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仪陇天然气净化厂净化装置扩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4-09-04 10:55:00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仪陇天然气净化厂净化装置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94-2024910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7-2330299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涪江19南充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仪陇天然气净化厂净化装置扩容工程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立山镇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

四川省宇环气象电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立山镇,净化厂用地面积291394.9m2,本项目建设面积约880m2,在原净化厂用地范围内进行,无站外新增用地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仪陇天然气净化厂进行适应性改造,主要在仪陇天然气净化厂主体工艺装置区增加1套脱有机硫装置,设计处理规模为400万方/天,同时对脱硫、硫磺回收、尾气处理及酸水汽提装置的部分设备进行更换或改造,以及更换2台燃气蒸汽锅炉,以适应原料气处理工况。

1、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农户旱厕收集后用于农田施肥;站场施工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设备冲洗废水通过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不外排。运营期脱硫装置、脱水装置、分析化验室等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浓盐水、采出水和放空分离液经收集后运至回注井回注,不外排。

2、废气由于项目施工时间短,施工废气产生量很少,采取一定的防尘措施,加之当地大气扩散条件良好,施工废气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运营期正常工况净化厂尾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尾气依托已建的100m高的尾气烟囱高空排放,燃气蒸汽锅炉采用净化后的天然气作为燃料,燃烧烟气经设置的烟囱高空排放;放空通过已建的105m高的放空火炬高空排放;站场工艺装置区将无组织逸散少量非甲烷总烃和硫化氢,逸散的污染物量较少,通过自然扩散后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环境影响属于可以接受范围;非正常工况下,开停工放空、酸气放空去火炬放空系统进行点燃放空;锅炉在开停工、检修时需添加天然气进行启炉,燃烧废气通过锅炉烟囱排放。

3、噪声: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运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站场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维修与保养。

4、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依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废料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剩余部分由施工单位严格按照HSE管理模式进行集中收集后,由施工队伍统一清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交地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置,污水处理装置污泥交由第三方单位进行焚烧处置。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最后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催化剂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地下水及土壤:施工期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运营期站场分离产生的采出水由气田水罐进行收集暂存,最后拉运至回注井进行回注处理,不外排;对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采取分类收集处置,在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从根本上消除了对周边土壤环境的污染隐患,加强废水运输过程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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