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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00008750236E/2019-0001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19-10-22

关于清泉坝市政道路B标甲1路道路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时间:2019-10-22 15:09 | 来源:市审计局

四川省南充市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SICHUANSHENG  NANCHONGSHI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19年第10号

关于清泉坝市政道路B标甲1路道路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南充市审计局对南充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以下简称“市代建中心”)实施的清泉坝市政道路建设工程B标甲1路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被审计项目的基本情况

清泉坝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由市发改委批准立项建设,工程内容为在清泉坝片区新建市政道路11条,总长11795米,估算总投资14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本次审计的B标甲1路为其中一条道路,长约300米,红线宽带26米,道路等级为支路,设计速度30km/h。

经市财评中心审定该工程预算金额1396.71万元(其中预备费为167.62万元)。

经公开招标,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1187.20万元中标,工期120天。由于该项目在实际施工时,有部分填方、挡土墙、路灯等已由其他单位实施完成,建设单位取消了合同内的相应内容。

该项目于2015年3月23日开工建设,2016年4月20日完工并验收合格,送审工程结算价款884.5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代建中心在建设工程中做了大量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但也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花岗石未按设计标准施工、竣工图不符合规范要求等问题,应加以纠正。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765189元。该工程送审竣工结算价款8845638元,审计核实竣工结算价款7080449元,多计竣工结算价款1765189元。

(二)花岗石未按设计标准施工。该工程人行道及盲道花岗石设计厚度为4.5cm,审计现场抽查发现实际厚度仅为3cm,涉及金额约30万元。施工单位不按图施工,建设、监理单位监管不力,竣工验收主体履职不到位,建设单位未据实办理竣工结算。

(三)竣工图不符合规范要求。审计发现,该项目送审竣工图的标高与实际情况不符,不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的要求。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南充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市代建中心已作调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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