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第三十一批)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1 | D2SC202109250045 | 五通嘴村1组S2成巴高速五福入口至赛金服务区一段道路路未修建隔音屏,噪音扰民。 | 南充市 | 噪音 |
2021年9月23日,仪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苏长龙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关于“五通嘴村1组S2成巴高速五福入口至赛金服务区一段道路路末未修建隔音屏,噪音扰民”的问题,属实。经核实,群众投诉的“五通嘴村1组”实为仪陇县土门片区铜鼓乡五通嘴村3组(因村级建制调整,原五通嘴村1、2、3组合并为五通嘴村3组)。经现场查看,群众投诉的“S2成巴高速五福入口至赛金服务区一段道路路末”共3.4km,过境五通嘴村3组路段为1.8km,该路段路线较直,通行车速普遍较快、胎噪较大,特别是货车经过时噪音较大。2021年9月23日,南充市仪陇生态环境监测站选取五通嘴村3组唐某顺(距离巴南高速公路边缘32米,属4a标准)和杨某礼(距离巴南高速公路边缘63米,属1类标准)房屋共2个点位进行噪声检测,比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唐某顺房屋处昼间监测结果低于标准值,杨某礼房屋处昼间监测结果高于标准值(超7.9db),夜间监测结果均超过标准值(分别超8.5db、16.5db)。 |
属实 |
关于“五通嘴村1组S2成巴高速五福入口至赛金服务区一段道路路末未修建隔音屏,噪音扰民”的问题 责任领导:仪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苏长龙 责任单位:仪陇县交通运输局、四川巴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人:仪陇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夏秉光、四川巴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境部经理雷中茂 1.行政处罚情况:无。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责成项目业主单位四川巴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在巴南高速五福入口至赛金服务区被投诉路段安装声屏障,于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 2021年9月25日,专案工作组到仪陇县铜鼓乡五通嘴村3组回访群众代表13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已办结 | 无 |
2 | D2SC202109250047 | 天府明珠段夜间重车经过,噪音扰民,希望修建隔音设备。 | 南充市 | 噪音 |
2021年9月26日,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向阳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关于“天府明珠段夜间重车经过,噪音扰民,希望修建隔音设备”的问题,属实。群众投诉的“天府明珠段”为顺庆区滨江北路三段和环都大道一段交汇处,滨江北路及环都大道均为南充市交通性主干道,附近有天府明珠、江与城、金色愿景东苑、金色愿景西苑、锦上花苑、和锦名苑、常春藤大院、马电花园等8个小区,及65家临街商铺。经进一步走访调查发现,该路段8个小区的私家车辆基本能按照正常生活方式出行,65家临街商铺均无货车运输货物,但是该路段社会车辆通行量大,高峰时段堵车鸣笛现象时有发生。部分运输企业的营运货车(南充市长宏运输有限公司、南充市川驰物流等10家公司)也长期在此路段通行,并偶有鸣笛,导致噪音扰民。 |
属实 |
关于“天府明珠段夜间重车经过,噪音扰民,希望修建隔音设备”的问题 责任领导: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向阳 责任单位: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四大队、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顺庆区舞凤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四大队大队长王鸿、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蒙东、顺庆区舞凤街道办事处主任唐馨蕾 1.行政处罚情况: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四大队于2021年9月27日对滨江北路及环都大道二段2起车辆违规鸣笛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罚款金额100元。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由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完善环都大道二段货车分流标识标牌设置,在高坪江东大道上嘉陵江二桥匝道入口、高坪江东大道小龙韩家沟上嘉陵江二桥匝道入口、绕城高速入口市政新区与成都方向岔口、绕城高速市政新区与潆溪方向岔口,分别增设大型货车劝导绕行提示牌4块,在清泉寺大桥桥面中间、清泉寺大桥顺庆端桥头(清泉寺北路跨线桥正下方),分别增设限速标牌1块,已于2021年9月20日完成。(2)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由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四大队加强对环都大道沿线流动巡逻,动态监控过往车辆,并结合证眼雷达测速仪,对发现鸣笛扰民及超速行为从严查处,并长期坚持。(3)约谈重点运输企业。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四大队依次走访日常通行环都大道频繁的南充市安吉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南充市通发运业有限公司等15家运输企业,对各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了现场约谈,责令各企业立即整改落实,加强员工日常交通管理,已于2021年9月26日完成。(4)开展企业警示教育。由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四大队对日常频繁通行环都大道的15家运输公司法定代表人、部分驾驶员进行警示教育,通报2017年南充市公安局等4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市辖城区禁止机动车鸣喇叭的通告》,提出运输车辆通行清泉寺大桥的相关要求,并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同时通过手机信息平台短信告知运输公司驾驶员严禁鸣笛,已于2021年9月26日完成。 2021年9月27日,专案工作组到南充市顺庆区滨江北路三段和环都大道一段交汇处周边小区回访群众代表14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已办结 | 无 |
