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第十五项整改任务)
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十五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8日至4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南充市人民政府提出。联系电话:0817-2712251;邮寄地址:南充市万年西路2号。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南充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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