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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第二十八批)

时间:2021-10-02 19:40 | 来源:市迎督办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SC202109220151 顺庆区成衣后街三楼楼下废品收购站收购的金属散发异味,污染空气。 南充市 大气

  2021923日,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弋晓林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关于“顺庆区成衣后街三楼楼下废品收购站收购的金属散发异味,污染空气”的问题,基本属实。群众投诉的“顺庆区成衣后街一废品收购站”实为“南充市顺庆区秦华国废旧回收店”,经营者为秦某某,位于南充市顺庆区成衣街78号16幢1层26号,经营范围为废旧生活用品回收服务,在公安机关依法办理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登记。该店主要从事废纸板、洗衣机、电视机等废旧生活用品回收服务。2021年9月14日,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委托四川深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成衣后街废旧回收点(南充市顺庆区秦华国废旧回收店)进行臭气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经走访周边居民,部分居民称该废旧回收店有发霉的异味。通过现场查看,该门店位于滨江路成衣后街背街小巷,楼间距较小,地形比较封闭,光照不足,空气流通不畅,且汛期雨水多,空气湿度大,加之该店部分废品未及时处理,长期堆放在店内潮湿阴暗角落,容易受潮发霉,店内确有一些腐朽发霉的气味。同时,发现该门面房租赁合同将于2021年10月1日到期,该店店主秦某某已决定不再续租,目前正在搬离相关废旧物资。

基本
属实

  关于“顺庆区成衣后街三楼楼下废品收购站收购的金属散发异味,污染空气”的问

  责任领导: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弋晓林

  责任单位:南充市顺庆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顺庆区中城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南充市顺庆区商务局局长王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何思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蒙东、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何进、顺庆区中城街道办事处主任彭莉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由南充市顺庆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约谈该废旧回收店负责人秦某某,要求其守法经营、规范经营,及时处理回收的废品,避免长期堆放产生异味,影响居民生活,已于2021年9月24日完成。(2)由南充市顺庆区商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顺庆区中城街道办加强日常巡查监督,规范经营行为,同时督促该店店主做好废旧物资的搬离、清扫等工作,确保周边环境卫生整洁,于2021年10月1日前完成。

  2021年9月26日,专案工作组到南充市顺庆区成衣后街周边小区回访群众代表29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2 X2SC202109220143 南充市高坪区东观镇观音桥村2组邱家磨房甘蔗田被其他农户侵占,还擅自修棚搭舍,改变耕地性质。 南充市 其他污染

  2021923日,高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吴翰林率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南充市高坪区东观镇观音桥村2组邱家磨房甘蔗田被其它农户侵占”的问题,不属实。经查,群众投诉的“邱家磨房甘蔗田”位于南充市高坪区东观镇观音桥村2组,面积19.5平方丈,由原承包者秦某于2006年12月29日与同组邱某自愿签订《临时协议》,将此田用于邱某修建住房的临时堆料场,协议约定:邱某用自己承包的26平方丈水田与秦某交换耕种,同时支付秦某100元作为青苗补偿费。2007年邱某房屋建成至今,双方并未将原临时约定交换的土地换回,而是自愿在各自交换的土地上继续耕种,故并未存在被其他农户侵占的情况。

  2.关于“擅自修棚搭舍,改变耕地性质”的问题,属实。经核实,2020年5月27日,邱某在自家房屋右侧临时调换的土地上搭建临时钢棚,占地面积约60平方米,用于堆放干柴和养鸡、养鸭。该地块未办理任何用地手续,邱某私自搭建临时钢棚属于擅自改变原田块的农业用途,确属改变了耕地性质。

部分
属实

  关于反映“擅自修棚搭舍,改变耕地性质”的问题

  责任领导: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吴翰林

  责任单位:南充市高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坪区农业农村局、东观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南充市高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杨建林、高坪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杜素太、东观镇人民政府镇长陈小蓉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南充市高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观镇人民政府已对邱某擅自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经劝导其自愿主动将搭建的彩钢棚进行拆除,对所占耕地进行复垦,已于2021年9月26日完成。 

