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南充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南充市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4-06-07 17:00:00 | 来源:南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优抚对象和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根据《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退役军人发〔2022〕116号)和《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军区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退役军人发〔2022〕1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南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深入调研论证、认真听取军地有关部门和各地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南充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南充市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修改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1.通过电子邮箱将意见发送至:196683239@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征求意见”或“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征求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302号南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科(邮政编码:637000),信封请注明“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征求意见”或“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67日至76日(76日截止,电子邮件以发送成功时间为准,信函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南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67

附件:1.《南充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南充市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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