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充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6-28 11:36:08 |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3日至7月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及下属单位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开展了巡察,并于10月20日向市科技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一是组建工作机构。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巡察整改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二是迅速部署整改任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分析反思巡察反馈问题产生原因,安排部署问题整改工作,并从思想认识、整改标准、时限要求等方面作出详细安排、提出明确要求。集中整改期间研究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按期完成。三是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认真检视、深刻反思,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整改提升的要求。

(二)制定工作方案,压实整改责任。一是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组建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副局长柏正波分管负责,办公室具体起草整改方案。期间,召开专题会议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按程序审定后实施。二是逐项压实整改责任。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都有领导推动、科室落实。三是清单推进整改工作。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建立了“三张清单”,确保每项整改任务都举措具体、责任落实、时限明晰。

(三)跟踪督办问效,确保高效完成。一是党组持续研究推动。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并在日常各类会议、工作中,对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进行提醒督导。二是纪检、组织部门定期问效。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市委组织部先后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报告,并对整改滞后的责任领导进行督办和提醒谈话。三是牵头科室持续跟进。对进展滞后的科室给予督办提醒,针对尚未完成问题和最新反馈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期限有序推进完成。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问题1: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存在不足

(1)理论学习不够系统。局党组制定的年度学习计划不够全面,学习内容存在缺失。如未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2022年《中共南充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决定》等。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10月20日巡察反馈当天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2022年市委《决定》进行了补学。二是通过党支部会议组织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了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学习。三是完善了《2023年度学习计划》,健全了学习计划动态调整机制,下一步,将按要求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

(2)学习压力传导不足。局党组对理论学习更多停留在安排部署层面,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和下属单位监督指导不够,各支部理论学习成效不好。巡察谈话时,超过一半的谈话对象对“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等基本应知应会内容回答不全面、不准确。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主题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制定了学习清单,集中开展了理论知识学习。二是将理论考试纳入了2024年度学习计划,并于2023年12月21日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支部开展了理论知识考试。三是10月机关党委对各直属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了一次检查和督导。

(3)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局党组在传达学习上级重要精神时,存在未专题研究、未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贯彻落实举措的情况。如在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时,仅简单提出“对照抓好学习贯彻”,缺乏具体贯彻措施。

整改情况:出现此类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会议记录过于简单。一是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制定了《党组会议记录规范》,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办公室进行了集中学习。三是对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等重要事项,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进行了详细印发。

问题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4)把握国省重大机遇不够。局党组未完全站在国省大局高度谋划全市科技工作,对融入国省科技发展大局主动思考不足。如,南充高新区、南充国家农业科技园等重点园区建设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未纳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点支持对象,南充未纳入全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编制中的“一廊三带”科创主线布局。

整改情况:一是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向省科技厅汇报,争取将南充重点园区、平台纳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点支持对象和全省“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省科技厅领导表示支持。二是2023年,成功争取省科技厅支持南充高新区科技服务业集聚区项目资金400万元。下一步,我局将定期做好向上汇报,争取省科技厅更多倾斜支持。

