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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 营商环境 留言专区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第三十批)

时间:2021-10-04 20:30 | 来源:市迎督办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SC202109240039 河西化工园区内长期排放黑烟,味道非常刺鼻,距离居民区很近。在央督期间就没有生产。 南充市 大气

  202192529日,南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胡晓勇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群众投诉的“河西化工园区”位于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内。该园区是省内三大石化基地之一,规划面积14.86平方公里。园区主要承接四川石化1000万吨炼油项目下游产品,以石油化工(PTA及下游)、精细(医药)化工、化工新材料为主导产业。截至目前,园区签约项目38个,其中已投产企业17家,在建项目8家,开展前期工作项目13家。园区编制有规划环评,入园项目均办理了项目环评手续。

  1.关于“河西化工园区长期排放黑烟”的问题,不属实。经核实,河西化工园区内主要有四川能投化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投化学”)、中机国能(南充)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国能”)、南充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污泥处置分公司(以下简称“污泥处置中心”)和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源环保”)等企业烟气排放量较大,上述企业均按环评要求落实了污染治理设施,安装有废气在线监测设备,开展企业日常自行监测,通过查阅历史监测数据,烟气林格曼黑度均小于1级,不存在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经与群众沟通并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疑似“黑烟”实际为循环水塔蒸汽水雾、装置蒸汽以及排放口蒸汽在天气阴暗或逆光的情况下出现的视觉偏差(蒸汽主要来源于:能投化学的循环水凉水塔在换热过程中形成的蒸发水雾,以及装置排放的蒸汽;中机国能锅炉焚烧烟气湿法脱硫产生的蒸汽;污泥处置中心焚烧炉烟气湿法脱硫产生的蒸汽;嘉源环保余热锅炉排放的蒸汽)。

  2.关于“味道非常刺鼻”的问题,基本属实。经核实,结合日常监管监测及走访周边群众,园区异味主要来源于能投化学、青龙橡胶、污泥处置中心3家企业。2021年8月28日至30日,对园区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时发现,能投化学存在含醋酸物料的氧化装置泄漏(11个点)、造成无组织排放酸性气体情况,青龙橡胶存在生产楼及烘胶车间密闭不严、造成无组织排放刺鼻性气体的情况。针对上述2家企业存在的问题,南充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已分别于2021年9月2日、9月3日向其下发了《关于做好无组织排放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其限期整改。2021年9月16日调查专班对能投化学、青龙橡胶2家企业再次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能投化学已完成了对11个泄漏点的修复,青龙橡胶已完成生产区破损门窗以及废气收集管道与墙壁密封的修复封堵工作。同时对污泥处置中心开展了现场检查,发现其存在无组织排放臭气且收集处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污泥卸料车间自动舱门设计不合理,较长货车进场卸料时舱门无法关闭;二是污泥仓库未安装负压表,无法判定是否达到微负压;三是污泥干化、布袋除尘器等设备附近存在明显无组织排放气味)。南充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已下发整改通知要求污泥处置中心限期进行整改。2021年8月31日、9月10日,经开区管委会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河西镇万树山村、长春村,李渡镇张家桥村、羊口村等环境敏感点位白天、夜间分别进行了2次臭气监测,监测结果均满足相关要求。2021年9月25日,南充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委托监测单位对污泥处置中心厂界开展了臭气浓度监测,预计一周后取得监测结果。

  3.关于“距离居民区很近”的问题,不属实。园区周边分布的主要居民区有河西镇万树山村、长春村、羊口村等。南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专业测绘公司对上述主要居民区距离化工园区主要企业之间的距离进行了测量。经测量,万树山村距离能投化学装置区1029米(能投化学以主装置为中心划定900米卫生防护距离;万树山村村民认为能投化学异味对其影响最大);长春村距离嘉源环保977米(嘉源环保以厂界划定800米卫生防护距离,长春村村民认为嘉源环保异味对其影响最大);羊口小学、羊口村距离中航工业南充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垃圾发电厂”,以厂界划定300米卫生防护距离,羊口村村民认为垃圾发电厂异味对其影响最大)分别为753米、575米。上述居民区均在园区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之外。

  4.关于“在央督期间就没有生产”的问题,不属实。目前园区处于停产状态的企业有南充石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达化工”)、中机国能、能投化学和青龙橡胶四家企业,其余已投产企业正常生产。石达化工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应急管理部门要求停产整改,企业已于2021年3月23日全面停产,至今仍未恢复生产。中机国能因煤炭供应问题于9月初开始逐步减产,并于9月10日全部停产。能投化学因中机国能不能保证其蒸气供应于2021年8月30日停产检修。目前经开区管委会正在全力协调解决中机国能煤炭供应问题,尽快促成中机国能和能投化学恢复正常生产。青龙橡胶由于公司资金运转及其他内部问题于2021年9月3日停产。经开区生态环境部门曾在央督进驻四川前要求企业以正常生产状态迎接督察,不得以非正常停产、减产等形式应对督察。上述企业均为自身生产经营因素或外界其他客观原因导致的停产,而非因央督进驻规避督察的“一刀切”。

