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000087501480/2020-0043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0-12-25
文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南充市生态环境污染有奖举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0-12-25 19:40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川环发〔20203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南充市生态环境污染有奖举报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南充市生态环境污染有奖举报管理办法(试行)》

         2.市级有关部门名单(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

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南充市财政局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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