  2021年9月28日,专案工作组到南充市高坪区东观镇观音桥村2组回访群众代表10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3 X2SC202109220131 之前反映南充市顺庆区文化路的川北凉粉赵肥肠空调、抽油烟机噪音扰民的问题,没有彻底解决。尤其是川北凉粉烟囱发出的噪音很大。 南充市 噪音

  2021924日,南充市顺庆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蒈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之前反映南充市顺庆区文化路的‘川北凉粉’和‘赵肥肠’空调噪音扰民的问题,没有彻底解决”的问题,基本属实。群众投诉的“川北凉粉”全名为四川川北凉粉文化有限公司天赐店,经营场所位于顺庆区花市街30号附27-31号;“赵肥肠”全名为南充市顺庆区赵肥肠天赐店,经营场所位于顺庆区花市街30号附20-24号。两家店空调主机共有10台,每台主机上有2台风机(扇)供主机散热,共20台散热风机(扇),均安装在中央银座B馆附2号楼2楼顶。空调所在楼顶北面建有4.5米高隔音墙、距离锦绣北湖小区25米,南面未做隔音措施、距离中央银座住宅楼18米,西面建有3.5米高隔音墙、距离报业大厦宿舍15米,东面临街(文化路)未做隔音措施。噪声主要是由空调主机的散热风机(扇)产生。2021年8月31日,南充市顺庆区环境监测站对天赐银座B馆中央空调噪声排污状况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结论显示,噪声测量值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区(昼间)的标准限值5.6dB(A)。

  群众投诉的此问题与2021年8月31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五批第X2SC202108300038号投诉案件反映的空调噪音问题相同,针对该处噪音超标的情况,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于2021年9月1日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责成南充市天赐实业有限公司将中央银座B馆楼顶空调主机散热系统由风冷散热改为水冷散热,确保运行时噪声减弱。二是责成南充市天赐实业有限公司对空调主机所在楼顶大部分封闭,在北、西、南三面加装消音通道,在顶部安装通风消声器进行降噪处理。三是加强事后监管,由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在整改措施完成后对该点位噪声排污状况再次进行监测。以上整改时限为2021年9月30日,整改措施正在有序推进。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2.关于“‘川北凉粉’和‘赵肥肠’抽油烟机噪音扰民的问题,没有彻底解决。尤其是‘川北凉粉’烟囱发出的噪音很大”的问题,不属实。2021年9月9日,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委托四川甲乙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两家店噪声排污状况进行了检测,噪声检测结果显示均未超过相关标准限值,“川北凉粉”和“赵肥肠”烟机不存在噪音扰民情况。同时为进一步降低噪音,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成“川北凉粉”和“赵肥肠”两家店用隔音棉对整个烟道进行包裹,并分别在净化器内加装消音片、风口处加装消音器,减小噪音排放,该整改措施已于2021年9月12日完成。

部分
属实

  关于“之前反映南充市顺庆区文化路的‘川北凉粉’和‘赵肥肠’空调噪音扰民的问题,没有彻底解决”的问

  责任领导:南充市顺庆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蒈

  责任单位: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顺庆区中城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蒙东、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何思明、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何进、顺庆区中城街道办事处主任彭莉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由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成南充市天赐实业有限公司继续落实整改措施,对空调主机所在楼顶大部分封闭,在北、西、南三面加装消音通道,在顶部安装通风消声器进行降噪处理,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2)加强事后监管,待整改措施完成后,由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对该点位噪声排污状况再次进行监测,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3)由顺庆区中城街道办向群众公示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并将整改进度及时向周边群众进行宣传,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

  2021年9月27日,专案工作组到顺庆区花市街30号“川北凉粉”和“赵肥肠”周边小区回访业主代表51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4 X2SC202109220144 南充火车站泰和小区7号楼下的餐饮店油烟直排楼上,污水、生活废水直接排到地下防空层,污水已达2米深,臭气难闻。 南充市 大气