3 | X2SC202109250247 | 高坪区新东豪园小区三期门外临近东方国际社区道路每天占道经营,卖烧烤、烤生蚝等油烟噪音扰民;摆地摊的、卖水果的将垃圾到处乱丢,臭气难闻,污染环境。 | 南充市 | 大气 | 2021年9月26日,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天灵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高坪区新东豪园小区三期”位于南充市高坪区青松路与松林路交汇处,对面为东方国际小区北门。该路段附近有小区7个(东方国际社区、新东豪园、林海丽舍、碧水云天、紫御荣庭、青松蓝天、国土局小区),常住人口17700人,流动人口1360人。因该路段附近未配套农贸市场,为方便居民就近购买生活必需品,南充市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7年在新东豪园三期门外右侧设立了临时便民市场,并交由白塔街道办事处元宝山社区负责日常管理。 1.关于“高坪区新东豪园小区三期门外临近东方国际社区道路每天占道经营,卖烧烤、烤生蚝等油烟噪音扰民”的问题,基本属实。2021年9月26日、27日晚8时,工作专班现场蹲守核实,均未发现有卖烧烤、烤生蚝的摊贩,只有卖水果和小用品的流动商贩占用人行道进行经营活动。经走访新东豪园三期、东方国际社区北门物业人员及小区居民,均反映“临近东方国际北门处原有3家流动的‘电烤生蚝’和1家‘油炸串串’,曾于今年夏天在此经营过,但近期未发现在此经营,原经营期间确实存在油烟和噪音扰民的情况”。同时,该路段无大型餐饮及娱乐设施,夜间较为安静,但在市场商品交易时,流动商贩与顾客的交流声过大,对附近居民生活有一定影响。 2.关于“摆地摊的、卖水果的将垃圾到处乱丢,臭气难闻,污染环境”的问题,属实。经现场核实,发现临时便民市场有固定摊贩30家,均按照便民摊区管理要求正常经营,但存在蔬菜店地面有散落的烂菜叶、活鱼宰杀摊贩污水乱倒的现象;同时,该便民市场对面(东方国际社区北门外)有流动商贩100余家占用人行道摆摊设点,地面有摊主随意丢弃的垃圾,现场感官有一定异味。 |
基本 属实 |
责任领导: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天灵 责任单位:南充市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坪区白塔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南充市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何龙、高坪区白塔街道办事处主任诸方晓 (一)关于“高坪区新东豪园小区三期门外临近东方国际社区道路每天占道经营,卖烧烤、烤生蚝等油烟噪音扰民”的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责成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设置占道经营控制线,实行线内经营、规范经营,于2021年10月2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2)责成白塔街道办限定入场商品类别,禁止水产、畜禽类商品入场交易,限定商品交易时间(早上7:00-12:00,下午16:00-21:00),并长期坚持。(3)责成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取缔露天烧烤摊位,归入指定夜市经营,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摆地摊的、卖水果的将垃圾到处乱丢,臭气难闻,污染环境”的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责成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该区域清扫保洁力度,并长期坚持。(2)责成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青松路与松林路交界处设置管理岗亭,派驻专人值守,于2021年10月2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3)责成白塔街道办制定摊位管理自治公约,促进摊主自主管理、自我约束,共同管理摊区环境卫生和秩序,于2021年10月2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4)责令摊位业主自备垃圾收集设施,收摊后将垃圾投放至指定垃圾投放点,并长期坚持。 2021年10月1日,专案工作组到南充市高坪区青松路与松林路交叉路口附近小区回访群众代表15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已办结 | 无 |
4 | X2SC202109250268 | 顺庆区西城街道大北街82号—88号的小餐饮店、副食店、渔具店等,通过门店后面的窗户将油烟排向中心医院院区,就餐高峰期,油烟四起,一并排出的油水形成油垢,恶臭无比。 | 南充市 | 大气 | 2021年9月26日,南充市顺庆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蒈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关于“顺庆区西城街道大北街82号—88号的小餐饮店、副食店、渔具店等,通过门店后面的窗户将油烟排向中心医院院区,就餐高峰期,油烟四起,一并排出的油水形成油垢,恶臭无比”的问题,属实。经查,大北街82号—88号商铺依次为:大北街82号“鸿发渔具店”,大北街84号“平价副食”,大北街86号“鲜一家餐饮店”,大北街88号“何兰发艺”。其中,“鸿发渔具店”“平价副食”“何兰发艺”等3家店后窗均已完全封闭,未在室内煮饭,不存在油烟扰民和油水外排的情况。“鲜一家餐饮店”厨房安装有油烟净化器和油水分离器,并设置有上顶高空排放烟道,但该店后厨窗户未封闭,炒菜时有油烟通过窗户逸散至中心医院院区,排查发现烟道有漏油痕迹,油污通过烟道接口处渗漏污染墙面,产生臭味。 |
属实 | 关于“顺庆区西城街道大北街82号—88号的小餐饮店、副食店、渔具店等,通过门店后面的窗户将油烟排向中心医院院区,就餐高峰期,油烟四起,一并排出的油水形成油垢,恶臭无比”的问题 责任领导:南充市顺庆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蒈 责任单位: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顺庆区西城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蒙东、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何进、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何思明、顺庆区西城街道办事处主任汪健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责令立即整改。由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约谈并责令“鲜一家餐饮店”作出以下整改:①封闭该店后厨窗户,修复烟道漏油处,并清洗烟道、墙面和地面渗漏的油污,已于2021年9月27日完成;②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备,建立台账,加强日常保洁,并长期坚持。(2)加强日常巡查。由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顺庆区西城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商家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设备,定期维护清洗,长期坚持。(3)做好沟通解释。由顺庆区西城街道办事处将整改措施、整改情况通报周边群众,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已于2021年9月28日完成。 2021年9月28日,专班工作组到顺庆区大北街88号及中心医院周边小区回访业主代表42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已办结 | 无 |
