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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00008750236E/2023-0000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3-09-08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充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23-09-08 10:41 | 来源:市审计局

2023年8月30日在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南充市审计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部署,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聚焦重大政策落实、公共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源分配、重点项目建设等关键领域,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面对复杂严峻的发展环境和超预期因素冲击,全市各地各部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克服经济下行、疫情反复、高温限电、房地产市场预期转弱等多重困难,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在合理区间,取得殊为不易的发展成绩。

——积极组织财政收入。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运用大数据查补税款、每月调度通报等方式,强化激励约束,加强税收征收和非税收入执收。努力盘活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全市开展“三项清理”收回财政资金6.80亿元。积极争取转移支付资金,督促各级各部门全力上争外引,同比增加转移支付54.90亿元、增长15%。

——竭力保障重点支出。按照“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保信用、保重点”支出序列,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积极推进全市30件民生实事,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占比持续稳定在65%以上。着力保障稳投资,争取新增专项债券108.20亿元;着力用好各类奖补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支持全市产业发展。

——稳步推进财政改革。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实行预算一体化管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政府采购等业务全部纳入一体化系统,推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推进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和盘活用好镇村闲置公有资产,完成县级法院检察院财物市级统一管理等改革事项。完善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库款预警与应急机制,有效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持续强化审计整改。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各地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市审计局持续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清零行动”,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截至2023年7月,上一年度审计发现的立行立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分阶段和持续整改问题正按计划推进,整改金额30.71亿元,制定完善相关制度31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对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工业发展资金管理使用以及南部县2021年度财政决算等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重点领域财力支撑,保持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市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级预算执行审计

1.部分预算编制不够精准。一是市财政局在2022年初切块预留专项资金中下达预算22,476.80万元,实际下达占人大批准支出预算的70.2%。二是2022年12月,市人大批准的调整预算中创新驱动发展等5项支出为8,030万元,而该5项支出预算实际仅6,642.2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82.7%。

2.未及时下达上级转移支付。截至2023年5月,市财政局仍有2019年3月至2022年11月期间收到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4,366.02万元未分配下达。

3.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2022年末,市财政局未及时将非税收入21,124.61万元缴入国库。

4.无预算支出挂账。2022年,南充经济开发区财政局由于政府性基金收入无法覆盖支出,将化工园区铁路专用线等工程支出37,288.62万元挂往来科目核算。

5.债券资金闲置超过1年。截至2023年4月,南充经济开发区财政局结存债券资金中有872.74万元超过一年未使用,应支付利息39.43万元。

(二)工业发展资金专项审计

1.专项资金分配不规范。2021年至2022年,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分配下达市经信局省市两级切块工业发展资金786.60万元中,有678万元预算依据不充分,分配不够合理。

2.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截至2023年4月,顺庆区、嘉陵区尚有2021年至2022年省市两级工业发展资金3,163.79万元未拨付到相关企业。

3.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2021年至2022年,顺庆区财政局将1,808.37万元省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下达给顺庆区经信局、南充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后,又收回区财政局专户支付。

4.未按规定报告专项资金分配结果及使用绩效。2021年至2022年,市经信局未按要求向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报告市级工业发展资金9,508.60万元分配情况和使用绩效。

5.绩效管理不规范。一是未下达绩效目标指标。2021年至2022年,市财政局、市经信局下达市级工业发展资金时,未同步下达相关绩效目标指标,以致后续的项目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等缺少参考对比依据。二是绩效评价指标不够合理。2022年,市财政局对2021年度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设置的个性指标“项目效果”分值30分,仅依据统计数据进行评价,未客观反映样本单位绩效实际情况。

(三)南部县财政决算审计

1.财政收入征收不到位。截至2022年10月,南部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应征未征2021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526.88万元。

2.土地出让金未及时缴入财政。截至2022年10月,南部县土地储备中心2021年应缴土地出让金仍有484.20万元未缴入县财政。

3.财政专户清理不彻底。截至2021年底,南部县财政局仍有3个银行账户核算粮食风险基金,未按要求进行清理、归并。

4.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一是截至2022年10月,南部县对100万元以内的财政资金安排仍缺少制度性约束,财政资金签批标准执行不一。二是2021年,南部县水务局分配中省水利发展资金等8,938万元未提供分配过程资料,也未建立分配制度、明确分配规则和标准。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6个市级部门(单位)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单位)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决算编制不够规范。一是预算编制不科学。6个部门(单位)均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不准确的情况。二是决算编报不准确。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等3个单位2022年度决算报表与会计账面数据不一致,差异金额418.36万元。