  2021923日,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向阳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1.关于“南充火车站泰和小区7号楼下的餐饮店油烟直排楼上”的问题,属实。群众投诉的“南充火车站泰和小区”,位于南充市顺庆区麦秀路44号至74号,由南充市宏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以下简称“宏兴物管公司”)。该小区7号楼楼下有“文兴粉馆”“豌豆面”“朱儿粉”“冒菜先生”“王斌小吃”等5家小型餐馆,均未安装高效能油烟净化器。“文兴粉馆”烟道上顶高空排放;“豌豆面”“朱儿粉”“冒菜先生”“王斌小吃”等4家的烟道出风口设置在临街招牌处,产生的油烟随风向楼上飘散,对楼上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2.关于“污水、生活废水直接排到地下防空层,污水已达2米深,臭气难闻”的问题,部分属实。群众投诉的“地下防空层”实为泰和小区7号楼负一层的人防工程,面积691㎡。楼面商铺的管道均全部接入市政排污管网,未发现有污水、生活废水直排人防工程的情况。但该人防工程存在一定程度的地下水渗水,由于未及时抽排,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处存在约1米深的积水,积水及淤泥产生异味。2021年9月23日至25日,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宏兴物管公司对泰和小区7号楼地下防空层积水进行了抽排、清淤,积水排净后未发现污水、生活废水直排该地下防空层。

基本
属实

  责任领导: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向阳

  责任单位: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乡建设局、南充市房管局顺庆办事处、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顺庆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蒙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何思明、区城乡建设局局长王国猛、南充市房管局顺庆办事处主任袁玲、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何进、顺庆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主任赖小英

          (一)关于“南充火车站泰和小区7号楼下的餐饮店油烟直排楼上”的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责令立即整改。由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该处5家餐饮店立即进行整改,安装高效能油烟净化器,使其符合低空排放标准,已于2021年9月26日完成。(2)加强监管巡查。由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顺庆区和平路街道办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并长期坚持。(3)加大宣传力度。由顺庆区和平路街道办对周边居民做好释疑工作,通报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及整改进度,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已于2021年9月27日完成。

  (二)关于“污水、生活废水直接排到地下防空层,污水已达2米深,臭气难闻”的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责令立即整改。由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约谈宏兴物管公司负责人,责令其加强物业管理,及时处理和抽排地下防空层积水,已于2021年9月25日完成并长期坚持。(2)加强监管巡查。由南充市房管局顺庆办事处、顺庆区和平路街道办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及时发现并督促物管公司整治该防空层积水等相关问题,并长期坚持。(3)加大宣传力度。由顺庆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对周边居民做好释疑工作,通报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及整改进度,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已于2021年9月27日完成。

  2021年9月27日,专案工作组到顺庆区麦秀路44号至74号泰和小区回访群众代表50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5 X2SC202109220014 南充悦府小区旁的1227商业街的小吃店油烟扰民,夜间酒吧、KTV、街头卖唱噪音扰民。 南充市 大气

  2021923日,南充市顺庆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蒈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1.关于“南充悦府小区旁的1227商业街的小吃店油烟扰民”的问题,属实。群众投诉的“南充悦府小区旁的1227商业街”实为顺庆区大南街“美宇·1227购物广场”的酒吧餐饮商业步行街,总长约230米,与悦府小区仅一墙之隔,由四川省嘉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宇商管公司)对外招商、招租及经营管理。该商业街的“小吃店”共有8家,分别是顺庆区大南街29号2号楼110-112号“火把鲜烤餐饮店”、顺庆区大南街29号悦府2栋101号“雀圣火锅店”、顺庆区美宇1227购物广场3幢1层1号商铺020,021号“港姐姐串串店”、顺庆区大南街29号悦府2号楼1层7号“赞花婆鲜兔辣卤火锅大南街店”、顺庆区大南街2号悦府1号楼1层6号“福陶砂锅店”、顺庆区悦府1号楼1幢1层104铺“忠良食尚烤五花1227店”、顺庆区悦府1号楼1幢1层108铺“咕咕酱韩氏炸鸡1227广场店”、顺庆区南门坝街悦府1号楼1幢1层107铺“巷子跳水菜餐饮店”。其中,“巷子跳水菜餐饮店”已停业;“雀圣火锅店”“火把鲜烤餐饮店”“港姐姐串串店”等3家店铺已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器,符合低空排放标准;其余4家安装的油烟净化设备不属于高效油烟净化器,不符合低空排放标准。该8家餐饮店虽都未将烟道设置在临小区面,但存在餐饮油烟随风飘散至小区的现象。

