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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逾期超过六个月未进行年度审验车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南充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
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南充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对逾期6个月以上未进行年度审验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依法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具体车辆名单详见附件),被注销的车辆禁止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南充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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