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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00008750236E/2022-0000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2-09-08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充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22-09-08 16:19 | 来源:市审计局

2022年831日在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南充市审计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年来,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财政预算执行及绩效、重点民生等关键领域,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更好担负起稳定经济的责任。

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执行市人大有关决议决定,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公共财政收入完成预期。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经济恢复性增长缓慢、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实施、财政增收难度大的情况下,全市克服影响,通过强化执收调度,抓好税收征管,增加非税收入,努力冲刺目标任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4.87亿元,增长8.2%,圆满完成预期,总量继续稳在全省“一方阵”。

——刚性重点支出保障到位。对基本民生、工资运转、债务化解等支出应保尽保,足额预算县级“三保”,牢牢稳住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基本盘;积极兑现30件民生实事政策,强化兜底性保障,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占比继续稳定在65%以上;大力支持临江新区建设、制造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乡村振兴等,助推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

——财政管理改革持续深化。围绕全省财政改革“两年攻坚计划”和市委改革重点任务,扎实推进财政各项改革。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预算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等制度,预算管理一体化、支付电子化建设积极稳妥推进,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和盘活用好闲置公有资产改革扎实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全面推开,市级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建设全面完成。

——审计整改有力有效。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各地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市审计局组织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清零”行动,对2019年至2021年审计发现问题逐项逐条跟踪督促。至2022年7月,上一年度审计发现的各类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促进相关地方和单位制定完善相关制度26项。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围绕财政支出预算和政策落实,加大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执行效果的延伸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认真执行市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和有关决议决定,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及时下达上级财政提前批转移支付资金。省财政厅2020年12月提前下达南充2021年度转移支付4,467万元,市财政局2021年3月至9月才下达给三区财政,影响区级财政年初预算的完整性。

2.预算支出编制精准度需进一步提高。2019年至2021年,市级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占决算的比例在60%左右,虽逐年略有增长,但基本支出预算仍不足。

3.土地出让收入等征收需进一步加强。截至2021年12月,未及时征收土地出让金收入及违约金等77,900.78万元。

4.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金库。2021年末,市财政局未及时将非税收入49,826.37万元缴入市级金库。

5.评审服务项目分配不规范。2020年至2021年,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分配中介机构、个人评审业务时,未按其印发的内部管理办法要求,明确分配依据、细化分配规则,业务分配不够规范。

6.债券资金闲置超过1年。截至2022年4月,南充高坪机场等3个单位结存债券资金3,323.82万元超过1年未使用。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8个市级部门(单位)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坚持“过紧日子”思想,“三公”经费支出逐年压减,预算执行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决算管理不够严格。一是预算编制不精准。2021年,市科学技术局等13个单位不同程度存在预算编制不细化、不科学、不完整的情况。二是决算账表不符。市科协等5个单位2021年度决算报表与会计账面数据不一致,差异金额68.04万元。三是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市文联等单位未将结余资金177.0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

2.预算执行不够到位。一是非税收入未及时收缴入库。市农业科学院等3个单位未将非税收入15.37万元缴入金库,对经营性房屋部分租金64.60万元未及时收取,欠租最长的达4年。二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团市委等12个单位挤占、挪用、改变专项资金用途969.59万元。三是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市残联等7个单位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涉及金额246.47万元。四是以拨列支导致财政资金使用缺乏监管。市社科联等3个单位将专项资金366万元拨入其管理的学(协)会,对其管理监督不到位致使资金使用不规范。五是未按规定盘活存量资金。市贸促会等5个单位未将存量资金77.53万元缴入市财政进行统筹。

3.共管资金使用需加强监管。市科学技术局等单位对企业申报的奖补资金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重复、不符合条件获得奖补资金167万元。

4.预算绩效管理有待规范。一是部分项目未设定预算绩效目标或目标设定不合理。市国资委等6个单位有43个项目未设定绩效目标,3个项目未结合预算资金变化调整绩效目标,1个项目目标设定偏低。二是绩效自评工作待提高。市总工会等5个单位未对部分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市侨联等2个单位自评结果不准确、不真实。三是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市生态环境局等3个单位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如: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安排的26个项目(含结转项目)未实现支出,涉及金额4,370.42万元。

