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办事指南

时间:2017-11-19 16:21 | 来源: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南充市境内通信或者服务的无线电台(站),进行设置(新办)的申请和办理。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2005年国务院、中央军委第128号)第十一条。

三、申请条件

    (一)无线电设备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二)操作人员熟悉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业务技能和操作资格。

    (三)必要的无线电网络设计,工作环境安全可靠。

    (四)设台(站)单位或个人有相应的管理措施。

四、申请材料

    五、办理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向南充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经济信息化委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有效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对其出具受理通知书。

(三)审批。市经济信息化委审批或转报省经济信息化委审批后备案。

(四)领取。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

六、办理时限

总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一)行政审批决定时限:15个工作日。(二)核发电台执照及通知申请人取件时限:5个工作日。

    市经济信息化委审批事项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一)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无线电管理收费规定》;四川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无线电管理收费规定》的通知》(川价字费(1998)99号)。
    (二)收费标准:见四川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无线电管理收费规定》的通知》(川价字费(1998)99号)。

    八、审批决定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

九、数量限制

无。

十、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

南充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窗口电话:0817-2336665

南充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无线电管理科办公电话:0817-2801492

(二)网址。

市经济信息化委:http://www.ncsjxw.gov.cn

()投诉电话。

四川省行政效能投诉电话:96960

南充市政务服务中心:0817-2338833

十一、注意事项

    无。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要求

备注

1

单位(个人)书面申请书

原件1份

2

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和技术资料表

原件各1份

省无线电办公室网站下载申请表格

3

使用固定无线电台(站)和组建通信网络的用户,还须提交如下内容的可行性技术分析报告:

    <1>拟建台(网)的基本任务;

    <2>台站经纬度及地理、电磁环境条件;

    <3>覆盖范围或通信对象;

    <4>拟选用频段和建议工作频率及发射设备的输出功率;

    <5>拟采用天线的程式、高度、方向、增益;

    <6>电台(含移动台)数量和通信容量的初步估计。

原件1份

4

规划、环保部门批准意见

原件1份

凡设置中继站用户

5

根据需要报送的其他资料

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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