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营运货车“以旧换新”
10月12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南充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报操作指南》于日前印发,符合条件的货车车主最高可申领14万元补贴,补贴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我的重型营运柴油货车已经跑了9年多时间,正想提前报废,刚好《南充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报操作指南》派上了用场。”日前,家住营山县消水镇的货车师傅张明拨通了营山县交通运输局的咨询电话,详细了解相关情况。
张明算了下账,按照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来计算,自己的重型营运柴油货车现在是提前4年多时间报废,可以领到4.5万元补贴;如果新购营运货车还将得到更多补贴,其中,新购重型4轴及以上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最高补贴标准为6.5万元,将总共得到补贴11万元;新购重型4轴及以上的新能源营运货车最高补贴标准为9.5万元,将总共得到补贴14万元。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同时享受提前报废补贴和新购补贴。这一政策将惠及不少南充的营运货车车主,张明及时把这一好消息发到朋友圈,希望大家积极响应老旧货车报废更新政策。
据南充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申请人填写《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准备好相应资料后,向属地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提交补贴申请即可办理。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可以申请补贴的范围为: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中型载货货车:车长大于或等于6米,或总质量大于等于4.5吨且小于12吨的载货汽车,不包括低速货车。重型载货货车:总质量大于等于12吨的载货汽车);以及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须符合第1条所述车辆要求),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就新购货车来说,新购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 T29912)相关要求,且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该负责人表示,广大市民可进入市交通运输局官网了解补贴标准,也可到属地县级交通运输部门了解相关信息。符合申请条件的车主填写《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后及时报送。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报废货车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货车的《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于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据悉,目前南充各大货车销售商已做好相关服务工作,让消费者能够享受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带来的优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国政府网
四川省政府网站
市(州)政府网站
市级部门网站(频道)
主办: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承办:南充市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网站标识码:5113000012 | 蜀ICP备05029665号-1 | 川公网安备5113020200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