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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 提高质量

时间:2024-02-20 09:44 | 来源:南充日报

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地方立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严格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工作要求,树立系统观念、系统思维,加强立法统筹协调,健全科学高效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地方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以高质量地方立法促进南充高质量发展。

坚持高质量立法严把审查审议关口

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拓展公众参与立法途径,夯实地方立法的质量根基。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的重要作用,加强与四川省地方立法协作基地、西华师范大学的深度合作,实现对南充地方立法的长效化支撑和常态化服务;扩容立法咨询专家库,在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和单位聘任29名法律专家,组建新的立法咨询专家库,让法规草案通过“专家智库”实现专业化咨询,近两年时间,专家库专家提出咨询意见建议132条;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扎实推进1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基层立法联系点提供地方立法建议32条,修改法规建议和意见76条。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发挥在法规立项、起草、调研、论证、审议等各环节全过程的主导作用,做到在审读中严把法规草案第一关,在统审中体现人大“专”的优势,在审议中把紧立法最后关口,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效率。

创新工作机制凝聚地方立法合力

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巩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汇聚立法工作合力,努力使立法过程由以往的接力式推进向齐头并进式转变。

“双组长”有职有责。从2022年开始,在原有立法项目“双组长”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双组长领导职责,由市人大常委会联系副主任和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共同担任立法项目“组长”,“双组长”定期、不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法规重要制度设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保障立法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立法专班”作用大。坚持一部立法项目,组建一个立法专班,整合市人大相关委室、市政府相关部门、立法咨询专家等各方力量,共同研讨法规起草思路、重大问题、重要制度、体例结构等问题,并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立法专班全程参与立法,为法规起草定基调把方向,避免法规草案在提请审议之后出现颠覆性修改,影响立法质效。

“协调小组”解决立法大问题。在立法项目推进过程中,充分发挥依法治市立法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实行定期会商制度,通过组长召集立法专班会议,集体研讨协商,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协调解决地方立法过程中的重大矛盾、重大分歧等问题。

彰显地方特色保障和助推现代化南充建设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立法的职能属性,始终把服务全市中心大局贯穿到地方立法全过程。

聚焦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立法。注重用法治助力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认真梳理立法需求,精准查找城市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于2023年7月出台实施《南充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切实解决海绵城市建设不系统、缺标准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有序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立法的前期调研论证工作,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对加快建设现代化南充的保障和助推作用。

聚焦提升环境保护能力立法。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加强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将《南充市〈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纳入年度立法计划,切实运用法律法规呵护绿水青山。

聚焦提升文化传承能力立法。坚持用法治守护文化瑰宝,传承历史文脉,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2022年制定的《南充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厘清政府、公共文化机构以及文化、教育、文物等承担具体传承工作部门的责任,从宣传阵地、研究阐释、创作传播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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