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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00008750295H/2021-0014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1-07-21

南充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 关于印发《南充市“市树、市花”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7-21 | 来源:南充市林业局

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南充市“市树、市花”评选活动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充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

2020年7月21日


南充市“市树、市花”评选活动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彰显独具魅力的城市文化底蕴和精神风貌,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根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在全市开展“市树、市花”评选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城市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市树、市花”评选活动,激发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热情,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绿化意识、生态意识和凝聚力、向心力,为建设成渝第二城、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次极核贡献力量。

二、目的意义

“市树、市花”是城市形象的重要标志,是城市地域环境、历史风貌、人文特色的浓缩和象征,是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体现,更是现代城市的一张响亮名片。设立“市树、市花”,充分展示我市独特的生态景观、人文景观、文化底蕴和精神风貌,对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南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评选标准

(一)市树标准

1. 适生性:适应性、抗逆性强,易繁殖,在南充分布广泛、栽植时间较长且生长表现良好的乡土树种。

2. 地域性:能够突出南充地方特色,象征性与指向性较强,市民认可度高。

3. 历史文化性:具有较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能够体现南充精神,代表南充形象。

4. 景观性:树形高大优美、枝繁叶茂、观赏性强的乔木,适宜于园林绿化和景观打造。

5. 经济性:经济或生态价值较高,有较好的培育前景。

(二)市花标准

1. 适生性:适应我市自然环境,易繁殖,有较广分布且生长表现良好。

2. 地域性:能够突出南充地方特色,象征性与指向性较强,市民认可度高。

3. 历史文化性:具有较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能够体现南充精神,代表南充形象。

4. 景观性:以观赏为主,花形花色优美,能够形成良好景观,深受市民喜爱。

5. 经济性:有较高的经济价值、推广价值。

四、实施步骤

评选工作自即日开始,到2020年10月20日结束,具体分为成立组委会、成立专家评审组、专家初选、宣传发动、市民评选、专家评审、审议公布、表彰奖励八个阶段。

(一)成立组委会(7月16日—7月21日)

为切实推进“市树、市花”评选工作,成立南充市“市树、市花”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市树、市花”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忠臣任主任,市政府副市长沈一凡任副主任,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人大城环资委主任委员,市政协人资环委主任,南充日报社、市教育和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广播电视台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于市林业局,由市林业局局长曹健任办公室主任。

(二)成立专家评审组(7月22日—7月26日)

负责“市树、市花”初选和评审。专家评审小组共13人,其中市委宣传部2人,行业专家9人(市教育和体育局1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人、市林业局2人、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1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人、市园林管理处1人、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1人、西华师范大学1人),市人大代表1人,市政协委员1人。

(三)专家初选(7月27日—7月31日)

专家组根据评选标准,初选树木和花卉各6个品种作为候选对象,并给出候选树木和花卉简介。

(四)宣传发动(8月1日—8月31日)

在新闻媒体与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连续刊登《关于开展南充市“市树、市花”评选活动的公告》,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评选标准、候选树种和方法步骤等。刊登时间:南充日报、南充晚报、南充新闻网、南充微报、南充电视台2周,市政府、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1个月。

(五)市民评选(9月1日—9月7日)

市民通过新闻媒体与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了解“市树、市花”评选标准、候选种类及简介,以信函、网络、短信等方式,一人一票对候选对象进行投票。市民可在“市树、市花”候选对象外各自荐1个品种,并给出自荐理由。信函、网络、短信投票均需填写身份证号码等个人相关信息,一个身份证号码限选择一种投票方式,且只能投一次。未如实填写身份证号码的视为无效票。市创森办对广大市民投票评选情况进行收集、统计。

1. 信函投票。市民填写在南充日报、南充晚报上刊登的“市树、市花”评选活动公告中的纸质选票(可复印),填写后沿虚线剪下,邮寄或送至市创森办(南充市顺庆区玉带北路二段47号南充市林业局401室),信封上标明“市树、市花”评选字样。

2. 网络投票。在市政府及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南充林业网、南充新闻网、南充微报开通网络投票,市民点击“市树、市花”评选页面,选中自己心中喜爱的“市树、市花”或各自荐1个品种。

3. 短信投票。市民按照发布的“市树、市花”评选活动公告,将选择的候选种类序号与名称(或自荐种类),以及投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过编辑短信的方式发送到指定手机号码。

(六)专家评审(9月8日—9月14日)

专家组根据市民投票结果和评选标准对“市树、市花”进行评审,分别形成2个备选的“市树、市花”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七)审议公布(9月15日—9月30日)

市委、市政府对备选的“市树、市花”方案进行审定,确定南充“市树、市花”,再由市政府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正式颁布,并在相关新闻媒体上公布“市树、市花”评选结果。

(八)表彰奖励(10月8日—10月20日)

评选活动结束后,将从所推荐的“市树、市花”与最终评选结果一致的个人中,各抽取50名幸运市民,给予表彰奖励,并颁发奖品和证书。

五、职责分工

(一)本次“市树、市花”评选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并具体负责安排落实、协调“市树、市花”评选活动中的宣传推介等工作。

(二)市林业局全程参与“市树、市花”评选活动,并协助市委宣传部承办相关工作。

(三)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广大师生踊跃参加“市树、市花”评选活动中的宣传和投票工作。

(四)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南充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积极配合“市树、市花”评选活动的工作安排,保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市人大城环资委、市政协人资环委对“市树、市花”评选活动进行监督、建议。

(六)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市树、市花”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各部门要按各自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强力推进“市树、市花”评选工作,确保任务完成。

(二)深入宣传发动。要深入发动、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评选氛围,确保广大市民踊跃参与。

(三)落实经费保障。“市树、市花”评选过程涉及面广、程序复杂,市财政要落实评选经费,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协作配合。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坚持分工不分家、打好整体仗,切实加强沟通与配合,确保评选工作做好做实。

七、联系方式

组委会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玉带北路二段47号南充林业局401室(市创森办)

邮编:637000

联系人:曹巧林、余俊里

咨询电话:0817—2893813、15228110303、18283583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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