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年度体检’式评估赋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获第六届“法治政府奖提名奖”,仪陇县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南充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完成首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初审,顺庆区综合示范项目、高坪区单项示范项目入围候选名单。
(二)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认真落实《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审核公布市本级5694项行政权力。编制印发《南充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公布《南充市市级证明事项保留目录》《南充市市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首批目录》,市本级保留证明事项84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74项。印发《南充市市本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平均承诺办结时间为1.62个工作日,网上可办率99.22%,全程网办率98.59%。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产生评价3663540条,其中:主动评价率97.01%,差评数仅3条。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全省地级市首个设立“企业家日”,组织开展“企业家日”系列活动。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将163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3个小时内,减免企业开办费用848万元,全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4.8万户、同比增长6.3%,市场主体总量达36.1万户。“三张清单”包容审慎监管机制、“012345”审批工作机制入选全省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集。
(四)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研究制定《南充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市政府年度决策事项目录。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把关,市本级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328份,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399条。落实三方会审机制和重大项目招商引资“3+N”风险防控机制,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动实现市本级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全覆盖。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组织全市6943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理论及业务知识考试,未通过考试人员不予申领行政执法证件。深化群众最不满意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整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力、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等18项问题。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过第三方评估方式,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等6个市级部门近5年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采取交叉评查方式,对9个县(市、区)近3年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重新细化、梳理和界定各部门(单位)应急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严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行为。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全市应急系统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71家,发放提醒督促函1000余份,发现隐患334个并全面督促落实整改。市、县两级开展“全灾种”综合应急实战演练23次、桌面演练30余次,防灾减灾救灾综合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七)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39件、政协委员提案456件,办复率100%。出台《南充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十条规定》,市政府分管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带头出庭应诉,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跃升至92.33%,迈入全省“一方阵”。印发《巡察机构与审计机关协作配合暂行办法》,完成审计项目57个,促进增收节支7715.28万元。
(八)健全矛盾纠纷行政预防化解体系。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发布市、县两级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的通告,市本级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8件,办结30件,其中:撤销或确认违法9件、纠错率30%。开展“三查三化三优”专项行动,成功调解纠纷近1.5万件。出台《南充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成立“八五”普法讲师团,开办“嘉陵江法治大讲堂”,培养“法律明白人”1.06万人,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个。出台《南充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处置集体访工作规程》,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还需进一步强化。二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有待加强,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检查时效性需进一步提升,闭环责任体系没有完全形成。三是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相对薄弱,个别乡镇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不够有力,法治机构和法治力量配备不足问题没有彻底解决。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市委、市政府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先后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扩大)会议暨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动员部署会、全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暨“府院联席”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推广全省“1+8”示范试点成果、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等重点工作亲自谋划部署督导,并多次强调要求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度融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推动政府治理能力和社会治理效能提升。研究审定印发《南充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重要文件,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二是提升法治能力。通过会议学习、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活动,先后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信访工作条例》《四川省水资源条例》等11部法律法规,邀请西华师范大学法学专家开展政府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引领全市各级各部门学法用法蔚然成风。
三是严格决策程序。市委重大决策严格落实“三方会审”制度,对重要决策、重点项目、重大投资等决策事项开展合法合规性审查。市政府决策全面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发布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坚持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初步安排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推进。研究制定南充市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我市实施方案贯彻落实。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五办”机制,提升“一网通办”能力。推进社会信用监管,推动实现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部门信用信息系统数据共享。
(三)推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常态化开展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推动实现我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
(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工作指引》,贯彻执行全省行政执法流程、文书标准,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五)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深化完善“年度体检”式评估赋能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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