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时间:2022-06-06 18:56 | 来源:


一、政策背景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建设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决策部署以来,尤其是党的十七大之后,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制度建设稳步推进,但当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作还存在基础比较薄弱,岗位不明确,投入不足人才数量缺口很大、能力素质不高、结构不太合理等问题。2011年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民政部等18个部门和组织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来,各地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积极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我市根据四川省民政厅联合省委组织部、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印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万人培养工程实施意见》(川民发〔2020105号)和2022年四川省发布的《四川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川民发〔202210号),以五大重点带动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多领域发展,积极探索适合本土社会工作人才发展的路径,2022年,市民政局联合财政局、组织部、人社局发布《南充市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南民发〔202259号,以下简称《意见》),于325日正式实施。

二、政策意义

(一)构建了社会工作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意见》围绕人才发展周期,着力探索育、用、留新模式、新机制,构建人才成长良好生态。创新人才培养方式,推动非学历教育与学历教育相结合、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相衔接、职业道德与专业价值伦理相融通,稳步提升人才质量。持续实施社工人才培养计划,加强社会工作管理人才培养、实务人才培训和非专业人员的培训,优化我市社工人才布局,构建优质人才梯队。

(二)营造了社会工作人才认同的社会氛围。当前社会大众对社会工作的认可度普遍偏低,《意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推动、社会组织运作、公众广泛参与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发展格局,促进我市各级各部门共同促进社会工作人才发展工作,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数量、结构和素质能力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逐步获得社会的认可,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建全了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的制度保障。《意见》明确了形成社会工作员、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四层级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梯型体系,建立了贯穿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社工入职教育和社工继续教育各阶段衔接的学历教育、专业培训、知识普及和能力提升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了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保障等方面政策,健全了我市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有制度保障。

三、主要内容

一是抓实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工程。第一,建立社会工作员培养与考评体系。推动建立南充市社会工作员培养与考评体系,支持城乡社区工作者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员考试认定,形成社会工作员、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四层级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梯型体系。制定社会工作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加强对社会工作人才培训机构的评估和监督。第二,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纳入全市人才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制定科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规划。探索建立贯穿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社工入职教育和社工继续教育各阶段衔接的学历教育、专业培训、知识普及和能力提升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发挥驻南设立社会工作专业的高等院校优势和资源,加强校地合作,设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继续教育和实习实训基地。在市本级和县(市、区)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中心、平台型和枢纽型社会组织、继续教育学院、城乡社区、公益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组织等挂牌建立10个培训教育基地和实习实训基地。第三,组建社会工作专家库。从省内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一线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专业教师、相关部门和单位社会工作管理人员中遴选优秀人才,组建一支涵盖社会工作管理、理论、实务三个领域专家库,积极参与我市社会工作行业标准研制、社会工作人才培训、督导人才选拔、社会工作项目督导评估等工作。第四,实施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选培计划。按照四川省高层次人才建设思路和标准要求,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分层培养力度,对通过国家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且长期在我市从事社会工作领域人员进行针对性重点培养,争取5年内培养6名能够承担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引领带动重任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发挥其社会工作行政、督导、研究、实务专业特长,推动全市社会工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二是抓实社会工作人才职业能力提升工程。对现有实际从事社会服务的人员尤其是城乡基层村(居)民自治组织、社区服务组织、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基层社会服务部门相关人员开展有计划、系统化培训,不断提升其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鼓励其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获得职业水平证书。积极适应社会工作行政管理、行业组织建设、服务机构发展和专业实务推进等需要,依托高等院校、知名公益类服务组织、公共服务机构和其他社会工作培训机构,加大各类社会工作管理人才培养力度,提高社会工作服务管理的科学化水平。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职业道德教育机制,强化其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认同感。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作风建设,培养扎根基层、注重实践、务实进取、甘于奉献和诚信友爱的良好作风。

三是抓实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普及工程。将社会工作知识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以及人民团体和有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中加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专题。对涉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党政部门、人民团体、相关事业单位、部分执法单位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社会工作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方法技能的普及培训。对教育工作者、医务工作者、司法工作者等与社会工作密切相关人员,进行相关普及培训,使其掌握一定的社会工作知识。着重对乡镇(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基层党组织干部、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下派基层锻炼干部和大学生,以及直接从事社会服务与管理一线人员普及社会工作知识,提升其专业服务与管理能力。

四、政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部门牵头揽总、民政部门综合协调、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加强党的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工作领域政治建设,率先实现社会工作领域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确保社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制度设计,研究制定专业社会工作发展政策。建立健全分层分类职级体系,健全职业评价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推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落实。开展南充市社会工作员考试认定工作,完善考试认定制度,支持城乡社区工作者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员考试认定。探索社会工作督导认证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者参加南充市督导认证,鼓励网格员、调解员等一线工作人员考取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定社工站(室)服务标准,推动社会工作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建立社会工作人才意见直通车制度,畅通社会工作人才建言献策的渠道。

(三)开发社工岗位。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按对象设岗位、以需求定数量的原则,在涉及社会工作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公益性社会组织中研究设定社会工作岗位,在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相关行政部门和群团组织中明确一批社会工作岗位,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持有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面向人民群众提供社会服务;相关事业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按照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人员结构等因素,内设一批社会工作岗位;在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中,着力开发一批社会工作岗位,吸纳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各县(市、区)根据实际,制定相应激励政策,统筹现有资金渠道落实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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