(5)落实科技发展规划还有弱项。一是“十三五”重要指标完成未达标。2020年底,全市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方生产总值的比重仅为0.85%,远低于“十三五”规划的不低于1.98%的目标任务,比重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3,全国平均水平的1/4。二是“十四五”重点项目进展滞后。“十四五”规划的科创中心、双创中心进度较为滞后,阆中市科技成果展示中心等3个项目尚未启动。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力度,2023年兑现补助资金342万元。二是经主动向省科技厅争取,2023年11月9日,全省第二期研发投入统计培训班在南充举办,南充共组织50余户企业、科研院所参加培训,收到良好效果。三是2024年1月4日,召开全市2024年研发投入统计工作座谈会,对2024年研发投入统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对目标任务进行了指导性安排。四是已将研发投入等指标纳入县(市、区)目标考核体系,下一步将加大考核和督促指导力度,确保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五是对于“十四五”规划的科创中心、双创中心等,已督促项目建设主体加快建设进度,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6)推进科技扶贫工作成效不显。一是科技平台作用发挥欠佳。市科技局对“四川科技扶贫在线”平台运用不深入,信息员业务培训不足,专家活跃度不高,乡镇宣传推广不到位,科技兴村在线驿站覆盖率较低。二是科技特派员作用发挥不显。市科技局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督促检查较少,未与科协、农业等部门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科技服务力量未完全有效整合。三是科技帮扶资金监管失位。市科技局对2021年和2022年拨付阆中市洪山镇多宝村的40万元科技帮扶项目资金缺乏监管。据初步了解,项目资金挪作他用,基本用于清偿村民务工工资、解决历史遗留工程欠款等,未按原帮扶计划实施技术培训、柑橘产业园管护等项目,帮扶资金存在廉政安全风险,具体使用情况有待进一步核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我市“四川科技兴村在线”市县两级平台共完成在线咨询数15502条,完成目标任务的140.9%。建成“四川科技兴村”驿站838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39.67%。被省科技厅表扬为“四川科技兴村在线”平台先进集体和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集体。二是对于洪山镇多宝村科技帮扶资金违规挪用问题,2023年12月18日,市科技局机关纪委书记杨焱、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张富诚等4人组成调查组前往阆中市洪山镇多宝村调查核实市科技局定点帮扶多宝村专项资金40万元使用情况,共调查访谈村“两委”干部5人,收集务工花名册、务工工资明细账等资料,同时抽查核实村民务工情况。对多宝村驻村原第一书记唐海岽进行批评教育。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已将此项问题移交到阆中市纪委监委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目前正在调查中。三是对于2023年度帮扶资金的使用,局党组严格要求被帮扶乡镇明确资金使用项目,并安排局机关纪委定期检查,确保帮扶资金专款专用。

问题3:科技项目实施还有漏洞

(7)项目申报审核不严格。存在企业伪造资料骗取资金、违规批准实施项目等情况。如2018年,市科技局将不符合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的四川阿腾科技有限公司纳入项目实施名单,导致其违规获得市级科技资金10万元。同时在科技项目上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如市生产力中心2018年-2022年共获取科技项目资金649.73万元,又自行组织项目验收。

整改情况:一是经组建调查组对四川阿腾科技违规获得科技项目一事进行调查,发现我局业务科室、分管领导存在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经党组研究,对仍在我局工作的时任分管领导给予批评教育,并对成果管理与科普科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修订完善了《南充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了认真学习。三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南充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督促市生产力中心履行“回避”责任,主动向局机关申请验收,避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况发生。

(8)项目监督不到位。未严格执行科技计划项目监督检查办法,对科技项目监督检查频次不足,检查过程不深入,检查结果运用不充分。如2020年,市科技局对国家级高新区创建项目缺乏监管,导致项目申报方案中两期专题片未制作,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2020年创建国家高新区的两期专题片南充高新区管委会按要求完成了制作。二是按规定对正在实施的9个重大科技项目开展了中期监督检查。三是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执行《南充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按规定开展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中期监督检查。

(9)项目验收不规范。一是项目验收流于形式。市科技局项目验收资料普遍存在关键签字缺失、验收时间逻辑不符等问题。如“药品供应链管理集成系统建设”项目申请验收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但专家验收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验收结论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二是自行扩大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范围。委托试点范围之外的川北医学院对本单位申报的科技项目自行验收。三是逾期未验收问题突出。截至2022年底,市科技局共有305个逾期未验收项目,其中17个项目系2012年申报。四是跨领域验收情况普遍存在。抽查发现,2018年-2022年科技项目资料中,部分验收专家专业领域与项目内容无关。如,2018年“基于光纤传感器的工业机器人设计与应用”项目,抽取了药剂学、农业类专家参与验收。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23日,组织相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南充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工作水平。二是开展了到期未验收科技项目集中清理专项行动,目前已完成到期项目验收的85%。三是2023年12月27日印发了《评审专家抽取工作制度》(南市科发〔2023〕94号),明确了提供的候选专家名单原则上不出现跨领域参与项目立项评审、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科技项目绩效评价、科技赛事活动评选。四是2024年3月印发了《南充市科技计划项目自主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南市科发〔2024〕14号),进一步规范委托川北医学院等自主验收工作。五是对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问题4: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够扎实

