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充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改善情况周排名的公告
2025年3月26日-4月1日,顺庆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5.8%;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81.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3.9%;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0.7毫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0.0%;臭氧(O3)平均浓度129.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6%。高坪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80.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6.5%;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0.5毫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5.0%;臭氧(O3)平均浓度13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8%。嘉陵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0.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97.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84.2%;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0.6毫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0.0%;臭氧(O3)平均浓度128.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9%。三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排名最后一名的是嘉陵区嘉兴路92号点位,综合指数3.99。
排名后两名的县(市)是西充县和阆中市,其中:西充县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1.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6.1%;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9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35.2%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1.1毫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7.1%;臭氧(O3)平均浓度130.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7%综合指数3.82。阆中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1.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71.9%;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81.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18.4%;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8.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9.0%;综合指数3.31。
根据《南充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考核办法(试行修订版)》,应对嘉陵区扣罚资金10万元,西充县扣罚资金10万元阆中市扣罚资金8万元。
南充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国政府网
四川省政府网站
市(州)政府网站
市级部门网站(频道)
主办: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承办:南充市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网站标识码:5113000012
|
蜀ICP备05029665号-1
|
川公网安备5113020200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