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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00008750236E/2023-0000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3-12-28

关于南充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3-12-28 15:46 | 来源:市审计局

2023年12月13日在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南充市审计局副局长   杨永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同样重要,必须一体推进。市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定期召开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将其纳入主题教育一体推进,作为改进政府工作、提升治理能力、防范重大风险、促进廉政建设、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推动形成“责任单位落实、主管部门监管、审计机关协调推进、有关单位督查督办”的审计整改责任落实机制。

(二)强化跟踪督促,提升整改质效。市审计局着力构建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一体化”格局,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等3种类型分别明确整改要求,强化督促检查。持续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清零行动”,对南部县、营山县和12个市级部门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推动全市2019年以来1252个审计项目查出的8037个问题“清仓见底”。

(三)注重贯通协作,凝聚整改合力。市人大财经委向部分县(市、区)和市级有关单位发函跟踪督促问题整改。市委巡察机构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巡察监督重点。财政、卫健、医保、民政等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责任,主动加强与审计机关的沟通协调,指导、督促被审计单位抓好整改落实,推动问题源头治理。各类监督主体贯通融合、同频共振,打好“组合拳”,审计整改工作合力持续增强。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底,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64项10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78个,基本完成整改11个(根据审计整改结果认定办法,整改任务完成70%以上且有明确后续整改措施的,认定为基本完成整改),剩余11个正在整改的问题均已达到阶段性整改进度。有关地方和单位采纳审计建议166条,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29项,通过收缴清退资金、加快资金拨付、完善规章制度、盘活存量资产等方式,整改规范金额28.72亿元。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涉及“预算编制不够精准、转移支付下达不及时、土地出让金征收不到位、债券资金闲置”等14项17个问题。截至目前,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5个正在整改的问题已达阶段性整改进度。

1.市本级预算执行方面。

1)关于部分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的问题。市财政局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在编制2023年度调整预算方案和2024年度部门预算时,结合各部门上年度结转结余、绩效管理等情况,科学确定部门预算。同时,组织人员对2023年切块专项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不再实施、进度较慢或实施完毕的项目,及时收回剩余指标,有效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

2)关于未及时下达上级转移支付的问题。市财政局已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5,075.27万元,剩余9,290.75万元资金正在协调相关主管部门拟定资金分配方案,在报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将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

3)关于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的问题。市收费票据监管中心已于2023年3月将21,124.61万元专储资金余额按资金性质、预算科目全额缴入国库。

4)关于无预算支出挂账的问题。市财政局已督促经开区财政局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分阶段将支出挂账纳入预算消化。

5)关于债券资金闲置超过1年的问题。经开区管委会督促相关项目业主单位加快建设进度,尽快拨付资金。目前,已使用143.71万元,剩余591.83万元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

2.工业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关于专项资金分配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健全完善分配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申报程序和分配依据,并及时下达分配资金。目前,已使用结存工业发展资金208.55万元,其余275.75万元预计于2024年6月底前使用。

2)关于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的问题。顺庆区769.55万元工业发展资金已全部拨付企业;嘉陵区已拨付480万元,剩余1,914.24万元待对相关企业验收后,在年底前完成拨付。

3)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顺庆区财政局已将交回财政专户管理的1,808.37万元工业发展资金全部拨付至相关企业。

4)关于未按规定报告专项资金分配结果及使用绩效的问题。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积极采纳审计意见,今后将严格按规定及时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专题报告市级工业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5)关于绩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参照省上相关标准制定2023年工业发展资金绩效目标,与资金文件同步下达,不断规范专项资金绩效管理。

3.南部县财政决算审计方面。

1)关于财政收入征收不到位的问题。南部县已催收土地出让金886.96万元;追收公共租赁住房租金48.75万元,按程序减免困难户租金12.49万元。其余10,639.92万元土地出让金、92.31万元租金正依法催收中。

2)关于土地出让金未及时缴入财政的问题。南部县土地储备中心已将484.20万元土地出让金全额缴入国库。

3)关于财政专户清理不彻底的问题。南部县已对相关账户进行了清理,今后将严格执行《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规范财政专户管理。