(10)联系服务企业不紧密。主动服务企业不够,深入企业调研不足,2023年4月才建立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对项目申报培训指导欠缺,企业申报资料质量普遍不高,导致部分项目专家评审分数较低。如2022年吉利汽车、星河生物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由于申报资料质量不高,在专家评审环节就被淘汰。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结合主题教育工作,深入科研院所、科技平台、企业、帮扶村开展调研走访,协调解决具体问题16项,科技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二是组织业务科室对吉利汽车、星河生物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了专题辅导,因企业目前仍然存在硬性指标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培育,指导企业加快补齐短板。2023年,我局成功支持阆中永生爆破创成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1)督促资金拨付不到位。市科技局对县(市、区)科技项目资金拨付不到位问题督促不够、措施乏力,直至此轮巡察入驻,全市仍有4个县区2022年度科技项目资金未足额拨付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县(市、区)科技专项经费拨付情况进行了督办。二是联合财政部门开展了专项督查。三是将资金拨付情况纳入了对县(市、区)科技部门的目标考核。下一步,我局将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督促县(市、区)科技项目资金按要求拨付到位。

(12)惠企政策宣传不深入。市科技局对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等惠企政策宣传力度不够,企业对政策的知晓率不够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我局利用门户网站宣传政策信息近200余条。二是利用省科技厅研发投入统计培训、高新技术企业培训、省院省校科技资源对接活动、中国创新挑战赛等会议活动以及宪法宣传日、国家安全宣传日等,发放政策宣传资料1000余份。

问题5:助推现代化中心城市建设差距明显

(13)重点工作质效不够高。一是园区创建进展缓慢。自2019年市科技局启动国家高新区创建以来,措施乏力、推进缓慢,至今还未纳入国家科技部考察计划。二是重要指标排名下降。2018年以来,全市高新技术产业营业收入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全省排名呈下降趋势,且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未列入全省“第一方阵”。

整改情况:一是国家高新区创建方面,南充高新区在管理体制、平台能级等方面的短板已经补齐,已经具备了创建国家高新区的各项条件,目前受机构改革工作影响,工作进展较慢。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上汇报和协调指导力度,同时督促南充高新区管委会履行好主体责任,力争及早创建成功。二是2023年,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99户,同比增长39.2%,突破了历史最大增幅,提前超额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高新技术企业预计突破1000亿元。技术合同登记额达到9.36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3.7%、同比增长51.7%。

(14)科技支撑作用不明显。全市尚未形成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科创投入资金总量较低,地方财政科技支出比例总体呈下降趋势,2021年在全省18个地级市中排名倒数第二,同时科技调研成果质量不高,在中省级重要刊物上发表仅有1篇。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协调市级财政部门,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二是大力推广“天府科创贷”,我市获贷金额达2.53亿元、居全省第三位,得到了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发文表扬。三是《浅析区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与对策——以南充市为例》成功在省级《决策咨询》刊物2023年第二期发表,今后将持续加大省级刊物投稿力度。

(15)推动创新发展有欠缺。一是平台培育不够。南充目前仅有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个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能级创新平台在全省占比较低,与区域中心城市地位明显不相匹配。二是成果转化不好。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够健全,未及时更新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地方资金投入比例较低,推动科研院校与企业需求对接乏力,科研成果与企业产业需求脱节,经济社会效益不高,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如2022年市本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投入300万元,仅占市本级专项资金总额的6.4%。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全市新增国家级创新平台2个、省级创新平台6个。其中,川北医学院成功创建“国家放射与治疗”和“国家消化系统疾病”两个国家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川东北区域中心,川北医学院、市中心医院成功创建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仪陇电商产业园成功创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阆中永生爆破成功创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成国防教育科普基地、营山双实研学基地成功认定为省级科普基地。二是2023年,为进一步提升成果转化效率,我局大力实施成果转化项目,将省级转移支付资金498万元全部用于科技成果转化,市本级配套成果转化资金100万元。加快创建成果转化平台,推荐申报省级中试研发平台2家。着力畅通成果转化渠道,成功举办第七届中国创新挑战赛(南充)暨省院省校科技创新资源对接活动、川渝科研机构南充行活动、川渝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第八届中国创新挑战赛(南充)、第七届“嘉英荟·南充双创大赛”等系列活动,成功签订合作协议65份,金额达6510万元,有效解决南充产业技术难题42项。

