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审计局:建立“编审”联动机制提升协作监督质效

时间:2024-08-05 15:41:48 | 来源:营山县审计局

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中共营山县委审计委员会联合中共营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出台《营山县建立审计监督和机构编制监督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编审”联动协作机制,通过明确信息互通内容、协作联动方式、强化线索移送、结果共用范围等,形成“审前充分会商、审中协作配合、审后结果共享”监督合力。

《意见》指出,审计机关、县委办在制定审计项目年度计划前,应相互征求意见建议,实现现有资源监督效应最大化。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审计项目计划后,县审计局应及时将项目计划、时间安排等函告县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编委办),由编委办拟定参加现场审计的人员选派计划,打通审计监督与机构编制监督的信息壁垒,提升关键信息同步效率。

《意见》明确,审计机关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时,应当将审计对象机构编制有关制度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用编进人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等纳入审计内容;编委办要派出人员加入审计组开展监督,并在现场审计结束前将发现的机构编制管理问题清单及底稿、取证单、取证资料等提交给审计组。

《意见》要求,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机构设置、编制使用、职数配备等方面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应及时函告编委办,编委办应依规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审计机关反馈。组织部门和编委办将“审编”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用、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用编进人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确保机构编制管理问题整改到位,进一步增强联动协作权威,切实提升监督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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