部分
属实


  关于“味道非常刺鼻”的问题

  责任领导: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胡晓勇

  责任单位:南充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责任人:南充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局长刘明星、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局长方超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责令四川能投化学新材料有限公司恢复生产后立即开展泄漏点位修复后的检测工作,于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并常态化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2)责令四川青龙丙烯酸酯橡胶有限公司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生产楼、烘胶车间的密闭性改造,于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3)责令污泥处置中心:一是立即对厂区开展全面排查,对无组织气体泄露点位进行补漏,减少气体外溢。二是对污泥卸料车间自动舱门进行重新设计,或者协调上游污泥处置单位,使用满足舱门关闭条件的货车进行污泥转运,同时做好污泥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的密闭,严防污泥扬洒。三是在污泥仓库安装负压表,加大风机风量,确保污泥仓库满足长期处于微负压状态,防止气体外溢。于2021年12月31日日前完成。

  2021年9月28日,专案工作组到河西化工园区周边李渡镇羊口村、河西镇长春村、万树山村等地回访群众代表12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阶段性办结
2 X2SC202109240080 营山县东升镇,从2008年开始,以租代征济川村及临近村约五百亩耕地,先后转租给多个厂(公司),修建有上万平方米的彩钢厂房,抛荒上百亩耕地。2019年到20202,以租代征约五百亩耕地,在河道周边损坏林木和耕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南充市 生态

  2021925—26日,营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蒲彬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营山县东升镇,从2008年开始,以租代征济川村及临近村约五百亩耕地,先后转租给多个厂(公司),修建有上万平方米的彩钢厂房,抛荒上百亩耕地”的问题,基本属实。经调查核实,2009年,原“营山老年公寓”(属民营企业,2014年该企业破产)在东升镇济川村1、2、3、4组及青庙村1、2组租地309亩,拟修建老年公寓,因无合法用地手续被责令停止建设、恢复原貌,由于上述群众(100余名)拒绝终止协议、接收所租出土地而形成遗留问题。2017年,全县开展砂石行业集中整治活动中,依法取缔31家砂石场后,全县砂石行业无经营地点,营山县政府决定在上述地点规划建设砂石场,因当地群众要求统征土地,不同意部分征地,因此,营山县政府决定由营山县发展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投公司”)与上述村村民签订租赁协议(原老年公寓破产后,已多年未支付土地租金,原协议已违约,土地被撂荒),共租用317亩土地(其中:已报征国有建设用地70.8亩、工矿仓储用地98亩、耕地97.79亩、其他用地50.41亩;比原老年公寓所租土地多8亩,因村民强烈要求将8亩边角地一并租赁),之后通过公开招租的方式引进3家企业(志恒建材、大川建材、乐源建材)在该租用场地内规范建设全县砂石集中经营销售点,该3家入驻企业在所租赁土地中的已报征土地区域,于2020年共建成彩钢厂房21000平方米(含厂房内的生产设备)并投入生产。上述3家企业中,除乐源建材正在办理环评手续、尚未生产外,其余2家均取得环保手续并通过了环保验收。进一步核实发现,发投公司所租97.79亩耕地中(总租赁面积317亩),有49.79亩耕地处于农耕状态、另48亩耕地目前处于撂荒状态(2020年12月,发投公司将上述耕地进行农业生产招租,中标单位因自身原因毁约,导致部分耕地持续撂荒)。

  2.关于“2019年到2020年2月,以租代征约五百亩耕地,在河道周边损坏林木和耕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营山县政府为彻底改善流江河水质,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建设美丽乡村,分别于2016年10月、2019年11月启动实施营山县嘉陵江支流白塔济川河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营山县河流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该2项工程项目位于东升镇济川社区(1、2、3、5、6组)。其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河道整治、乡村道路、河道清淤、驳岸护坡工程、截污干管工程和湿地工程,因施工设计和工程措施需要,需临时租用上述5个组所属土地357.46亩(其中耕地面积150亩,用材林地6.42亩),但实际租地面积408.46亩(因群众要求将相邻边角地51亩一并租用)。项目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方案,需砍伐项目用地中的林木,共砍伐了用材林地中慈竹5.9亩、非林地中乔木9.9亩(平均胸径8厘米,平均树高3米)、灌木1.93亩(平均胸径3厘米,平均树高1米)。经营山县政府确认,上述2个项目竣工后将对所占用的耕地、林地进行复垦、复绿。

  综上,营山县政府实施的上述2个项目是造福全县百姓的重大民生项目、生态修复项目,其目的是为了改善民生、提升生态功能,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因此,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