  2. 关于“南充悦府小区旁的1227商业街的夜间酒吧、KTV噪音扰民”的问题,属实。群众投诉的“夜间酒吧、KTV”共有3家,分别为:顺庆区大南街29号悦府3栋117、118、119号“原石酒馆”、顺庆区红光路86号顺庆1227第2幢1层1号“饮渡酒吧”、顺庆区美宇1227购物广场B幢1层023、024 商铺“爱酒久啤酒馆”等3家轻音乐酒吧,无歌曲点播服务系统,3家店内均有音箱设备播放轻音乐,营业时间为19:00至次日凌晨3:00左右,均无歌手驻唱。2021年9月24日,南充市顺庆区环境监测站对“美宇·1227购物广场”的商业步行街夜间噪声排污状况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所有点位的噪声测量值均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区(夜间)的标准限值。由于该商业街地处南门坝商圈中心区域,人、车流量大,且各类商业业态混杂,故无法依据该监测报告评价具体点位的噪声排放状况,但该商业街噪音对一墙之隔的悦府小区确有一定影响。

  3.关于“南充悦府小区旁的1227商业街的街头卖唱噪音扰民”的问题,属实。群众投诉的“街头卖唱”是指嘉宇商管公司设置的2处户外商演点,分别位于1227购物广场4栋底楼和7栋底楼处,每个点位约7㎡,距悦府小区均约为60米,主要用于该公司对1227商圈进行氛围营造和商业宣传,每月商业驻唱3至4次,时间为19:00至21:30。

属实

  责任领导:南充市顺庆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

  责任单位: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区文化电视广播和旅游局、顺庆区东南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蒙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何思明、区商务局局长王向东、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欧维佳、顺庆区东南街道办事处主任刘恩群

  (一)关于“南充悦府小区旁的1227商业街的小吃店油烟扰民”的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2021年9月24日,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四川省嘉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30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南顺综执(东南)当罚决字〔2021〕第087号)。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由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成商管公司督促“赞花婆鲜兔辣卤火锅大南街店”“福陶砂锅店”“忠良食尚烤五花1227店”“咕咕酱韩氏炸鸡1227广场店”等4家餐饮店将油烟净化设备更换为高效油烟净化器,使其符合低空排放标准,于2021101日前完成。(2)由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成1227商业街餐饮店及时对油烟净化设备、烟道进行清洗、维护,建立台账,于202110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3)由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顺庆区东南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依法依规处理,并长期坚持。(4)由顺庆区东南街道办向周边群众公示整改措施,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已于2021927日完成。

  (二)关于“南充悦府小区旁的1227商业街的夜间酒吧、KTV噪音扰民”的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由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原石酒馆”“饮渡酒吧”“爱酒久啤酒馆”等三家酒吧加装隔音棉、隔音玻璃、隔音帘等隔音设施,于2021年10月15日前完成。(2)由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成该三家酒吧在醒目位置张贴温馨提示牌,引导消费者文明娱乐,禁止夜间高声喧哗,已于2021年9月27日完成。(3)由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顺庆区东南街道办加强日常巡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依法依规处理,并长期坚持。(4)由顺庆区东南街道办向悦府小区居民公示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已于2021年9月27日完成。

