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铁拳”暨“春雷”行动典型案例(第三批)

时间:2024-06-11 15:35:00 |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铁拳”暨“春雷”行动开展以来,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护民生”为中心,紧紧围绕“保安全”“反欺诈”两大主题,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大、社会舆论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查处了一批民生领域违法案件。现将南充市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暨“春雷”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01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卫生院采取重复收费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案

2023年10月31日,该局执法人员对蓬安县某卫生院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院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时,收取了治疗费“静脉输液”费后,同时还收取“一次性使用袋式输液器带针”费,收费系统中记账类别为“材料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该卫生院的行为属于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2024年2月26日,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该卫生院违法所得4904.88元,罚款9809.76元。

    02嘉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液化石油气案

2023年11月8日,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销售的液化石油气开展监督抽检。经检验,当事人销售的液化石油气,铜片腐蚀(40℃,1h)项目不符合GB 11174-2011《液化石油气》商品丙丁烷混合物要求,该产品不合格。当事人购进该批次液化石油气1.63吨,2023年12月1日已销售完毕,销售金额共计11205元,获利3024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2024年4月19日,该局对其处罚款19000元,没收备样液化石油气10公斤,没收违法所得3024元。

    03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摩托车行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电动车案

2024年3月6日,该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在售的一辆“爱玛®”牌电动自行车型号为TDR9010-1Z,制造日期为2024-02-21,CCC证书发证日期为2023-12-07。该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上显示车辆配套电池为台州爱德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DZ48N-20EM,额定电压48V的锂电池。但该台“爱玛®”牌电动自行车内实际安装6块“天能®”牌(型号为6-DZF-21.8,12V21.8Ah)铅酸蓄电池,电压达72V。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2024年4月22日,该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5000元。

    04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丁某、何某销售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2023年12月6日,该局收到省抽不合格检验报告,经检验,顺庆区二市场丁某、何某经营的鲫鱼、草鱼中氯霉素项目、地西泮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丁某从红花街市场购进10kg鲫鱼,售价为24元/kg,购进了12kg草鱼,售价为18元/kg,均已售完,货值金额为456元。何某从红花街市场购进5.66kg草鱼,售价为20元/kg,已售完,货值金额为113.2元。丁某、何某销售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2024年4月29日该局对丁某、何某处罚款共计2500元,并将该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05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徐某某等人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保健食品案

2024年2月,该局根据投诉举报进行摸排走访,一举捣毁了徐某某生产销售假冒保健食品的黑窝点,当场查获20余种假冒进口、国产保健食品成品,成品胶囊6712粒,空胶囊77400余粒及其他制作工具若干。经查,徐某某等人大量采购淀粉、色素等原料,加工成胶囊,包装后冒充保健食品通过淘宝等平台销售,涉案链条跨北京、上海等多个省市,涉案货值金额达100余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相关规定,该局将该案移送西充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06高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办某酒业有限公司涉嫌违法使用军徽案

    2024年4月25日,高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高坪区某酒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其货架上展示印有军用标志图案“八一”军徽和“原拉萨警备区独立三团独立营战友联谊会专用定制”字样的瓶装白酒,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白酒实施查封扣押。经初步调查,该“定制酒”系某西藏武装部退伍人员联谊聚会委托该公司生产联谊专用定制酒,该公司于2023年10月份印制“原拉萨警备区独立三团独立营战友联谊会专用定制”字样以及使用“八一”军徽于瓶身,并灌装白酒。该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高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5月13日对其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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