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关工作的通知
南充市商务局
关于做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精神,推动全市商务系统认真做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南发改体改〔2022〕88号)。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规定,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扎实做好清单落地实施工作,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报送机制,定期按时将排查结果报送市发改委。
二、我局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涉及商务系统的许可准入类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经梳理,涉及商务系统的许可准入类事项13项,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3项,形成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商务系统事项目录》(附件1)和《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目录》(附件2)。
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正确高效地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贯彻落实工作。对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不得违规另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不得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各单位要持续跟踪关注清单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和我局(联系人: 程思巍,联系电话:0817—2321595)。
附件:1.《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商务系统事项目录
2.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目录
南充市商务局
2022年6月24日
附件1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商务系统事项目录
项目号 |
禁止或许可事项 |
事项编码 |
禁止或许可准入措施描述 |
主管 部门 |
地方性许可措施(对应我省 《省市县三级商务主管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2年第一版)》事项) |
二、许可准入类 | |||||
(三)制造业 | |||||
22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特定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 不得从事金属治炼项目建设 |
203005 |
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 输许可;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 |
公安部商务部 |
商务部许可事项(部分由省商务厅实施: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 |
35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商用密码的检测评估和进出口 |
203018 |
商用密码进出口许可 |
商务部 密码局 |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 |
37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务 |
203020 |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 |
商务部 |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 定 |
《六》批发和零售业 | |||||
40 |
未获得许可、配额、关税配额或经营资格,不得从事农产品、原油等特定商品、技术、服务相应的经营、流通贸易和进出口(含过境:关税配额指配额数量内进口的货物适用较低税率) |
206001 |
对部分进出口货物实行配额管理 (目前适用商品详见本年度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和出口许可 证管理货物目录) |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 |
商务部许可事项 |
对部分进出口货物实行许可证管 理(目前适用商品详见本年度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和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
商务部 |
商务部许可事项(部分委托省商务厅实施:货物进出口 许可) |
40 |
未获得许可、配额、关税配额或经营资格,不得从事农产 品、原油等特定商品、技术、服务相应的经营、流通贸易和进出口(含过境:关税配额指配额数量内进口的货物适用较低税率) |
206001 |
对部分货物实行进出口国营贸易经营资格管理(目前适用商品包括出口玉米、大米、棉花、烟草、原油、成品油、煤炭、钨、锑、白银和进口小麦、玉米、大米、棉花、食糖、烟草、原油、成品油、化肥等) |
商务部 |
商务部许可事项 |
对部分重点敏感商品加工贸易实 行管理(目前适用商品包括铜精 矿、卫星接收设施、生皮等) |
商务部 |
商务部许可事项 | |||
对输港澳活畜禽实行经营资格管 理(目前适用商品详见本年度出 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
商务部 |
商务部许可事项 | |||
对部分货物(小麦、玉米、大米、棉花、食糖、羊毛、毛条、化肥)实行进口关税配额管理 |
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
商务部许可事项 | |||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
商务部 |
省经信部门事项 | |||
41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进出口运输、特定货物仓储、流通 贸易等服务 |
206002 |
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供应资质许可 |
商务部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海关总署 |
商务部许可事项 |
42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特定限制商品、技术的经营和进出 口 |
206003 |
限制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许可 |
商务部 |
限制进出口技术的进出口许 可 |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 |
商务部 |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 | |||
核物项及相关技术出口审批 |
国家原子能机构 商务部 |
商务部许可事项 | |||
44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拍卖、直销业务 |
206005 |
从事拍卖业务许可 |
商务部 |
从事拍卖业务许可 |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 更审批 |
商务部 |
商务部许可事项 | |||
70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职业中介、劳务派遣、保安服务等 业务 |
212002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及内地输 港澳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商务部港澳办 澳门中联办香港中联办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不含内地输港澳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73 |
未获得许可,不得在境内举办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 |
212005 |
境内举办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审 批(包括首次举办冠名“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外国机构参与主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 |
商务部 |
商务部许可事项 |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96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广播电视相关设施的生产、经营、 安装、使用和进口,不得使用广播电视专用频段 |
218004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生 产、安装、设置、进口许可 |
市场监管总局 广电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
商务部许可事项 |
(二十)《互联网市场准入禁止许可目录》中的许可类事项 | |||||
110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网约车经营 |
222001 |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有关条件,取得相应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
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 |
商务部许可事项 |
(二十一)其他 | |||||
l16 |
未获得许可,不得实施援外项目 |
299001 |
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 |
商务部国家发展合作署 |
商务部许可事项 |
附件2
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目录
序号 |
禁止措施 |
设立依据 |
管理部门 |
(五)批发和零售业 | |||
42 |
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的货物,或者属于临时禁止进口或出口的货物,禁止进口或出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
商务部 |
43 |
禁止从事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商品加工贸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
商务部 |
44 |
《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列明的禁止进口技术,禁止进口;《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列明的禁止出口技术,禁止出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
商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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