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府发〔2008〕33号)以及《南充市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公开办法》精神,结合实际,特编制《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公开范围
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请参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具体内容。
二、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程序
⑴信息形成或变更时确认公开属性;
⑵属主动公开范围按要求整理信息内容;
⑶经保密审查和文字审核后公开。
2、主动公开时限
各类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主动公开载体
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官方微信、政务微博、便民资料、公开栏、会议。
4、主动公开查询地址
南充市顺庆区镇泰路2号教育大厦6楼办公室
5、主动公开查询网址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http://jytyj.nanchong.gov.cn)
(二)依申请公开
1、依申请公开受理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提出信息公开申请。下列信息不予公开: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
2、依申请公开的处理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予以当场答复。对于不能当场答复的申请,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以下情况予以答复:属于公开范围的,明确公开时间、公开场所、公开方式,或直接向申请人提供;需延长公开期限的,及时说明延长的理由;属于不公开范围的,说明理由;属于公开范围且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指引告知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或者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告知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3、依申请公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采用现场询问、当面申请等方式提出公开申请,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申请时,可委托他人申请。
三、投诉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本机关进行投诉,或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南充市顺庆区镇泰路2号教育大厦6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联系电话:0817—2810011
传真号码:0817—2810006
邮政编码:63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