部分
属实

  (一)关于“以租代征济川村及临近村约五百亩耕地,先后转租给多个厂(公司),修建有上万平方米的彩钢厂房,抛荒上百亩耕地”的问

  责任领导:营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蒲彬

  责任单位: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营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营山县发展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营山县东升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郭显华、营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剑峰、营山县发展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兴国、营山县东升镇人民政府镇长马春光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责成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限期完成营山县发展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所租用砂石场部分用地的征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2)责成营山县发展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限期对48亩耕地进行复垦,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3)责成营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南充市营山生态环境局、营山县发展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营山县东升镇人民政府配合,强化对该处砂石经营企业的常态监管,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妥处,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2019年到2020年2月,以租代征约五百亩耕地,在河道周边损坏林木和耕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

  责任领导:营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蒲彬

  责任单位:营山县发展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人:营山县发展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兴国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责成营山县发展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营山县嘉陵江支流白塔济川河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营山县河流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竣工后,对其所占用的土地中的耕地、林地进行复垦、复绿,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2021年9月29日,专案工作组到营山县东升镇济川村、青庙村回访群众代表15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阶段性办结
3 X2SC202109240075 西充县金龙豪府小区,1、垃圾中转房距居民住宅不足5,臭气熏天,污水横流。2、小区旁移动接收发射塔,距居民住宅只有20,有辐射隐患。 南充市 大气

  2021925日,西充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涂开美同志、县政府副县长龚诚同志、县政府副县长黄永强同志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金龙豪府小区位于西充县安汉大道北二段1号,系西充县莲花印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建。该小区项目共有8幢楼,目前尚未交付入住。

  1.关于“西充县金龙豪府小区垃圾中转房距居民住宅不足5米,臭气熏天,污水横流”的问题,部分属实。群众投诉的“西充县金龙豪府小区附近的垃圾中转房”实为西充县北部新城金龙山变电站地坑式生活垃圾收集站,属西充县北部新城片区的“公共生活垃圾收集站”,由西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卫生所负责管理。该收集站位于西充县诚信大道公共绿化带内,四周栽植有桂花树、栾树、斑竹等生态绿植,平均每天收运生活垃圾5-8吨。通过现场测量,该生活垃圾收集站北侧距金龙豪府小区滴水屋檐9.92米,南侧距诚信大道路沿16.04米、距金龙山还房小区约50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中“与相邻建筑间距≥8米”的规定。经现场核查,该收集站内安装有3个自动喷香设施,每天定时“消、杀、灭”;垃圾收集池内产生的渗漏液(污水)及时清运至县城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经现场感官,周边部分小区物业公司转运车辆在该收集站倾倒垃圾时有轻微异味,垃圾收集站地面未见污水及污水印迹。南充市西充生态环境监测站于2021年 9月27日至28日委托四川中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垃圾收集站臭气进行现场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本次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量纲))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扩建标准限值。

  2.关于“西充县金龙豪府小区旁移动接收发射塔,距居民住宅只有20米,有辐射隐患”的问题,不属实。群众投诉的“移动接收发射塔”实为西充县城北开发区三岔路基站,系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2015年新建通讯基站项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于2016年取得原南充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2015年移动通信基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南市环审〔2016〕127号)。中国移动西充分公司在基站上安装有4G通信设备,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电磁辐射。经核实,距该基站最近的是金龙豪府小区6幢2单元住宅,其直线距离为22米。2021年9月26日,西充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委托广州核力工程勘察院对基站天线主瓣方向和临近街道共8个电磁辐射点位进行实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上述8个点位监测值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频率范围为30MHz-3000MHz时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2V/m(8个点位中实测最高值为3.97V/m);2021年9月30日,西充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委托四川睿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距离基站最近的金龙豪府小区点位(基站东北方向金龙豪府小区6幢2单元502室,距离基站22.7米)进行实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监测点位的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值也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频率范围为30MHz-3000MHz时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2V/m(实测最高值为6.73V/m),因此不存在辐射隐患。

部分
属实

  关于“西充县金龙豪府小区垃圾中转房距居民住宅不足5米,臭气熏天,污水横流”的问

  责任领导:西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永强

  责任单位:西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人:西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李念标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责令周边小区物业公司对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收集转运,同时增加转运频次,缩短垃圾在小区存放时间。(2)责成西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卫生所严格落实垃圾收集站管理标准和要求,加大收集站消毒、除臭频次和剂量,每天不得低于3次。以上措施,长期坚持。

  2021年9月27日至28日,专案工作组到西充县安汉大道北二段1号金龙豪府小区周边回访群众代表50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4 X2SC202109240116 顺庆区长寿路44—54号营业性门面经营夜啤酒。每天经营至凌晨,食客喝酒划拳、吼声扰民。 南充市 噪音

  2021925日,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向阳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关于“顺庆区长寿路44一54号营业性门面经营夜啤酒。每天经营至凌晨,   食客喝酒划拳、吼声扰民”的问题,属实。经查,群众投诉的“顺庆区长寿路44一54号营业性门面”实为“南充市顺庆区聚贤阁土菜坊”,办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于2019年9月20日开业,经营时间为18:00至22:00,偶尔有顾客用餐喝酒至深夜。通过走访调查,发现该店在夜间经营时,存在部分客人喝酒、划拳等大声喧哗的现象,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有一定影响。