问题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16)组织领导不到位。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更新不及时,对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着力不够,意识形态工作专职人员较少,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经党组会审议,及时对我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配齐配强意识形态工作力量,扎实有力推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17)责任落实不到位。2019年-2022年,局党组未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未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制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二是10月党组对第四季度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题安排和部署。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定期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按规定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工作。

(18)监督考核不到位。未及时更新2018年出台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制度》,部分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材料无意识形态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制度》,将严格按要求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工作。二是按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了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组成部分,机关党委对班子成员材料进行了把关。

问题7: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19)个别决策违反规定。抽查发现,2019年10月12日,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2019年国家高新区、国家农高区创建工作经费使用事项时,议定“自身留100万,用于自身发生费用,高新区管委会550万,西充农高区管委会100万”。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11日,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是重新修订印发了党组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进行了规范。下一步,局党组将严格执行,依法依规决策单位重大事项。

(20)部分事项议而不决。一度存在对拟提交党组会研究的事项会前论证思考不充分,会议研究未能做出决策的情况。如,2018年10月19日研究推荐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人员事项、2018年12月11日研究第一届嘉英荟·南充双创大赛经费预算事宜,局党组会研究后未形成决定。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对于需要提请党组审议事项上会前的程序进行了严格规范。二是对新修订了《党组议事规则》,在党组(扩大)会上进行了认真学习。三是巡察整改以来,我局全部提请党组审议的重要事项,相关科室均在上会前充分征求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意见,并形成书面请示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签后列入党组议题。

(21)部分决策研究不细。市科技局对部分科技项目研究较为粗放,会议记录大多仅有议题,缺乏具体内容,不能完整反映研究情况。如2021年,市科技局将“帮扶资金、市老科协科普经费50万元”打捆研究,未细化两个项目具体支出金额。

整改情况:一是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在研究2023年度科技项目资金安排工作中,对帮扶村资金的研究单独列为议题,由办公室会前向局党组书面报送了提请党组审议的请示,逐一说明了帮扶资金的具体事项,经党组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问题8:工作作风不够严实

(22)会议记录简单敷衍。市科技局及下属单位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时,普遍存在研究过程记录简单、要素记录不全、记录内容涂改添加等问题。如,市生产力中心支部活动仅记录标题,甚至个别标题和组织生活会发言内容直接打省略号。2020年3月18日,市科情所支部开支委会研究的却是3月19日服务器故障事项。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会议记录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了会议记录的要素、要求,督促会议记录人员按要求履职。二是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会议记录人员对《会议记录工作规范》进行了学习。三是对相关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23)个别资料照搬照抄。抽查发现,市科技局原主要领导陈xx的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内容基本一致。市科情所支部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要点与局机关工作要点内容基本相同。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2023年度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党组书记亲自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三是结合主题教育,10月13日、10月18日机关党委分别对直属单位党支部进行了检查和指导,提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问题9: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24)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一是办公用品未实施网上商城购买。2019年4月8日,市科技局直接在南充市顺庆区雄志电子经营部购买耗材3.34万元。二是车辆租赁不合规。2018年10月,市科技局在接待外地考察时,未在定点企业包车租赁。三是未履行个税代扣代缴义务。2018年,市科技局向郑祖平发放南充市科技发展突出贡献奖20万元,未按要求履行个税代扣代缴义务。四是僵尸账户未及时清理。市生产力中心对已存在近35年的账户未及时清理销户。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9日,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南充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办法(试行)》。二是2023年12月11日,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我局新出台的《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会议活动管理的通知》。三是已督促郑祖平完成个税补缴4万元。四是已完成“天诚信用社”账户的销户。