4)关于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南部县修订完善了《南部县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并在以后年度中严格执行。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涉及“预决算编制不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有待加强、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等6项16个问题。截至目前,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正在整改的问题已达阶段性整改进度。

1.关于预决算编制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6个单位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学习培训,强化预算编制审核,合理确定年度预算项目和规模,做到应编尽编、应报尽报,确保预算编制科学、准确、规范。二是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等4个单位已通过调整有关账目、完善决算编报等方式进行整改,今后将严格决算编制审核,确保账表、账实相符。

2.关于预算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收回应收未收诉讼费、执行费892.49万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收回租金2.40万元;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将2,293.71万元非税收入缴入国库。二是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已向相关单位全额拨付专项资金450万元。三是市委党校等4个单位及时上报调整预算,完善预算执行约束机制,加强预算审核监督,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管理,严格做到“先预算后支出、有预算不突破,无预算不支出”。四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5个单位对挤占的794.89万元专项资金,通过调整账务、归垫资金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3.关于政府采购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等3个单位修订完善了政府采购相关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今后将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二是市委党校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完善了费用支付管理制度。

4.关于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一是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在2023年度预算申报中设置了绩效目标。二是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等4个单位组织开展了预算绩效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的申报、监控和评价,确保实现绩效目标。

5.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制定《中心工作服装管理暂行办法》,并收取了非大厅工作人员的服装费用。二是市人民检察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一步加强临聘人员管理,力求节约财政资金。

6.关于部门基础工作亟需加强的问题。一是市委党校等5个单位通过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及时调整账务等措施,提高财务核算质量,确保会计信息规范、准确。二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与南运公司解除轿车租赁合同,今后将依规按需租赁公务用车。三是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等4个单位已清理往来款160.10万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在合同后支付项目尾款30.20万元。四是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修订完善了内审制度,正按要求组织开展内审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有效规范对外出租行为,并积极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衔接,办理了相关产权的移交。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涉及“涉企保证金政策执行不够到位、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部分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情况不佳”等12项17个问题。截至目前,1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1个正在整改的问题已达阶段性整改进度。

1.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1)关于行政审批办事指南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嘉陵区、营山县、蓬安县等3个区(县)对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完善了行权事项和服务指南等内容,做到权责对等、依法审批。二是市、县两级金融工作部门采纳审计建议,制定了涉企涉民服务事项指南。

2)关于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未全面落实的问题。顺庆区等6个县(市、区)应当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已全部入驻;市水务局、阆中市行政审批局等单位已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要求进行整改,提升审批和服务质效。

3)关于部分行政审批办件超时办结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和顺庆区、南部县等4个县(区)对行政许可案卷全面开展了评查,进一步优化了受理时限、审批流程。2022年6月以来未发生超时办结情况。

4)关于建设项目工程联合验收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营山县、阆中市住建部门与自规、行政审批、人防等部门建立了联合验收机制,规范验收流程,提高验收效率。

5)关于政府采购项目违规设置限制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的问题。嘉陵区、南部县等6个县(市、区)的相关责任单位组织人员对招投标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对经办人员及服务代理公司进行了约谈,今后将严格审核招标文件,防止发生类似问题。

2.稳住经济增长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1)关于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的问题。一是市发展改革委与各县(市、区)政府加强统筹调度,加快资金拨付,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二是高坪区、仪陇县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已完成项目全年投资计划和目标任务。三是阆中市已完成机场相关子项目建设,对无法实施的项目已进行调整。四是营山县等4个县(区)加快项目进展,已完成项目全年形象进度。

2)关于未及时分配、拨付专项补助资金的问题。嘉陵区等6个县(市、区)通过加快资金审核拨付流程等方式,已拨付专项补助资金1,973.40万元。

3)关于租金减免政策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阆中市城市公共服务公司等5家国有企业已在后续企业承租过程中减免抵扣相应租金646.80万元。

3.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1)关于未按要求编制“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的问题。一是高坪区等4个县(市、区)已起草“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文件。二是市本级和西充县等4个县(区)已结合“十四五”规划内容制定年度计划工作方案。

2)关于部分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情况不佳的问题。一是全市各县(市、区)已组织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对闲置日间照料中心进行清理核实,下一步将采取改造整合、配齐设施、提升服务等措施,加强运营管理,发挥应有效益。二是营山县将闲置的敬老院资产转型为属地养老服务站点,采取租赁、承包等方式开展社会服务。目前,已完成功能转型22家。