5 | X2SC202109250252 | 顺庆区西城街道人民南路社区新世纪幼儿园旁边的42队(南运集团)宿舍最里面单元的顶楼,喂养大量的鸽子,鸽子粪便、鸽子毛让周围住户苦不堪言。 | 南充市 | 大气 | 2021年9月26日,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益萍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关于“顺庆区西城街道人民南路社区新世纪幼儿园旁边的42队(南运集团)宿舍最里面单元的顶楼,喂养大量的鸽子,鸽子粪便、鸽子毛让周围住户苦不堪言”的问题,属实。群众投诉的“42队(南运集团)宿舍”,位于顺庆区双福街81号,该小区4幢居民李某某、甘某某均为鸽协会员,李某某现饲养信鸽96只,甘某某现饲养信鸽100只,两人在小区4幢顶楼分别搭建约10平方米的鸽舍饲养信鸽,现场发现有大量鸽子粪便和鸽子毛。 |
属实 | 关于“顺庆区西城街道人民南路社区新世纪幼儿园旁边的42队(南运集团)宿舍最里面单元的顶楼,喂养大量的鸽子,鸽子粪便、鸽子毛让周围住户苦不堪言”的问题 责任领导: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益萍 责任单位: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充市顺庆区农业农村局、顺庆区西城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蒙东、南充市顺庆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周大勇、顺庆区西城街道办事处主任汪健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责令立即整改。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居民李某某、甘某某分别送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南顺综执(西城)责停(改)通字〔2021〕第045号、第046号),责令其拆除鸽舍、清运搬离信鸽,并对李某某和甘某某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已于2021年9月28日完成。(2)优化环境卫生。由南充市顺庆区农业农村局安排专人对南运集团42队宿舍4幢楼顶进行全面清扫、消杀,已于2021年9月28日完成。(3)加强日常监管。由顺庆区西城街道办事处、府苑社区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巡查,防止问题反弹,并长期坚持。(4)及时通报整改进度。由顺庆区西城街道办事处向周边群众通报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已于2021年9月28日完成。 2021年9月28日,专案工作组到南充市顺庆区双福街81号周边回访群众代表48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已办结 | 无 |
6 | X2SC202109250258 | 南充市顺庆区白土坝西河印象工程没有规划,未批先建,建成后可能产生油烟、噪音污染。 | 南充市 | 其他 污染 |
2021年9月26日,南充市顺庆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蒈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1.关于“南充市顺庆区白土坝西河印象工程没有规划,未批先建”的问题,属实。经查,南充市顺庆区白土坝西河印象工程位于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桥与西华路桥之间,项目建设单位为南充市顺庆区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市政道路、公园管理用房、建筑小品、游步道、景观亮化、立面改造等。该项目于2020年11月进场开展前期准备工作,随后启动施工建设,已取得项目建议书、立项批复、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等手续,未办理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目前,该项目已停止施工,建设单位正在加快办理规划手续。 2.关于“建成后可能产生油烟、噪音污染”的问题,属实。经查,根据项目设计规划,项目内容包含修建钢结构房屋,建成后部分用于公园管理服务用房,部分用于小卖铺、简餐、茶座等便民服务用房,有可能会产生油烟、噪音污染等问题。 |
属实 | 责任领导:南充市顺庆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蒈 责任单位:南充市顺庆区城乡建设局、南充市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南充市顺庆区水务局、顺庆区华凤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南充市顺庆区城乡建设局局长王国猛、南充市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高彬郎、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蒙东、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何进、南充市顺庆区水务局局长任建中、顺庆区华凤街道办事处主任曾晓玉 (一)关于“南充市顺庆区白土坝西河印象工程没有规划,未批先建”的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2021年9月26日,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南充市顺庆区城乡建设局“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南顺综执(直一)立通字〔2021〕075号)。