(25)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离退休活动经费管理不合规。2018年-2022年,市科技局将离退休活动经费直接拨付至退休人员个人账户,且2018年离退休活动经费开支含有生日慰问金2700元、电话费补贴6000元。二是现金支付慰问费。2020年-2021年,市科技局工会账户现金支付慰问金4.09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离退休支部生日慰问金2700元已退回,电话补贴6000元实为老年支部工作补贴,具体政策依据为《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中共南充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共南充市委老干部局关于推进全市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五基”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南委老〔2019〕15号)(支部书记2400元、两名委员各1800元)。二是已对离退休支部活动经费拨付进行规范,2023年度变更为离退休支部按规定到机关报销。三是已重新开设工会账户,对工会经费严格按规定收支管理。

(26)非税收入上缴不合规。一是查新费上缴不及时。抽查发现,2021年-2022年市科情所收取的查新费9.21万元,未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二是截留房租收入。2022年市生产力中心截留房租收入3.18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

整改情况:一是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已开通查新经费网上支付功能。经向非税中心申请,与开户银行协调,目前全部实现线上缴费,直接缴入国库。2021年收到查新费51250元,缴入国库51250元,2022年收到查新费40800元,缴入国库40800元,共计缴入国库92050元。二是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已于2023年10月10日将3.18万元房租及2023年度到期房租一并上交财政专户。三是已对下属事业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7)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抽查发现,市科技局2020年7月购置的2套价值3.2万元的净水器、2021年与2022年购置的办公桌椅未记入固定资产账。

整改情况:已按规定完成固定资产补记入账,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问题10: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

(28)公杂费未减半。2018年-2019年,市科技局在单位派车的情况下公杂费未减半,9人多报销差旅费670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南充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二是已对2018年-2019年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全面复核,共计35人因公杂费未减半超额报销2000元,目前已全部退回。三是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规定,落实财务人员审核责任,严格按规定报销。

(29)白条入账。2018年,市科技局白条报销职工出差机票费用1000元。

整改情况:白条入账确因时任局主要领导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治蜀兴川执政骨干递进培养“一把手”提能工程培训班机票丢失导致。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报销凭证审核把关,严格按规定报销相关费用。

(30)违规报销差旅费。2021年,市科技局组织开展赴遵义党史教育活动、“重走长征路、奋进新征程”党史教育活动,违规报销差旅费3.47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南充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二是已对相关党史活动报销差旅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其中,清理并退回机关超额报销差旅费23260元、清理并退回市科技情报研究所超额报销差旅费5460元、清理并退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超额报销差旅费5980元,合计退回34700元。三是对报销差旅费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31)超额发放应休未休年休假补助。市科技局未严格执行“发放人数和发放天数不过半”要求,超范围、超标准发放2018年和2019年应休未休年休假补助16.57万元。

整改情况:已对2018-2019年度应休未休年休假补助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超标准、超范围发放补助进行了清退,共计退回补助资金89158元。

(32)违规发放慰问物资。2018年,市科技局违规向13名职工子女发放价值2600元的“六一”慰问物资。

整改情况:已按规定退回“六一”慰问物资等额资金2600元。

问题11:项目采购不够规范

(33)采购方式不合规。一是未按规定上报审核。2018年市科技局实施的“创新南充”宣传项目,采购预算价为30万元,未按规定报市财政局审核,而是自行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二是未履行内部采购流程。如2020年市科技局直接与北京昆仑创新规划设计研究公司签订了29万元的创建国家高新区咨询指导服务项目合同。三是拆分采购项目。2021年市科技局实施第六届创新挑战赛,将赛事服务项目拆分为5个子项目实施内部采购。

整改情况:一是新制定印发市科技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对采购方式、程序进行了严格规范。二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市级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及网上备案流程》。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采购制度,按规定的程序实施政府采购。