2.预算执行不够严格。一是非税收入执收缴库不规范。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应收未收诉讼费、执行费、租金4,439.22万元;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未及时将利息收入、诉讼费和罚没款收入2,293.71万元缴入国库。二是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滞后10个月才向相关单位拨付专项资金450万元。三是无预算、超预算列支费用。市委党校等3个单位无预算列支实习生补助、被装购置费等45.59万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3个单位超预算列支法律服务费和日常公用经费799.67万元。四是挤占专项资金。市委党校等5个单位挤占专项资金794.89万元。

3.政府采购工作有待加强。一是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等3个单位未严格按程序采购电脑、保安服务等,涉及金额283万元。二是采购合同执行不严格。市委党校未按合同约定,超时序支付食堂服务费等27万元。

4.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一是部分项目未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市人民检察院部分项目未设定绩效目标,涉及资金633.10万元。二是部分项目绩效目标未实现。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等5个单位部分专项资金执行进度缓慢、使用效益不高,未实现既定绩效目标。

5.部门基础工作亟需加强。一是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市委党校等5个单位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费用支出审核不严、列支依据不充分等现象。二是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长期租用固定车辆,支付租车费23.88万元。三是往来款清理不及时。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等4个单位往来款长期未清理,涉及款项190.30万元。是内部管理不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未按要求开展内审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巡察指出的资产管理问题整改不到位。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情况

重点对优化营商环境、稳住经济增长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优化营商环境跟踪审计

1.行政审批办事指南不规范。嘉陵区、营山县、蓬安县等3个区(县)有9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中资料要求不明确;蓬安县部分已取消的资料仍在清单中,个别办事指南封面名称与内容不符;市县两级金融工作部门未制定规范的办事指南。

2.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未全面落实。顺庆区等6个县(市、区)的部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未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市交通运输局和顺庆区、南部县的部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事项未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办理;阆中市未实现行政审批“一窗受理、一窗出件”;市水务局未实现“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服务向政务大厅集中”。

3.部分行政审批办件超时办结。市交通运输局和顺庆区、南部县等4个县(区)的674件行政审批办件未在法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内办结,最长超时227天。

4.建设项目工程联合验收制度执行不到位。营山县部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未开展联合验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阆中市的联合验收工作流于形式,存在“重复验收、多头验收”现象。

5.政府采购项目违规设置限制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嘉陵区等6个县(市、区)的16个政府采购项目,将2个以上经营业绩、行业协会获奖等作为加减分项或者投标条件。

(二)稳住经济增长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

1.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一是全市32个政策性金融工具项目实际投资以及进度未达要求。二是高坪区、仪陇县的4个项目投资额未完成目标任务56,190万元。三是阆中民用机场3个子项目建设工期延期时长超过一年半,3个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因前期调研不充分等原因无法实施。四是营山县等4个县(区)的8个项目未完成施工形象进度。

2.未及时分配、拨付专项补助资金。截至2022年11月,嘉陵区等6个县(市、区)未及时分配、拨付专项补助资金2,855.78万元。

3.租金减免政策执行不够到位。阆中市城市公共服务公司等5家国有企业应减免未减免576户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646.80万元。

(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

1.未按要求编制“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截至2023年5月,高坪区等4个县(市、区)尚未出台正式的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市本级和西充县等4个县(区)的规划中未制定年度目标任务。

2.部分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情况不佳。一是日间照料中心未发挥应有效益。截至2022年12月,全市477个日间照料中心投入建设及运营资金8,155.46万元,正常运营仅178个、占建设总量的37.3%,106个被改造作为其他用途,193个处于闲置状态。二是部分撤并敬老院资产闲置。营山县2019年以来撤并关停33家公办敬老院,目前有28家撤并机构的资产闲置。

3.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不够到位。一是部门间未形成监管合力。截至2023年5月,市县两级民政部门与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各自开展行业管理,未建立养老机构注册及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等信息的推送机制,影响监管有效性。二是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建立与执行不到位。截至2023年5月,南部县等3个县(区)尚未建立综合监管制度。