属实

  关于“顺庆区长寿路4454号营业性门面经营夜啤酒。每天经营至凌晨,食客喝酒划拳、吼声扰民”的问题

  责任领导: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向阳

  责任单位: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顺庆区西山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蒙东、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党委副书记龙涛、顺庆区西山街道办事处主任杜国飞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由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成商家在店内张贴宣传“文明用餐,禁止喧哗”的温馨提示标语,并劝导客人文明用餐,避免噪音扰民,已于2021年9月26日完成并长期坚持。(2)由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顺庆区西山街道办督促商家严格落实其自行承诺的营业时间(22:00前),并长期坚持。(3)由顺庆区西山街道办、环峰路社区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劝导并督促整改,并长期坚持。

  2021年9月28日,专案工作组到南充市顺庆区长寿路周边小区回访业主代表50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5 X2SC202109240079 西充县晋城镇金龙山还房小区2号地电梯公寓下水管道破漏,地下车库内生活污水四处横流,形成了厚厚的粪便淤泥,空气恶臭,地面污秽。 南充市

  2021926日,西充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涌泉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关于“西充县晋城镇金龙山还房小区2号地电梯公寓下水管道破漏,地下车库内生活污水四处横流,形成了厚厚的粪便淤泥,空气恶臭,地面污秽”的问题,基本属实。群众投诉的“西充县晋城镇金龙山还房小区2号地”实为西充县金龙山还房小区B区,属于西充北部新城开发建设拆迁安置小区,位于西充县晋城街道建设北路北段283号。该小区于2016年12月竣工、2017年1月交付使用,其多层(6层)还房有12幢29个单元共计348套、高层(26/25层)还房有2幢5个单元共计512套,小区物业由嘉润隆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管理。经核查,群众投诉的“金龙山还房小区2号地电梯公寓下水管道破漏”的具体位置为该小区B区高层12#楼1、2单元和13#楼1、2、3单元共计2幢5个单元的地下车库(面积约2527m2),其共安装污水排放管40根。经全面摸排发现破损管道有10根、漏点10个,主要是上述2幢5个单元的厨房、卫生间下部污水管道汇总处发生渗漏,造成约500m2地面污染(污水深度1-3厘米),并伴有少许淤泥堆积。经现场感官,该地下车库有轻微异味,无明显恶臭。经走访该小区住户,反映气温较高时确有异味散发。为彻底解决该小区污水管网排放不畅通的问题,西充县金龙山还房二号地块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已于2021年9月7日评比出该项目中标候选人,正处于公示阶段,公示期结束后若结果无异议,迅速通知中标企业签订合同、进场施工。

基本
属实

          

  关于“西充县晋城镇金龙山还房小区2号地电梯公寓下水管道破漏,地下车库内生活污水四处横流,形成了厚厚的粪便淤泥,空气恶臭,地面污秽”的问题,

  责任领导:西充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涌泉、西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永强

  责任单位:西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充县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责任人:西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范启龙、西充县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主任严明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责令西充县金龙山还房小区物业(嘉润隆后勤服务物业管理中心)用自动潜污泵将地下室污水抽入市政污水管网,已于2021年9月30日完成,并于该小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完成前长期坚持。(2)责成西充县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在该小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立即通知中选人签订施工合同,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进场施工,于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3)责成西充县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加强工程质量进度管理工作,确保改造工程尽早完工,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4)责成西充县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晋城街道办加强该小区及周边环境污染治理的日常监管和后期维护,并长期坚持。

  2021年9月27日,专案工作组到西充县晋城街道建设北路北段283号金龙山还房小区B区回访群众代表15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阶段性办结
6 X2SC202109240072 顺庆区清泉坝饮泉路COCO  香江一期三区对面的商业楼,“万洲烤活鱼”、“鲜哥鲜货烧烤铺”、“千百度音乐餐吧”餐厅,“兰波湾商务会所”以及“九弟音乐”两家KTV,经营噪音扰民。 南充市 噪音

  2021925日,南充市顺庆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蒈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1.关于“顺庆区清泉坝饮泉路 COCO 香江一期三区对面的商业楼,‘万洲烤活鱼’、‘鲜哥鲜货烧烤铺’、‘千百度音乐餐吧’餐厅,经营噪音扰民”的问题,属实。经查,   “万州烤活鱼”位于顺庆区清澜路57号,“鲜哥鲜货烧烤”位于顺庆区清澜路65号,“千百度音乐餐吧”位于顺庆区清澜路71号。   “万州烤活鱼”“鲜哥鲜货烧烤”餐厅内不具备堂食条件,以占道经营为主,顾客用餐时有大声喧哗行为,存在噪音扰民的情况。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曾多次对该两家店占道经营行为进行调查及处理。“千百度音乐餐吧”内装有4个音响设备,主要用于播放轻音乐,偶尔有顾客在店内唱歌,店内天花板及周围墙体未做隔音降噪处理,存在噪音扰民的情况。2021年9月25日,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委托四川甲乙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千百度音乐餐吧”噪音排放状况进行检测,检测结论:夜间噪声测量值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功能区夜间排放限值。