(34)项目评审不合规。如2018年,市科技局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的办公区域卫生间维修工程,磋商环节主要项目资料缺失;2022年,市科技局组织实施的南充市省级创新型城市建设方案编制服务内部采购项目,擅自扩大评审专家自由裁量权,部分评审专家对投标公司分项评分表只打总分,未打分项评分。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市科技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通知文件中对不同采购方式的评审程序进行了严格规范,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在重大赛事活动中,严格限制评审专家自由裁量权,要求评审专家进行分项打分。

(35)项目验收不合规。2018年-2022年市科技局实施的宣传展板制作、宣传手册印制、奖牌制作等合计13.98万元无收货人和验收记录;2022年实施的会议室维修1.3万元仅一人验收,且验收报告无开工、竣工时间;2022年12月政务公开栏制作1.57万元,验收小组成员仅有两人。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市科技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通知文件中对项目验收工作进行了详细规范,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二是按规定完善了项目验收资料,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执行验收规定,按程序和要求组织人员验收。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问题12:党风廉政建设有待加强

(36)安排部署不到位。局党组2021年、2022年每年仅一、二季度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次数不足,且仅有标题无相关部署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严格按要求每季度研究部署了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下一步,局党组将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研究、部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7)风险防控不严密。一是制度刚性约束不够。市科技局2022年9月前未建立项目立项原则,目前制定的项目立项原则还未完全杜绝自由裁量权力,存在廉政风险。二是内部审计未开展。按照市科技局“三定方案”,政策法规科负责审计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但2018年至今,相关审计工作并未实施,2022年12月才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办法》。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我局严格规范制定了《2023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原则》,对项目立项的条件、立项的比例进行了全面限制,严格按照专家评分从高到低立项,全面限制了单位的自由裁量权。二是已制定印发《内部审计工作办法》,今后将每年开展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问题13:党建基础工作不够牢固

(38)党员发展不严肃。市科情所支部接收卢xx为预备党员,无发展对象资料和培训资料。市生产力中心支部确定杨x、伍xx为发展对象,培养介绍人未发表意见,未在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上签字。市生产力中心支部的何x、谯x的党员发展资料错字频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前后不一致,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次数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党支部书记开展发展党员专题学习。二是对存在疏漏的党员发展资料进行了完善。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基层党支部建设力度,持续提升党支部书记工作水平,规范开展党员发展工作。

(39)组织生活开展不到位。市科情所支部党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基本未开展,2018年以来仅开展4次党课、1次主题党日活动。市生产力中心支部2018年以来仅开展4次党课,2018年和2019年未召开支委会,主题党日活动基本以学习为主,活动形式单一。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支部基本未对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4日,各支部向机关党委汇报了主题教育开展情况,10月13日、10月18日机关党委分别对直属单位主题教育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指导。二是按要求对2023年各支部“三会一课”情况进行了公示。

(40)党费收缴不规范。一是收缴不及时。市科技局及下属单位支部普遍按季度或半年收缴党费。二是收缴不足额。市生产力中心和市科情所支部收缴党费普遍存在四舍五入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1日机关支部召开会议对党章进行了专题学习,并开展集中收缴党费活动。二是2023年12月7日机关党委组织党支部书记对党费收缴标准、党员发展流程进行了学习。三是对2018年以来科情所党支部、生产力促进中心党支部少交的党费进行补交。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规定按期足额收缴党费。

问题14:选人用人工作还需规范 

(41)干部选任把关不严谨。一是选任酝酿不充分。如2022年9月提拔徐xx时,动议方案未动议到具体岗位。二是人选把关不充分。多批次提任人选的综合考察报告无党组领导审签意见。如2022年4月提拔陈xx时形成的综合考察报告主要领导未审签。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11日已组织班子成员及人事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已对近3年开展的职务职级晋升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对存在疏漏的资料进行了完善。三是对办公室人事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加强了同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室的联系,机构改革期间,暂停了干部职务和职级晋升。