4.部分公办养老机构建设项目绩效不佳。嘉陵区、仪陇县、西充县的4个养老机构建成后未及时投用或短暂作为隔离场所后闲置。

四、重大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对市直管公路养护站维修工程市中心城区污水治理工程等省市重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

1.建设程序不合规。市直管公路养护站维修工程施工图未经专业机构审查就直接施工,主城区污泥处置项目施工1年后才取得施工许可证。

2.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主城区污泥处置项目先确定施工和监理单位,再进行抽选,程序不合规;项目中的厂区雨水口未按设计图施工。

3.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一是主城区污泥处置项目编制的招标控制价未严格执行编制原则和程序,招标控制价的准确性欠缺。二是市直管公路养护站维修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不严谨,质量不高。三是市直管公路养护站维修工程的监理单位未按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配备监理人员,履行监理职责。

4.结(决)算编制不规范。市直管公路养护站维修工程决算编制的项目建设成本分类及资金来源构成不准确。

(二)市中心城区污水治理情况专项审计

1.督促落实不到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未按月开展项目督查,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仅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两次督查。  

2.制度机制建立不完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未建立中心城区沿街餐饮等生产经营“小散乱”排水户管理制度、河湖水位与市政排水口协调制度、城市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3.目标任务完成滞后。一是排水管网排查滞后。截至2022年12月,应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的居民小区、公共建筑、企事业单位内部排水管网排查工作,顺庆、高坪、嘉陵城区分别完成80%、80%、35%。二是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编制滞后。截至2022年12月,南充中心城区污水治理工程大规模实施,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于2021年12底前完成的相关规划及实施方案,仅完成初步编制。三是建设项目推进滞后。2021年和2022年的29个污水治理项目应完成投资350,111.60万元,实际完成投资151,757.36万元,占下达计划投资的43.4%,其中4个项目未开工、2个项目未按时完工、11个在建项目未按时开工。

4.污水排放监管不到位。一是审计抽查的150家餐饮经营店中有147家未办理排水许可证。二是2021年11月建成的荆溪河黑臭水体治理一体化监管平台和荆溪河黑臭水体治理水质监测站项目,设施设备一直处于停运状态,项目投资1,192万元未发挥效益。

5.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未严格履行建设程序。截至2022年12月,临江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基本完工,尚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建设手续。

6.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截至2022年10月,临江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已基本完工,下达的省级专项资金1,000万元还有500万元未使用。二是截至2022年12月,应于2022年7月完工的顺庆区潆溪街道4S店片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应拨进度款795万元,实际拨付247.70万元,导致项目处于半停工状态。

五、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围绕医疗卫生、职业教育等普惠性、基础性和兜底性民生政策强化审计监督,南充市5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职业教育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市本级及9县(市、区)11家公立医疗机构2020年至2022年医疗收费及采购等情况等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职业教育资金专项审计

1.反复注册中职学籍,享受中职免学费补助资金。一是2019年至2021年,1所中职学校使用毕业生信息再次注册学籍后,有5995人次继续享受中职免学费补助569.53万元。二是2019年至2021年,1所中职学校以非全日制中职学生的身份信息注册学籍,860人次违规享受中职免学费补助资金81.70万元。

2.中职教育政策执行不到位。2020年至2021年,1所中职学校有40名注册学生,享受中职免学费补助12.98万元,实际在就读普通高中并缴纳相关费用。

3.资助信息审核不到位,受助学生身份信息不准确。2019年至2021年,3所中职学校的工作人员录入学生信息不细致、审核不严格,118名享受中职补助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不准确。   

(二)公立医院医疗收费及采购专项审计

1.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不严。部分医院违反医疗服务价格相关政策规定,通过打捆和串换医疗服务项目、擅自扩大医疗服务项目范围等方式违规收费。

2.药械采购制度机制不健全。7家医院未按照《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要求建立完善药械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或办法。

3.药械采购工作有待加强。一是2家医院未经院内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集体决策,直接指定药品耗材配送企业。二是6家医院的药械采购合同条款,未约定采购品种、规格、剂型、数量等内容,难以有效约束配送企业。