  2.关于“清泉坝饮泉路COCO 香江一期三区对面的商业楼,‘兰波湾商务会所’‘九弟音乐’两家KTV,经营噪音扰民”的问题,属实。经查,“兰波湾商务会所”店系独栋商业楼,位于顺庆区清澜路73号,2017年5月9日取得营业执照,2020年6月15日取得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该店距离COCO香江一期二区居民楼50米左右,日常经营时间为19:00至次日凌晨2:00。该歌城装修时天花板及周围墙体未采用专业隔音设施,隔音效果不佳,存在噪音扰民的情况。2021年9月26日,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委托四川甲乙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其噪声排放状况进行检测,检测结论:夜间噪声测量值未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功能区夜间排放限值。 “九弟音乐”店系独栋商业楼,位于饮泉路36号,2021年6月8日取得营业执照,未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该店距离COCO香江一期二区居民楼50米左右,日常经营时间为19:00至次日凌晨2:00。该店铺内四周墙体、天花板均安装了隔音棉,但进出口未采取隔音降噪措施。2021年9月25日现场核查时,该店已自行拆除歌曲点播服务系统,现场无明显噪声源,无法进行噪声检测,经进一步调查和走访周边群众,该店偶有噪音扰民的情况。

属实

  责任领导:南充市顺庆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

  责任单位: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充市顺庆区商务局、南充市顺庆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顺庆区舞凤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蒙东、南充市顺庆区商务局局长王向东、南充市顺庆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欧维佳、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党委副书记龙涛、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何进、顺庆区舞凤街道办事处主任唐馨蕾

  (一)关于“清泉坝饮泉路COCO香江一期三区对面的商业楼,‘万州烤活鱼’‘鲜哥鲜货烧烤铺’‘千百度音乐餐吧’餐厅经营噪音扰民”的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2021年9月25日,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千百度音乐餐吧噪声扰民行为作出5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文号:南顺综执(清泉坝)当罚决字〔2021〕第042号)。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万州烤活鱼”“鲜哥鲜货烧烤”因自身经营场地限制,无法继续进行经营,决定另行选址经营,自愿作出关店书面承诺,已于2021年9月26日完成;(2)由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成“千百度音乐餐吧”在临居民楼的墙面上加装隔音棉,另外在距此墙2米处再加装一面隔音墙,确保实现隔音降噪,于2021年10月3日前完成;(3)由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成“千百度音乐餐吧”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大声喧哗”温馨提示牌,及时劝导制止离场顾客,避免产生噪声,并长期坚持;(4)由顺庆区舞凤街道办向周边小区群众通报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争取周边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已于2021年9月28日完成。

  (二)关于“顺庆区清泉坝饮泉路COCO香江一期三区对面的商业楼,‘蓝波湾商务会所’‘九弟音乐’两家KTV,经营噪音扰民”的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由南充市顺庆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责成“兰波湾商务会所”在临近居民小区的两个包间加装隔音软包,封闭窗户并加装隔音窗帘,营业时间不得超过凌晨2:00,于2021年10月3日前完成;(2)由南充市顺庆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约谈“九弟音乐”负责人,要求其依法依规进行经营,在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展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已于2021年9月27日完成;(3)顺庆区舞凤街道办向周边小区群众通报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争取周边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已于2021年9月28日完成。

  2021年9月28日,专案工作组到蓝光COCO香江小区回访业主代表47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7 X2SC202109240074 顺庆区清泉寺北路江与城旁嘉陵江上的几座高架桥车流噪音非常大。 南充市 噪音   2021925日,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向阳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关于“顺庆区清泉寺北路‘江与城’旁嘉陵江上的几座高架桥车流噪音非常大”的问题,属实。群众投诉的“顺庆区清泉寺北路‘江与城’旁嘉陵江上的几座高架桥”实为南充市清泉寺大桥,该嘉陵江段仅有一座高架桥,全长4.2公里,其中桥长1.6公里,引道长2.6公里,桥面与引道同宽24.5米,东接绕城高速高坪段,西连顺庆区环都大道,2001年建成通车,是顺庆与高坪两地交通运输的重要通道。清泉寺大桥顺庆端下桥环都大道依次有江与城、金色愿景东苑、金色愿景西苑、天府明珠、锦上花苑、和锦名苑、常春藤大院、马电花园等8个小区,距环都大道直线距离分别为19米、23米、24米、27米、18米、150米、19米、26米,临街处共有65家商铺。
   