(42)选任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等额确定会议推荐人选。如2021年8月提拔唐xx时,未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差额提出参考人选。二是未按规定开展延伸考察。如2022年9月推荐考察徐xx时,其调入市科技局未满2年,未到原单位开展延伸考察。

整改情况:一是详细梳理编制形成了人事工作流程资料清单,并组织人事工作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二是已在党组(扩大)会上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人事工作。

(43)选任基础工作不扎实。一是档案归档不规范。如唐xx档案内职务任免时以文件代替干部任免审批表归入档案,考察材料、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未归入档案。二是任前公示不严谨。2021年8月提拔唐xx时,任前公示结束后未形成公示结果报告。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回头看”工作,对职级并行后的人事档案资料进行了全面梳理自查。二是对干部人事档案不完善的地方进行了规范完善。三是详细梳理编制形成了人事工作流程资料清单,按要求形成《任前公示结果的报告》。下一步,我将将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归档管理要求,规范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同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人事工作。

问题15:派驻纪检组履职不够充分

(44)监督能力有待提高。对廉政风险较高的科技项目资金监管参与不够,措施欠缺,未发现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专人负责联系市科技局,加强与市科技局机关纪委书记的工作对接,加强对市科技局的监督。二是列席市科技局2023年度第18次党组(扩大)会议,监督审议2023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立案方案。三是列席市科技局2023年度第20次党组(扩大)会议,会议审议研究了2023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配置方案、拨付帮扶村及挂职干部联系镇(村)资金事宜、2023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方案等“三重一大”事项3项。四是单独听取市科技局分管巡察工作的领导对该单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情况汇报,督促市科技局按时间进度做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五是组务会上专题研究市科技局驻村帮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并安排人员会同市科技局机关纪委深入阆中洪山镇多宝村核查巡察反馈驻村问题情况。

(45)监督触角延伸不深。主动参与市科技局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不足,日常偏重于机关财务监督,对帮扶资金使用情况、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部位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参加市科技局相关活动,主动上门请教学习了解市科技局项目申报、专家评审等相关知识。二是督促市科技局梳理并填报重大事项清单,梳理廉政风险点并做好防控措施。三是监督第七届“嘉英荟”南充双创大赛总决赛,任组长在开幕式上宣读评审工作纪律。四是压紧压实责任开展监督单位联席会,督促组织召开七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问题督促整改推进会。五是组织召开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测评收集问题督促整改工作会。

问题16: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存在欠缺

(46)个别问题反弹回潮。如上轮常规巡察反馈的“系统内部混岗问题突出”问题,本轮巡察仍发现存在大量借调、聘用人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3名外单位借用人员进行了清退。二是对于确需从直属单位借用的人员办理了顶岗锻炼手续。

(47)部分问题整改进度滞后。主要表现在2022年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的部分问题,如对反馈的“党组织对营商环境工作的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市科技局整改措施中明确于2022年10月底前修订《南充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但直至今年6月底才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全面完成问题整改。二是认真落实市科技局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科技系统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三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48)个别问题整改打折扣。对2022年审计反馈的企业重复申报科技项目及伪造资料等问题,市科技局仅禁止涉事企业在1-3年内申报省市科技项目,未严格按本单位制定的《南充市科技计划项目严重失信行为惩戒记录暂行办法》给予“5-10年内取消申报国省科技计划项目资格”的处理。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已完成《南充市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办法(试行)》的修订,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执行,按规定对科研失信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强化巡察结果综合运用,局党组将坚持严字当头,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深入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科技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开创科技工作新局面。

(一)提升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认识,强化党的宗旨意识,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讲话精神,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狠抓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的纪律,增强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认真查处,严格执纪。

(二)深刻对照反思,抓好整改落实。始终把巡察反馈问题当作政治交办件,主动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意识形态、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改不到位坚决返工,不达标准决不销号。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立行立改和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抓常抓细上下功夫,针对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加强综合分析研判,深挖细剖,从制度机制层面找出“病灶”,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固化整改成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17—8895566;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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