4.药械集中采购政策落实不到位。5家医院对已挂网的部分耗材仍以线下方式采购,未按规定在省药械集采平台进行线上采购。

5.多种方式捆绑采购试剂耗材。8家医院通过接受供应商或第三方机构捐赠检验设备122台的方式,变相指定耗材供应商

(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专项审计

1.违规支出救助基金。一是市本级和阆中市等3县(市)2010年至2023年4月,在未经相应审核审批或手续资料不符合规定等情况下,支出救助基金261.51万元。二是市本级2021年将救助基金3.92万元用于72小时以外的抢救费、交强险责任限额内等规定范围外的支出。

2.追偿管理不到位。2010年1月至2023年4月,市本级和蓬安县等4县(市)垫付355起案件830.10万元,追偿工作不到位。截至2023年4月,有290起案件630.46万元垫付基金未追回。

3.基金管理基础工作薄弱。存在档案资料缺失、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审计等问题。

六、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情况

16个市级部门(单位)相关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南充五中等6个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制度执行不严,资产管理信息录入不完整。二是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1个部门(单位)固定资产应计未计、未及时清理报废或者核减(销),存在账账、账实不相符情况。

2.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低下。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5个单位的部分房产及个别设备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

3.部分国有资产未办理产权登记。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单位部分房产未办理产权登记。

4.国有资产出租未履行审批程序。市中心医院部分资产向社会企业出租未履行审批程序。

5.资产出租及收益管理不规范。一是市中心医院将19处房屋供医院职工及其它人员低价或无偿使用。二是南充五中未严格 执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违规出租房屋,以致向承租人支付经济补偿20万元。

6.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市中心医院部分资产登记状态与实际使用状态不符。二是市委党校部分资产未按合同约定收回。三是市农业科学院未建立科研副产物收获入库、销售出库等管理办法,各科研院所自行登记监管,存在损失风险。

7.资产处置、报废程序不合规。一是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未按批准的处置方案,自行调整处置资产。二是市中心医院资产报废未经集体研究,未履行相关程序确定报废资产评估公司。

七、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情况

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与纪检监察等部门贯通协同,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重大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及时查办、及时反馈机制,坚决扛起经济监督“特种部队”的使命担当,坚定推进反腐治乱,做到如雷贯耳。2022年7月以来,审计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20件,涉及18个单位(企业)。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府采购方面问题较突出。医疗机构对医用设备、耗材等未按规定公开招标采购,涉嫌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设置限制条件排斥符合条件企业参与投标、围标串标获得中标等。二是工程建设管理监督乏力。部分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单位履职不到位,对施工单位执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监管不严等。三是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个别事业单位违规申报并处置离岗人员薪酬,违规处置国有资产,损害国家利益。

对上述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提出了整改建议;对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地方和单位(部门)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加大对问题整改的跟踪督促力度,强化清单管理,严格对账销号,推动问题及早整改到位,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八、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压紧压实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强化预算刚性执行,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精准度。不断优化专项资金分配方法,提高分配因素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加快预算批复下达和资金使用进度,提高预算支出效率。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加大对各领域风险隐患的识别、预警、处置,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维护经济社会安全。

(二)进一步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征收土地出让收入等各类财政收入,统筹各类财政资源,加大各类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盘活力度,完善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压减存量规模常年较大单位的预算拔款。健全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分配程序、分配规则,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及时分配下达,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

(三)进一步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制定政策、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党政机关一般性支出,压减一般性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以及无效低效专项资金,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问题,避免财政资金损失浪费,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四)进一步强化投资项目监管。项目主管部门要注重投资项目监督管理,严把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关口,严控工程变更及增加项目投资额,增强投资概算约束力。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规范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严控建设成本,加强对价款结算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查。财政部门要做好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及财政评审工作,科学、有序安排项目建设预算资金。

(五)进一步强化审计成果运用。要持续发挥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落实、部门主责、审计督促的整改工作机制作用,加强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全力做好审计的“下半篇文章”。相关地方和部门要压实主体责任,区分问题形成原因和性质,划定整改类型,明确整改期限,全面彻底及时整改到位;要立足标本兼治、多措并举,查找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针对性地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切实加强管理,将审计成果转化为治理成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市委“组团培育省域经济副中心、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北部现代化中心城市”战略的部署之年,做好各项经济工作意义重大。全市审计机关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忠诚履职、主动作为,着力打造不负重托的经济监督“特种部队”,以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的审计监督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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