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国有企业法治建设
近日,南充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就市国资委如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及如何助力南充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等问题,专访了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蒲冠舟。
记者:市国资委系统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重点推进了哪些工作?
蒲冠舟:近年来,市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深度谋划,强力推进,严格考核。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将法律法规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推动法治建设延伸到国资监管以及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各领域。制定了《关于深化市级投融资体系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等10余个文件;修订了《南充市市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等5个文件;指导国有企业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80余个。进一步厘清出资人职责,制定权力和责任清单,大力推行清单制度并实施动态管理。将法律审核嵌入管理流程,聘请法律顾问全面参与各类合同协议、国企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纠纷处理等事项的法治审核监督。在《南充日报》开设“凝聚国企力量共筑大城崛起”专刊,依托微信公众号、网站、报纸、电视等平台,及时报道有关法规工作6期,推送信息500余条。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送法下企业”等系列宣传活动,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项目工地,提升全民法治意识。
记者:市国资委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蒲冠舟:通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市国资委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从体制机制建设看,市国资委按照国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实现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全覆盖。
从履行出资人职责方面看,在深化以管资本为主转变监管职能背景下,市国资委从企业发展规划引领、经营业绩考核执行、改革重组提升发展、法治建设聚焦规范经营、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多维度协同有序运转,规范履行好出资人职责。在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三个方面,形成与权力清单相匹配的“三位一体”责任体系,做到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失责受追究,促使国资监管工作职能边界更加清晰、监管权责更加一致、上下运转更加高效。
从对履行出资人职责决策事项看,进一步对决策事项、决策程序等进行规范,明确国资国企发展改革监管和党建重大事项决策应当经市国资委党委会、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从推进国企高质量发展看,市国资委充分尊重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对经营性质相近、关联度高、业务重叠的企业,分行业、领域和板块,实施重组整合,切实提升国有资本集中度,实现从管资产向管资本的转变。通过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市属国企由原19户整合为7户,有效解决了资本体量小、资产不优、竞争力不强等问题。
记者:市国资委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哪些不足?下一步如何做?
蒲冠舟: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仍处于待完善阶段,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仍相对薄弱,国有企业法律人员队伍建设和培养需要进一步加强等。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重点建立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国企改革发展责任;进一步构建更具控制力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控机制,加强法务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入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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