       经进一步走访调查发现,位于环都大道沿线的江与城、金色愿景东苑、金色愿景西苑、天府明珠、锦上花苑、和锦名苑、常春藤大院、马电花园等8个小区的私家车辆基本能按照正常生活方式出行,临街处的65家临街商铺均无货车运输货物,但是该路段社会车辆通行量大,高峰时段堵车鸣笛现象时有发生。部分运输企业的营运货车(南充市安泰运业有限公司、南充市宏顺运输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也长期在清泉寺大桥通行,并偶有鸣笛,导致噪音扰民。
属实 关于“顺庆区清泉寺北路‘江与城’旁嘉陵江上的几座高架桥车流噪音非常大”的问题
   
       责任领导: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向阳
   
       责任单位: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四大队、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顺庆区舞凤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四大队大队长王鸿、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蒙东、顺庆区舞凤街道办事处主任唐馨蕾
   
        1.行政处罚情况: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四大队于2021927日对清泉寺大桥下桥处环都大道2起车辆违规鸣笛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罚款金额100元。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由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完善环都大道二段货车分流标识标牌设置,在高坪江东大道上嘉陵江二桥匝道入口、高坪江东大道小龙韩家沟上嘉陵江二桥匝道入口、绕城高速入口市政新区与成都方向岔口、绕城高速市政新区与潆溪方向岔口,分别增设大型货车劝导绕行提示牌4块,在清泉寺大桥桥面中间、清泉寺大桥顺庆端桥头(清泉寺北路跨线桥正下方),分别增设限速标牌1块,已于2021920日完成。(2)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由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四大队加强对环都大道沿线流动巡逻,动态监控过往车辆,并结合证眼雷达测速仪,对发现鸣笛扰民及超速行为从严查处,并长期坚持。(3)约谈重点运输企业。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四大队依次走访日常通行环都大道频繁的南充市安泰运业有限公司、南充市宏顺运输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对各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了现场约谈,责令各企业立即整改落实,加强员工日常交通管理,已于2021926日完成。(4)开展企业警示教育。由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四大队对日常频繁通行环都大道的10家运输公司法定代表人、部分驾驶员进行警示教育,通报2017年南充市公安局等4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市辖城区禁止机动车鸣喇叭的通告》,提出运输车辆通行清泉寺大桥的相关要求,并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同时通过手机信息平台短信告知运输公司驾驶员严禁鸣笛,已于2021926日完成。
   
          2021926日,专案工作组到南充市顺庆区清泉寺大桥周边小区回访群众代表15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8 X2SC202109240071 顺庆区镇江西路一段尚品时代商业楼二、三、四楼的多家餐饮店,其油烟通过烟道喷入同楼盘龙吟瑞景”789幢住户家中和小区,油烟严重扰民。 南充市 大气

  2021925日,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弋晓林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关于“顺庆区镇江西路一段‘尚品时代’商业楼二、三、四楼的多家餐饮店,其油烟通过烟道喷入同楼盘‘龙吟瑞景’7、8、9幢住户家中和小区,油烟严重扰民”的问题,属实。群众投诉的尚品时代广场,位于顺庆区滨江北路二段1号,是一家涵盖餐饮娱乐、超市购物、运动健康等一站式商业购物中心,地下2层、地上5层,于2018年1月开业,由南充市尚品时代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尚品时代商管公司”)运营管理。尚品时代商场西侧为龙吟瑞景小区,商场西侧有一排烟管道(商场另一排烟管道在尚品时代商场东侧,距龙吟瑞景小区约100米),高30米,出气口在商场楼顶,朝向滨江路(背对小区)。该排烟管道距龙吟瑞景小区居民楼约20米,是商场内“老朴家烤肉”“皇城肥牛”“京泽料理”等3家餐饮企业的共用排烟道,上述三家餐饮企业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使用。2021年9月25日,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委托四川深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尚品时代商场西侧的排烟管道进行油烟废气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尚品时代广场西侧排烟管道(靠近龙吟瑞景小区侧)所检测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通过调查发现,由于近期尚品时代商管公司未及时清洗商场烟道,导致出现油烟散逸现象。2021年9月初有居民曾向尚品时代商管公司反映过油烟扰民问题,该公司已于2021年9月7日安排专业公司对排烟管道进行清洗。

属实   关于“顺庆区镇江西路一段‘尚品时代’商业楼二、三、四楼的多家餐饮店,其油烟通过烟道喷入同楼盘‘龙吟瑞景’789幢住户家中和小区,油烟严重扰民的问题
   
       责任领导: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弋晓林
   
       责任单位:南充市顺庆区商务局、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顺庆区舞凤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南充市顺庆区商务局局长王向东、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蒙东、顺庆区舞凤街道办事处主任唐馨蕾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由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成尚品时代商管公司安排专业公司清洗商场排烟管道,已于202197日完成。(2)由南充市顺庆区商务局约谈尚品时代商管公司,督促其加强日常管理,定期对商场排烟管道进行清洗维护,并长期坚持。(3)由顺庆区舞凤街道办、镇江路社区将整改措施、整改情况通报小区居民,争取周边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已于2021928日完成。
   