  (三)关于“南充悦府小区旁的1227商业街街头卖唱噪音扰民”的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由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成商管公司控制户外商演时间,不得超过21:00,商演时音响设备不得超过60dB(A),并长期坚持。(2)由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顺庆区东南街道办加强日常巡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依法依规处理,并长期坚持。(3)由顺庆区东南街道办向周边群众公示整改措施,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已于2021年9月27日完成。

  2021年9月27日,专案工作组到顺庆区大南街悦府小区回访业主代表50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6 X2SC202109220015 蓬安县文君东路中星国际小区临街对面开了一家酒吧兼KTV“天唱滴酒,长期噪音扰民。 南充市 噪音

  2021923日,蓬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文琴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关于“蓬安县文君东路中星国际小区临街对面开了一家酒吧兼KTV‘天唱滴酒’,长期噪音扰民”的问题,属实。经核实,群众投诉的“天唱滴酒”是一家酒吧兼KTV,位于蓬安县文君东路1一9号(中星国际小区临街对面),该酒吧占地面积130㎡,建筑面积260㎡,一楼设有大厅1个(5个休闲卡座)、KTV包间1个,二楼设有KTV包间3个、茶吧卡座4个,主要经营歌舞娱乐、酒水、茶水服务,目前其《营业执照》正在办理中,尚未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其选址不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2021年9月23日,南充市蓬安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天唱滴酒”酒吧兼KTV进行昼(夜)间噪声排放状况监测,监测结果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区标准限值。

属实

  关于“蓬安县文君东路中星国际小区临街对面开了一家酒吧兼KTV天唱滴酒,长期噪音扰民”的问

  责任领导:蓬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文琴

  责任单位:蓬安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蓬安县相如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蓬安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卿小栋、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杜长书、蓬安县相如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周剑勇

  1.行政处罚情况:鉴于该娱乐场所于2021年6月才接手经营,造成的环境危害程度较轻,店主认错态度较好,自愿予以关闭,所以未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由蓬安县文广旅局立即对该娱乐经营场所实施关停,并拆除封存KTV点歌系统等设备,拆除其店招“KTV”字样,已于2021年9月23日完成;(2)由蓬安县文广旅局对该娱乐经营场所业主进行行政约谈,因该场所选址不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属无证经营,要求经营业主不得继续在该场所经营KTV项目,积极引导其进行经营项目转型,已于2021年9月24日完成;(3)责成蓬安县文广旅局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确保该娱乐经营场所全面整改到位,不再恢复KTV项目经营,并长期坚持。

  2021年9月25日,专案工作组到蓬安县文君东路中星国际小区临街对面回访群众代表15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7 X2SC202109220016 南充市顺庆文化路北湖宾馆的空调低频噪音扰民,尤其是2号楼。 南充市 噪音

  2021923日,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益萍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关于“南充市顺庆文化路北湖宾馆的空调低频噪音扰民,尤其是2号楼”的问题,基本属实。经查,群众投诉的“北湖宾馆的空调”,主要有以下几台:北湖宾馆主楼的2台中央空调(位于负一楼,噪声不对周边产生影响);北湖宾馆裙楼楼顶的两座中央空调冷却塔(经多次对该冷却塔噪声排污状况进行监测,昼间、夜间监测结果均未超标,且已按第X2SC202108300009号与第X2SC202109040117号信访件整改方案整改完成);北湖宾馆朗月楼3台家用空调外机(距离最近的居民住宅楼约15米);北湖宾馆1号楼(荷花楼)的3台中央空调外机(该楼未装修投用,空调未运行);北湖宾馆2号楼(清风楼)16台1.5P家用空调外机(距离最近的居民住宅楼约15米)。

  2021年9月26日,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北湖宾馆噪声排污状况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本次所监测的1#点位(荷花楼右侧)、2#点位(荷花楼左侧)、3#点位(荷花楼与清风楼之间)、4#点位(清风楼右侧)、5#点位(清风楼左侧)的噪声测量值均未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区(昼间)标准限值。北湖宾馆办公楼工作时间为8:00至12:00,下午为14:30至18:00,夜间不办公,空调不运行。但在监测点位能听见该挂式家用空调外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白天正常生活产生一定影响。