5.政府采购工作有待加强。市文化交流中心等6个单位未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购买固定资产、劳务服务,涉及金额131.39万元。

6.部门基础工作有待提升。一是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市红十字会等8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人员岗位职责未分离。二是往来款清理不及时。市残联等7个单位往来款6,718.41万元长期未清理。

三、重点专项资金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聚焦民生改善,重点对基层“三保”、住房、“三农”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各部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新增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部分单位直达资金使用进度缓慢。抽查发现,顺庆区等4个县(市、区)的部分单位使用直达资金进度缓慢。

2.直达资金使用不规范。一是向不符合条件对象发放补助资金。西充县、南部县向469名已死亡人员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9.56万元。二是挪用直达资金。西充县义兴中心卫生院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5.62万元,用于支付医保门诊报账;蓬安县河舒镇中心小学校挪用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4.36万元,用于支付学校食堂工人工资。

3.部分直达资金管理和拨付不规范。顺庆区、嘉陵区存在将直达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所等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以及现金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情况。

(二)市本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有待规范。一是少收银行存款利息。2018年12月至2021年6月,少收住宅维修资金银行存款利息826.87万元。二是扩大范围使用资金。如,2021年1月,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批拨付顺庆区小区新建智能识别车道闸门系统等开支3.2万元。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南充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归集标准仍执行2010年发布的标准,未结合房屋建筑成本大幅增涨,适时进行调整。

(三)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未按要求编制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规划。2019年至2021年,仪陇县、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未组织编制县域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规划。

2.未及时组织完工项目验收。一是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2020年至2021年实施、完工达1年的20个地质灾害项目未组织项目初验,涉及项目资金472万元。二是营山县明德乡明渠村3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于2021年2月4日初验合格后,由专业机构监测时间已达一个水文年以上,仍未组织最终验收。

3.未按要求完成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任务。营山县应于2021年11月完成192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截至2022年4月尚有32户未完成,涉及补助资金112万元。

4.未按要求对验收项目进行抽查。2020年、2021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按上级要求,对全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项目验收情况进行不低于30%的抽查。

(四)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调整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未履行审批程序。2021年,仪陇县农业农村局将1个项目的中省补助资金281.37万元调整为2个项目,既未纳入调整方案,也未经县人民政府审定。

2.专项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益。营山县老林镇花椒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等3个项目应于2021年完成,截至2022年4月,仍未开工,涉及省级补助资金530万元。

3.预算单位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仍需加强。2021年仪陇县财政局从中省补助资金中安排项目管理费200万元,截至2022年4月,未使用形成存量资金。

4.完工项目未及时组织验收。截至2022年4月,营山县新店镇2021年12月完工的2个市级奖补项目未组织验收,涉及资金60万元。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坚持把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作为重中之重,重点对优化营商环境、耕地保护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1.落实政务服务“集中受理、集中办理”要求不够到位。嘉陵区等5个县(区)未将部分公共服务及行政审批事项入驻政务大厅集中办理。

2.部分地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超时限。抽查发现,南部县等3个县(区)办理的审批业务中,有583件超时限未办结。

3.涉企保证金相关政策执行不够到位。营山县等6个县(市、区)的26个单位未及时退还涉企保证金964.99万元。

(二)全市耕地保护政策落实方面。

1.土地流转管理有待加强。一是全市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面积中有61.12万亩未纳入台账管理,未全面掌握其流转用途等情况。二是全市有362户种粮大户未落实风险保障金制度,涉及流转面积17.42万亩。

2.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有待加强。一是蓬安县等7个县(区)拨付耕地保护和稳定粮食生产补贴等专项资金52,026.20万元不及时。二是2019年至2020年营山县将731.60万元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嘉陵区等3个县(区)超范围使用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资金123.10万元。

3.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管理不到位。一是蓬安县有68座山坪塘设计不合理,2020年竣工验收后,无法有效发挥灌溉作用。二是高坪区2020年建设的3座提灌站,因未安装电力设施,截至2022年4月,仍不能投入使用。三是南部县等5个县(市、区)的部分水利设施未有效管护,影响灌区用水。

