月9日起,取消在重庆购房提取公积金的户籍限制,缴存人在重庆购房和归还住房贷款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在川渝两地以外购房的,提供本人或配偶在购房地的户籍证明或公积金缴存证明,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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