基本
属实

  关于“南充市顺庆文化路北湖宾馆的空调低频噪音扰民,尤其是2号楼”的问

  责任领导: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益萍

  责任单位:南充市顺庆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顺庆区中城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南充市顺庆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欧维佳、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何进、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蒙东、顺庆区中城街道办事处主任彭莉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责成北湖宾馆对挂式家用空调室外机进行保养,降低家用空调运行时外机对居民楼的噪声影响,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2)责成北湖宾馆对挂式家用空调外机检修,对存在质量问题的空调立即进行更换,已于2021年9月27日完成。(3)责成北湖宾馆加强对挂式家用空调外机的日常维护管理,并长期坚持。

  2021年9月28日,专案工作组到南充市顺庆文化路北湖宾馆周边小区回访群众代表87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8 D2SC202109220015 五通嘴村3组旁边的成巴高速离村落很近,一直没有修建隔音板,噪音扰民。 南充市 噪音

  2021923日,仪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苏长龙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关于“五通嘴村3组旁边的成巴高速离村落很近,一直没有修建隔音板,噪音扰民”的问题,属实。经核实,群众投诉的“五通嘴村3组”实为仪陇县土门片区铜鼓乡五通嘴村3组。经现场查看,巴南高速过境五通嘴村3组路段(1.8Km),路线较直,通行车速普遍较快、胎噪较大,特别是货车经过时噪音较大。2021年9月23日,南充市仪陇生态环境监测站选取五通嘴村3组唐某顺(距离巴南高速公路边缘32米,属4a标准)和杨某礼(距离巴南高速公路边缘63米,属1类标准)房屋共2个点位进行噪声监测,比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唐某顺房屋处昼间监测结果低于标准值,杨某礼房屋处昼间监测结果高于标准值(超7.9db),夜间监测结果均超过标准值(分别超8.5db、16.5db)。

属实

  关于“五通嘴村3组旁边的成巴高速离村落很近,一直没有修建隔音板,噪音扰民”的问

  责任领导:仪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苏长龙

  责任单位:仪陇县交通运输局、四川巴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人:仪陇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夏秉光、四川巴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境部经理雷中茂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责成项目业主单位四川巴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在巴南高速被投诉路段安装声屏障,于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

  2021年9月25日,专案工作组到仪陇县铜鼓乡五通嘴村3组回访群众代表13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9 D2SC202109220013 1、金鱼岭花园到延安巷的消防通道长期有人占道停车,摆摊设点,垃圾遍地,造成环境脏乱差;2、金鱼岭花园内的三角广场在每天早上6点就有人跳广场舞,噪音扰民严重;3、三角广场上没有人跳舞时,就有人摆摊,使用喇叭叫卖,噪音扰民;4、三角广场周边和惠丰巷的商铺、流动摊贩经常使用喇叭叫卖,噪音扰民;5、惠丰巷平凡连锁生鲜每天早上6点砍猪肉时,噪音扰民严重。 南充市 土壤

  2021925日,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向阳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1.关于“金鱼岭花园到延安巷的消防通道长期有人占道停车、摆摊设点,垃圾遍地,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属实。经查,金鱼岭花园系居民小区,位于顺庆区金鱼街52号,紧邻延安巷;延安巷长约400米,宽约3一5米,属三类街道。经南充市顺庆区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检查,群众投诉的金鱼岭花园到延安巷沿线路段的消防通道实为市政道路。通过现场核查及走访调查,该处常有游商走贩临时摆摊经营,主要通过三轮车贩卖早餐、水果、蔬菜等,另有部分老人短暂停留售卖“担担菜”“背篼菜”。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顺庆区北城街道办曾多次对延安巷进行集中整治,但游商走贩占道摆摊经营情况仍时有反复,且收摊后未对产生的蔬菜烂叶及果皮等垃圾进行清理,造成周边环境脏乱差。