3)关于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市民政局制定了《南充市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并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建立养老服务信息推送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二是高坪区、南部县、营山县已制定了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监管服务。

4)关于部分公办养老机构建设项目绩效不佳的问题。顺庆区、嘉陵区通过聘用第三方专业养老机构开展托管运营,目前已完成人员入住;仪陇县、西充县相关机构因疫情期间被征用为隔离场所,设施设备正在维修、更换,预计于年底前投入使用。

(四)重大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涉及“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10项19个问题。截至目前,1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

1.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方面。

1)关于建设程序不合规的问题。一是市园林管理处已按程序对变更内容进行报批,并经市发展改革委批复。二是市公路管理局加强施工图审查,提高设计质量,今后将严格执行相关建设程序。三是市代建中心已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补充完善了相关项目审批要件。

2)关于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市园林管理处进一步规范项目立项、设计、建设、验收等环节,防止发生类似问题。二是南充环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吸取教训,在以后的项目管理中,将进一步加强项目资料审查,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确保按图施工。

3)关于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南充环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给予项目编制人员2,000元经济处罚,进一步加强对招标控制价文件编制过程的合规性约束,提高项目前期工作精细度。二是市公路管理局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招投标全过程监督,在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把关合同修订。三是市园林管理处根据合同约定扣除监理单位费用4万元,并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市公路管理局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内控制度,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督促参建各方认真履行职责。

4)关于结(决)算编制不规范的问题。市公路管理局对项目进行了全面复核,已按规定进行了账务调整,并对具体编制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2.市中心城区污水治理情况专项审计方面。

1)关于督促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了《南充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2021-2023)推进方案2023年目标任务月进度分解表》,建立项目进度台账,并派员到现场跟踪督导项目建设。

2)关于制度机制建立不完善的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正会同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务局和专家组编制“小散乱”排水户管理、城市污水处理管理等制度文件,预计于年底前完成。

3)关于目标任务完成滞后的问题。一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内的排水管网排查检测工作,涉及城市市政管网3,864公里,居民小区、内部单位、公共建筑管网4,603公里。二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完成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编制,并于2023年2月向市辖三区印发了《南充市中心城区排水(雨水)防涝专项规划暨内涝治理实施方案》《南充市中心城区污水专项规划暨溢流污染管控实施方案》。三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推进项目建设。截至目前,中心城区29个建设项目,已开工28个(其中14个已完工),完成投资226,323.60万元,占下达计划投资的64.64%。1个项目因国家政策调整,正报请市政府调整项目建设模式。

4)关于污水排放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城管执法局制定了排水许可证联合监管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排水许可证办理流程和所需资料,建立健全许可、监管、执法联运机制,加大检查力度,督促排水户及时办理排水许可证。二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已督促顺庆区加强厂网河湖一体化平台运行管理,明确运行维护管理单位,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管理运行机制。

5)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高坪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已和临江建设集团签订《土地收储协议》,待土地收储工作完成后,及时补办施工许可证等建设手续。

6)关于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临江新区高坪管委会已于2022年12月拨付省级专项资金300万元,剩余200万元待项目完善相关资料后拨付。二是顺庆区潆溪街道4S店片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已拨付进度款692.39万元,剩余102.64万元将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

(五)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涉及“中职教育政策执行不到位、重复收取医疗服务费、追偿管理不到位”等15项19个问题。截至目前,1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2个正在整改的问题已达阶段性整改进度。

1.职业教育资金专项审计方面。

1)关于反复注册中职学籍,享受中职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问题。南充技师学院制定阶段性整改计划,已退还违规资金151.34万元,其余499.89万元计划于2026年12月底前分批退还。

2)关于中职教育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南充中等专业学校已将12.98万元免学费补助全部退还市财政。市教育体育局采纳审计建议,印发《南充市职普融通育人模式改革实施意见》,调整完善职普融通机制,取消南充中等专业学校职普融通试点资格。