4.落实农业保险政策不够有力。一是营山县2019年至2021年未完成上级下达的三大粮食作物投保面积覆盖面任务,与绩效目标差距较大。二是2019年至2021年,嘉陵区粮食总参保面积仅占种粮面积的21.92%,参保率较低。

5.现代农业园区“牛鼻子”作用发挥不佳。一是阆中市等5个县(市、区)的55个市县级园区未设立管理机构、未制定园区管理办法。二是西充县2020年和2021年市级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获得奖补资金800万元,截至2022年3月,尚未启动实施。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以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目标,重点对改革重组的19户市属国有企业进行了清产核资,对26个市级部门(单位)相关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南充市中小企业和农业产业化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运营及资产质量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存在资金损失风险。因借款企业破产等原因,南充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需承担担保责任2,770.88万元,将造成公司资产损失。

2.建筑物未登记入账。四川省天龙实业有限公司有8套产权证面积777.62平方米的住宅,未登记入账;修建的1栋一楼一底砖混结构房屋和1栋职工食堂平房,未登记产权,也未登记入账。

3.经营性资产底数不清,账实不符。南充发展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系统中有73处面积2,235.46平方米的资产重复,系统信息反映部分租户欠租金不实;对行政事业单位政策性回收、批准拆除的投资性房地产,未及时办理财务核销手续。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方面。

1.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南充日报社等11个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资产管理信息录入不完整。二是市公路局等12个部门(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未及时清理、报废或核减(销),存在账账、账实不相符的情况。

2.国有资产出租程序不公开。南充高级中学等3个单位对部分资产出租未履行公开招租的程序。

3.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低下。市疾控中心等3个单位的部分房产及个别仪器设备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

4.资产出租及收益管理不规范。一是市公路局将顺庆区人民南路的国有资产交由职工宿舍业主委员会自行对外出租,且租金收入21.72万元直接支配使用,未上缴财政。二是市房屋经营管理一所将部分住宅直管公房出租给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个别承租人同时租赁2套住宅直管公房。

(三)南充市中小企业和农业产业化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运营及资产质量方面。

1.未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担保业务。存在为不符合条件企业提供担保、违规向代偿企业提供展期担保、个别担保项目保后跟踪调查流于形式、反担保物不足值的现象,增大代偿风险。

2.超限额标准提供担保。为南充某纳米晶硅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等提供担保责任余额超过规定标准。

3.反担保物被抽逃。2018年3月,为南充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代偿贷款本息230.10万元后,对反担保物疏于监管,部分反担保物未经允许被担保人处置。

上述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地方和单位(部门)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管理,提升财政资金质效。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进一步统筹盘活各类存量资金,增强公共财政统筹能力,提高财政保障水平。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推进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细化量化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提升预算支出管理水平。持续推进重点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理顺权责关系,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强化政策统筹,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市委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战略目标,以及部署的“6个中心”重点任务,加大对重大项目、公共服务、民生领域、生态环保等方面的财政保障,推动政策落实、项目落地、资金落细。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市级国有企业改革,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营运效益。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三)强化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加强地方债务实时监测,加大对虚增财政收入、变相举借债务等问题的追责问责,有效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加强对国有融资担保、小贷公司等监管,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加大对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有效防止损害生态环境的风险隐患。加强对耕地、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的管护,加大对撂荒地和违法占地的整治,夯实粮食生产能力基础。

(四)强化项目监管,规范工程建设行为。深入实施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各项政策措施,强化重点投资和重大项目的推动和监管力度,加强项目建设统筹管理,规范项目实施中的调整和变更,节约建设和管理成本。压紧压实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整治围标串标等工程建设领域难点堵点问题。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强化重大项目的资金、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加快项目落地建成和投产达能。

强化责任落实推进问题整改到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夯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加强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以及有关部门的联动,完善审计整改约谈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拒不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以及督促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开展常态化“经济体检”,切实当好国家财产“看门人”,经济安全“守护者”,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贡献审计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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