  2.关于“金鱼岭花园内的三角广场在每天早上6点就有人跳广场舞,噪音扰民严重”的问题,属实。经查,金鱼岭花园三角广场位于延安巷、惠丰巷、金鱼街三条道路交汇处,广场面积约为200㎡,平时作为周边居民休闲使用。该处广场舞队伍共3支,分别在早、中、晚等三个时间段开展广场舞活动。3支队伍分别为:青某芬舞队(活动时间6:30至8:00,6人左右)、杨某林舞队(活动时间16:00至17:50,18人左右)、刘某传舞队(活动时间19:30至20:50,13人左右)。上述3只广场舞队伍在跳舞时存在音箱音量过大现象,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3.关于“三角广场上没有人跳舞时,就有人摆摊,使用喇叭叫卖,噪音扰民”的问题,属实。经查,金鱼岭花园三角广场位于延安巷、惠丰巷、金鱼街三条道路交汇处,人流量大,经常有游商在此售卖“担担菜”“背篼菜”,偶尔有游商驾驶三轮车在该处贩卖蔬菜水果等商品,并通过喇叭叫卖招揽顾客,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4.关于“三角广场周边和惠丰巷的商铺、流动摊贩经常使用喇叭叫卖,噪音扰民”的问题,属实。经查,金鱼岭花园三角广场周边及惠丰巷共有商铺66家,主要售卖猪肉、蔬菜、水果等,另有少部分商家售卖杂货,偶尔有游商驾驶三轮车在金鱼岭花园三角广场、惠丰巷贩卖蔬菜水果等商品。商家为了吸引顾客,通过喇叭叫卖招揽顾客,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5.关于“惠丰巷平凡连锁生鲜每天早上6点砍猪肉时,噪音扰民严重”的问题,属实。经查,平凡连锁生鲜超市位于顺庆区金鱼街70号,于2021年8月开业,主要从事猪肉售卖。每日6:00,该店业主从批发市场购入猪肉后在店内进行猪肉分解剔骨,在此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关于“1、金鱼岭花园到延安巷的消防通道长期有人占道停车,摆摊设点,垃圾遍地,造成环境脏乱差;2、金鱼岭花园内的三角广场在每天早上6点就有人跳广场舞,噪音扰民严重;3、三角广场上没有人跳舞时,就有人摆摊,使用喇叭叫卖,噪音扰民;4、三角广场周边和惠丰巷的商铺、流动摊贩经常使用喇叭叫卖,噪音扰民;5、惠丰巷平凡连锁生鲜每天早上6点砍猪肉时,噪音扰民严重”的问

  责任领导: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向阳

  责任单位: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南充市市容环卫服务中心、南充市顺庆区消防救援大队、顺庆区北城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蒙东、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何进、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党委副书记龙涛、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大队长胡林、南充市市容环卫服务中心主任曹天贵、南充市顺庆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钟传江、顺庆区北城街道办事处主任田书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开展市容秩序整治。2021年9月24日,顺庆区北城街道办事处、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北城派出所联合发出《关于开展金鱼岭市场相邻片区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并将通告张贴于金鱼岭市场相邻片区,对该片区进行专项集中整治,于2021年10月23日前完成。(2)集中约谈责令整改。由顺庆区北城街道办事处、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等单位集中约谈金鱼岭市场相邻片区营业商家和广场舞队伍负责人,责令其做出如下整改:①责令该片区商家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切实做到包卫生、包绿化、包整洁、包秩序、包文明;②责令3支广场舞队伍在音响音量控制旋钮上设置音量上限标识,将音量严格控制在60dB(A)以下,强化群众自觉性,形成刚性约束,同时明确广场舞活动时间(8:30至11:30,15:00至18:00,19:00至21:00);③责令“平凡生鲜超市”降低作业噪声,该超市负责人承诺调整作业时间,6:00至8:00不再剔、砍猪骨头。已于2021年9月25日完成并长期坚持。(3)加大清扫保洁频次。由南充市市容环卫服务中心对金鱼岭花园至延安巷周边垃圾进行清扫、对该区域路面进行冲洗,同时增加该路段清扫频次,确保周边环境清爽卫生,已于2021年9月23日完成并长期坚持。(4)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由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顺庆区北城街道办事处采取机动巡查和定点值守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人员对金鱼岭三角广场及其周边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不断巩固集中整治行动成果,防止上述问题反弹。此项措施长期坚持。