          2021928日,专案工作组到南充市顺庆区滨江北路二段1号尚品时代广场周边小区回访群众代表30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9 X2SC202109240069 顺庆区延安路278号院内废旧电器回收店,随意拆卸电器,造成土壤、空气和噪音污染。 南充市 土壤

  2021925日,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弋晓林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顺庆区延安路278号院内废旧电器回收店,随意拆卸电器,造成土壤污染”的问题,不属实。群众投诉的“废旧电器回收店”实为南充市顺庆区宏达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金鱼岭路收购点,办有营业执照,在公安机关依法办理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登记,实际经营地址位于延安路278号原南充市食品罐头厂内一闲置厂房,面积约150㎡。该店主要从事废旧家电回收销售,再将回收的废旧电器销售给四川长虹格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进一步调查询问及走访周边群众,该公司经常在其租用厂房旁的一场坝(与海润滨江小区相邻)装卸货物,场坝边缘还有部分废品未入库,存在占道堆码、露天堆放现象,但未发现该公司有拆解、切割行为,且无有毒有害废旧物品,故不存在土壤环境污染问题。

  2.关于“顺庆区延安路278号院内废旧电器回收店,随意拆卸电器,造成空气污染”的问题,不属实。2021年9月25日,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委托四川甲乙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厂房西南、东南2个点位进行臭气检测,检测结果表明:本次1#、2#点位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检测结果均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值。

  3.关于“顺庆区延安路278号院内废旧电器回收店,随意拆卸电器,造成噪音污染”的问题,属实。经查,该公司经常在邻近海润滨江小区的场坝上装卸废品,装卸货物时间不固定,主要集中在白天,偶有午间、夜间作业现象。由于废旧家电体积大、重量大、装卸作业不规范等原因,作业时声音较大,噪音扰民情况属实。

部分
属实
  关于“顺庆区延安路278号院内废旧电器回收店,随意拆卸电器,造成土壤、空气和噪音污染”的问题
   
       责任领导: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弋晓林
   
       责任单位:南充市顺庆区商务局、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顺庆区北城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南充市顺庆区商务局局长王向东、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蒙东、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党组书记龙涛、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何进、顺庆区北城街道办事处主任田书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责令立即整改。2021928日,南充市顺庆区商务局、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约谈该企业负责人,责令企业作出以下整改:①立即清理占道堆码的货物,禁止占道外摆、露天堆放等行为;②业主已签订承诺书,承诺规范作业时间,每天12:0015:0019:00至次日早上8:30两个时间段不进行装卸货物等噪声作业,规范经营,不影响周边群众,避免噪音扰民;③加强员工教育,督促员工日常装卸货时轻拿轻放,货物堆放整齐,及时转运处理。已于2021928日完成并长期坚持;(2)强化常态监管。由顺庆区北城街道办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同时发挥社区网格员、小区小组长等群众监督力量,督促企业规范作业,不得噪音扰民,并长期坚持。
   
          2021928日,专案工作组到南充市顺庆区延安路278号废旧家电收购点周边小区回访群众代表27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10 X2SC202109240044 宁安巷的建行宿舍大院将其东头的排污管道设在了宁安巷238号院内,造成238号院排污管道及阴井堵塞,院内一单元居民污水不能进入化粪池,直排街面。原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占用院内绿地改为车棚。 南充市   2021925日,南充市顺庆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蒈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宁安巷的建行宿舍大院将其东头的排污管道设在了宁安巷238号院内,造成238号院排污管道及阴井堵塞,院内一单元居民污水不能进入化粪池,直排街面”的问题,属实。群众投诉的宁安巷建行宿舍位于顺庆区宁安巷240号,于1996年建成,共12个单元,32户居民;宁安巷238号院为还房小区,于1994年建成,共14个单元,88户居民,两个小区均无物业。通过进一步调查,宁安巷238号小区内建设的停车棚后墙与建行宿舍大院围墙共用,建行宿舍大院未建设雨水管网,仅在两小区共用围墙处建有一条排水沟,用于收集院内的雨水,该排水沟为明渠,因长时间未进行清理,垃圾、树枝、树叶、淤泥等杂物堵塞,几乎失去排水能力,雨水只能通过渗入地下的方式排放。由于夏季降雨时间短、雨量大、暴雨多等季节性特性,降雨后地下渗漏较慢,雨水不能及时排出,建行宿舍大院地势又相对高于宁安巷238号小区路面,导致大量雨水进入该小区停车棚,并溢流至街面。宁安巷240号建行宿舍晚于宁安巷238号院两年建成,建行宿舍的排污管道通过宁安巷238号院的排污管道一起接入市政排污管网,现场勘查时未发现有排污管道及窨井堵塞、污水不能进入化粪池而直排街面的情况。经走访周边居民及调阅资料,因上世纪90年代还房修建标准不高,排污管道直径较细,遇到下大雨时,宁安巷238号院的排污管道偶有堵塞、污水漫出现象。
   
