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000087501480/2024-0003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4-05-24
文号
有效性
有效

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时间:2024-05-24 14:50 |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为持续深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积极作用,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单位: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三、项目名称:南充市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服务。

邀请供应商方式: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http://hjbhj.nanchong.gov.cn/index.aspx)进行公告。

五、法律顾问职责

(一)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所有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指导,并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二)对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研究论证和评估,并提供专业权威法律意见。

(三)协助草拟、修改、审查招投标等重要合同、重要法律文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四)参与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重大信访案件和突发性环境事件等法律事务。

(五)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培训。

(六)办理委托及聘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六、聘用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条件

(一)应聘单位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法律理论水平较高。

(三)律师应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熟悉行政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与生态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且从事法律实务工作不少于5年。

七、服务方式、期限与费用

 (一)服务方式

1.签约的律师事务所应指定3名律师作为市生态环境局常年法律顾问。

2.指定的律师每月应在局机关提供不少于2天的坐班法律服务、每次不少于1人,遇有重大法律服务事项随叫随到。

3.签约的律师事务所参与重大行政行为的现场讨论、研究评估时,每次不得少于2名律师。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1年,从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生效日起算。

(三)服务费用

法律服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年,一年一聘。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方式及时间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提供单位法人执照复印件(须加盖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参加谈判单位的介绍信原件。取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被介绍人身份证。以上收原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请自带盘拷贝竞争性谈判文件。

领取时间:202452720245291700(工作时间)。

领取地点:南充市生态环境局509室(地址:南充市万年西路118号)。

九、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46614:30

地点:南充市生态环境局一楼会议室。

谈判时间及地点:20246615:00;南充市生态环境局一楼会议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南充市生态环境局509室,电话:08172668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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