  2021年9月27日至9月28日,专案工作组到顺庆区金鱼街52号金鱼岭花园小区、延安巷、穗丰巷等处回访群众代表63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10 X2SC202109220132 银昆高速仪陇马鞍收费站至马鞍镇这段路上,有多家私人洗车店,洗车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河道、基本农田。 南充市

  2021923日,仪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苏长龙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关于“银昆高速仪陇马鞍收费站至马鞍镇这段路上,有多家私人洗车店,洗车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河道、基本农田”的问题,部分属实。群众投诉的“银昆高速仪陇马鞍收费站至马鞍镇这段路”系银昆高速仪陇马鞍收费站至仪陇县马鞍镇这段公路,经过柳垭镇、马鞍镇等两个乡镇地界,公路沿线共有洗车场所5家,其中,柳垭镇属地3家(一是王某民洗车场,2021年5月营业至今,主营洗车业务;二是酷车小镇汽车维修店,主营汽车维修,洗车为附带业务;三是赛骏车族汽车美容养护中心,主营汽车维修,洗车为附带业务)、马鞍镇属地2家(一是井水洗车场,2014年营业至今,主营洗车业务;二是纳米蒸汽洗车店,2019营业至今,主营洗车业务),经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证实,该5家洗车场周边地块均不属于基本农田。经现场查看,银昆高速仪陇马鞍收费站至马鞍镇公路沿线5家洗车场所均存在沉淀池设置不规范或沉淀池被损坏的情况,其中4家洗车场(王某民洗车场、赛骏车族汽车美容养护中心洗车、井水洗车场、纳米蒸汽洗车店)沉淀池建设不规范,1家洗车场(酷车小镇汽车维修店洗车场)沉淀池被损坏。5家洗车场洗车废水通过沉淀池简单处理后,排入雨水沟,最终进入附近小河沟,其中,柳垭镇境内的赛骏车族汽车美容养护中心洗车废水排雨水沟后,由于雨水沟存在堵塞,废水存在流入紧邻该洗车场的耕地,通过耕地后流入附近小河沟的情况。

部分
属实

  关于“银昆高速仪陇马鞍收费站至马鞍镇这段路上,有多家私人洗车店,洗车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河道、基本农田”的问题  

  责任领导:仪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苏长龙
  
责任单位:仪陇县交通运输局、仪陇县柳垭镇人民政府、仪陇县马鞍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仪陇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夏秉光、仪陇县柳垭镇人民政府镇长王健、仪陇县马鞍镇人民政府镇长宋刚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自愿实施关停。仪陇县柳垭镇王某民洗车场、赛骏车族汽车美容养护中心共2家洗车场均认为整治难度大,自愿放弃洗车业务(承诺如再开展洗车业务,将整治达标,并向县交通运输局和属地人民政府申请验收),已于2021年9月25日完成。(2)限期停业整改。由仪陇县交通运输局会同仪陇县马鞍镇政府督促纳米蒸汽洗车场、井水洗车场,仪陇县柳垭镇政府督促酷车小镇汽车维修店等3家洗车场立即停止洗车业务,及时完成对其沉淀池、排水管等设施的整改及排水沟疏通、环境整治等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已于2021年9月26日完成。(3)强化巡查巡管。由仪陇县交通运输局督促属地乡镇,加强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洗车场等场所污染防治情况的巡查巡管,落实环保工作网格化管理制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避免问题再次发生,已于2021年9月25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2021年9月26日,专案工作组到仪陇县银昆高速仪陇马鞍收费站至马鞍镇公路沿线回访群众代表8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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