           2.关于“原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占用院内绿地改为车棚”的问题,不属实。经查,宁安巷238号小区建成时小区院内无绿地,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该小区权属界址宗地图显示,小区规划有“公共院地”和“自行车棚”,该自行车棚属于小区的配套附属设施,未占用小区绿地。
部分
    属实
  关于“宁安巷的建行宿舍大院将其东头的排污管道设在了宁安巷238号院内,造成238号院排污管道及窨井堵塞,院内一单元居民污水不能进入化粪池,直排街面。原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占用院内绿地改为车棚”的问题
   
       责任领导:南充市顺庆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蒈
   
       责任单位: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充市房管局顺庆办事处、顺庆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蒙东、南充市房管局顺庆办事处主任袁玲、顺庆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主任赖小英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由顺庆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组织两个小区对管网进行检查、疏通,已于2021929日完成。(2)由顺庆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定期对排水明渠和污水管进行清掏,长期坚持。(3)由顺庆区和平路街道将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向周边居民进行通报,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已于2021927日完成。
   
          2021929日,专案工作组到南充市顺庆区宁安巷238号小区回访群众代表46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11 D2SC202109240066 江涛畜牧养殖农场建在半山腰,山下就是居民区,污水直排到山下,影响居民生活。 南充市   2021925日一26日,营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伟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群众投诉的“江涛畜牧养殖家庭农场”实为营山县双流镇天工村村民龙某在星火镇含宝社区9社(原东观村6社)开办的家庭农场,属非禁养区,办有《营业执照》,并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表》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该家庭农场占地20.96亩(其中生产设施用地20.2亩,附属设施用地0.76亩,圈舍面积3413.8m2),设计规模为年出栏生猪4500头(现处于空栏期),有生猪圈舍4栋。
   
           1.关于“江涛畜牧养殖农场建在半山腰,山下就是居民区”的问题,部分属实。经查,该家庭农场建在星火镇含宝社区9社的半山腰处,山上无农户居住,山下距该家庭农场边界300m范围内有20户农户分散居住(其中常住农户18户),但不属于居民集中居住区。
   
        2.关于“污水直排到山下,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核实,该家庭农场建有暂存池1个(190m3)、积液池1个(1096m3)、异位发酵床1个(778m2),且均已作防渗处理;安装有干湿分离机1台,粪污经干湿分离后,干粪作为有机肥,处理后的污水由粪污处理三方机构(营山瑞和园有限公司)用吸粪车转移消纳,并建有规范的粪污处理台账。经现场排查,未发现该家庭农场粪污渗漏和直排现象,也未发现其周边有粪水直排痕迹和管道渗漏痕迹,但在距离该家庭农场右侧下方约350m处的2块农田(约1.5亩)中发现有粪污灌溉现象(920日,周边农户唐某某主动请求该家庭农场业主利用临时管道将场内处理后的约10m3粪污抽送到其农田内作基肥使用),截至目前,该农田已翻耕处理。同时还发现,该家庭农场暂存池虽安装有雨棚,但未完全封闭,现场感官有臭味散发,且其积液池处于第四圈舍风机出风口,目前尚有约400m3污水未转移处理,也散发出一定臭味。经走访该家庭农场周边300m范围内的10户农户,均反映未发现该家庭农场有粪污直排现象,但存在一定臭味(在夏季炎热时段或遇风天气,其臭味更明显),总体可以接受。该家庭农场300m范围内有12口饮用水井,水质均清澈、无色、无异味。营山县农业农村局委托营山生态环境监测站对群众要求检测的2口水井的水质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2口水井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表1中Ⅱ类标准限值。
部分
    属实

  关于“污水直排到山下,影响居民生活”的问

  题责任领导:营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伟

  责任单位:营山县农业农村局、南充市营山生态环境局、营山县星火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营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王建勋、南充市营山生态环境局局长段斌、营山县星火镇人民政府镇长王平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责令营山县星火江涛畜牧养殖家庭农场业主落实以下整改。一是暂存池加盖(留足管道出、入口),减少气味溢出,已于2021930日完成;二是积液池三面加围,已于2021930日完成;三是立即转移积液池内剩余污水,于2021106日前完成;四是对圈舍安装高压微雾喷淋除臭设备,于20211030日前完成;五是在星火镇含宝社区附近租用消纳土地400亩,实现就地就近消纳粪污,于20211030日前完成;六是继续执行与营山县瑞和园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粪污消纳处理协议》,建立粪污转运台账,并长期坚持。(2)责成星火镇政府协调该家庭农场业主与附近村民及租用消纳地村民的邻里关系,及时调解该家庭农场业主与周边村民的矛盾纠纷,于20211030日前完成。(3)责成营山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对该家庭农场的技术指导,督促星火镇畜牧兽医站对该家庭农场进行每周巡查,监督指导该家庭农场规范运行环保设施和规范消纳处理粪污,坚决杜绝粪污外排、偷排,并长期坚持。
   
           2021928日,专案工作组到营山县星火镇含宝社区回访群众代表12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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