3)关于资助信息审核不到位,受助学生身份信息不准确的问题。南充师范校学校、南充市特殊教育学校、南充技师学院对学生学籍信息进行了全面核实,并进一步完善受助学生信息台账,确保受助学生信息真实准确。

2.公立医院医疗收费及采购专项审计方面。

1)关于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不严的问题。南充市身心医院等11家医院已清退或上缴财政违规收取医疗费用4,590.68万元,并对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了调整。

2)关于药械采购制度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南充市身心医院和西充县人民医院等7家医院对医用耗材采购的组织实施与管理相关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制定完善了《采购管理制度》及《医疗装备采购流程》等制度。

3)关于药械采购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高坪区人民医院和阆中市人民医院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加强药品耗材采购流程管理。二是南部县人民医院、营山县人民医院等6家医院对相关合同进行全面清理,补齐了具体品种、规格、签约时间等合同要素。

4)关于药械集中采购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西充县人民医院等5家医院已严格执行集中采购规定,在省药械集采平台进行线上采购。

5)关于多种方式捆绑采购试剂耗材的问题。西充县人民医院、南部县人民医院等8家医院对捐赠资产配套耗材情况进行梳理,完善了耗材采购程序和制度。

3.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专项审计方面。

1)关于违规支出救助基金的问题。一是市财政局已督促市交警支队规范基金管理使用,市交警支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相关县(市)正在补充完善相关手续资料。二是市交警支队已督促相关县(市)进行全面清理,对超范围支出的基金,将依法依规进行追缴。

2)关于追偿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交警支队和蓬安县等4个县(市)成立基金追偿小组,由专人执行基金追偿,积极协调当事人以及保险公司赔偿,目前已追回资金8万元,下一步,将组织警力对拒不偿还者依法采取措施。

3)关于基金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市交警支队成立道路事故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小组,建立健全基金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严格基金审核把关、规范会计资料装订。

(六)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涉及“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低下、部分国有资产未办理产权登记、资产管理不规范”等7项12个问题。截至目前,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1个正在整改问题已达阶段性整改进度。

1.关于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南充五中等6个单位健全完善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盘点,将及时补录修改相关信息。二是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1个单位强化制度落实,进一步规范资产登记入账和核算管理,将及时处置报废资产,确保账实相符。

2.关于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低下的问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5个单位通过制定闲置资产处置方案、开展闲置房屋招租等方式,积极盘活闲置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3.关于部分国有资产未办理产权登记的问题。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3个单位完善了相关资料手续,正按程序办理产权登记。

4.关于国有资产出租未履行审批程序的问题。市中心医院进一步完善了经营性资产管理制度,今后将严格履行资产出租报批手续。

5.关于资产出租及收益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市中心医院对19处房屋入住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并按市场水平调整了房屋租金,对个别强占房屋人员将采取司法途径进行腾退。二是南充五中建立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依法收回了违规出租的房屋。

6.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市中心医院在全面盘点清查后,及时更新了资产管理信息。二是市委党校已按合同约定收回相关房屋,并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三是市农业科学院制定了《南充市农业科学院农业科研副产品管理办法(暂行)》,明确了科研副产物收获入库、销售出库等管理要求。

7.关于资产处置、报废程序不合规的问题。一是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已启动资产处置程序,目前正在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公示。二是市中心医院建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今后将严格执行资产报废审批流程。

三、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

从整改情况看,截至2023年11月底,尚未完成整改的22个问题中,19分阶段整改问题3持续整改问题。审计机关充分听取有关地、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实事求是分析原因。有的问题受限于地方政府财力薄弱,需筹措资金持续推进解决,如部分县(市、区)未及时拨付涉企专项补助资金的问题;有的问题涉及面广、整改周期长,需完善制度,有计划、分步骤地逐步消化,如部分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情况不佳的问题;有的问题整改受限于经济环境影响和外部因素,需在分类处置基础上审慎推进。如一些房地产企业运营困难,短期内缴纳土地出让金难度大;个别问题还涉及司法程序,需要稳妥有序推进。对上述短期内未能整改到位的问题,有关地方和单位已按照审计要求,制定阶段整改措施和目标任务,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持续跟踪督促检查,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回头看”,推动举一反三,防止问题反弹;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列出时间表、制定路线图,紧盯不放、一跟到底,推动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审计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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