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责令该项目停止施工,并责成南充市顺庆区城乡建设局立即补办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按照规定和执法部门的意见进行整改,于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 (二)关于“建成后可能产生油烟、噪音污染”的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项目建成后,由南充市顺庆区城乡建设局招引第三方运营管理单位,对便民服务用房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优化服务业态,严格要求运营单位按标准安装高效能油烟净化等设备达标排放,并长期坚持。(2)由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对油烟、噪音进行常态化监管、监测,及时发现并依法依规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为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并长期坚持。(3)由顺庆区华凤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加强网格化日常监管,维护市民权益,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并长期坚持。 2021年10月1日,专案工作组到西河印象项目周边回访群众代表30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 | X2SC202109250135 | 南充市嘉陵区李渡镇羊口村垃圾发电站,臭味严重,对居民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 | 南充市 | 大气 | 2021年9月26至29日,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胡晓勇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关于“南充市嘉陵区李渡镇羊口村垃圾发电站,臭味严重,对居民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的问题,属实。群众投诉的“垃圾发电站”实为中航工业南充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垃圾发电厂”)。项目位于南充市嘉陵区李渡镇张家桥村,是南充市主城区生活垃圾配套处置项目,主要处置南充市辖三区及广安市武胜县的部分生活垃圾,目前已建成投运三台焚烧炉,日处置生活垃圾1200吨,项目一期建有2台×400吨的焚烧炉,于2014年投入运行,二期扩建1台×400吨的焚烧炉,于2021年3月投入试运行。垃圾发电厂编制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取得了环评批复,项目一期于2018年11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南市环验〔2018〕11号),2020年3月取得排污许可证。项目二期编制有《南充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0年4月取得了报告书的批复(南市环审〔2020〕14号)。结合对垃圾发电厂的现场检查及日常监管情况,调查核实该厂臭味主要来源于3个方面:一是污水处理站除臭风机轴封不严;二是沼气火炬可能燃烧不充分;三是个别垃圾运输车辆(主要为周边乡镇垃圾运输车辆)进出时密封不严、跑冒滴漏。针对上述问题,经开区生态环境部门已要求垃圾发电厂进行整改,目前企业正按照整改要求有序进行整改,一是已将风机问题函告生产厂家,生产厂家将到现场检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在生产厂家到场之前采取专人定期开展人工密封的方式减少臭气泄漏。二是新建内燃式火炬已建成,目前正在进行管线安装。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垃圾运输车辆的监督,发现滴漏洒漏现象及时报告行业主管部门。经开区生态环境部门曾于2021年8月4日白天、9月10日夜间对垃圾发电厂厂界及周边敏感点位开展了臭气浓度监测,监测结果均满足国家相关要求。 |
属实 | 关于“南充市嘉陵区李渡镇羊口村垃圾发电站,臭味严重,对居民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的问题 责任领导: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胡晓勇、副主任满永徳 责任单位:南充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责任人:南充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局长刘明星、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方超、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何文宏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责令垃圾发电厂对污水处理站除臭风机进行修复,修复完成前采取密封胶堵漏方式减少臭气泄漏,于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2)责令垃圾发电厂逐步实施沼气改造,将沼气引入锅炉燃烧,新增一组内燃式火炬,保障沼气充分燃烧,原火炬保留用于应急,于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3)由经开区综合执法大队重点对乡镇运输车辆跑冒滴漏进行整治,协调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将垃圾运输车辆管理纳入全市城市管理考核,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 2021年9月29日,专案工作组到南充市嘉陵区李渡镇张家桥村、羊口村回访群众代表10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阶段性办结 | 无 |
8 | X2SC202109250118 | 万达广场垃圾转运站在2021年8月封停,现又开始运转。这个垃圾转运站紧邻南部县最繁华的餐饮小吃街,距离居民聚集区太近,臭气熏天,影响居民生活,该垃圾转运站在选址、环评上都存在问题。 | 南充市 | 大气 | 2021年9月26日至27日,南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勇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群众投诉的“万达广场垃圾中转站”位于南部县香茗巷后巷,占地约50平方米,修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系地埋式垃圾中转站。二十多年来承担了万达广场、体育路、东风路及瑞安路商业街区等附近路段3000余户居民日常生活垃圾及商户营业垃圾的收集转运工作。 1.关于“万达广场垃圾转运站在2021年8月封停,现又开始运转”的问题,不属实。经核实,根据南部县委、县政府近年来升级环卫设备、逐步取缔老旧落后的地埋式垃圾中转站的工作部署,县环卫服务中心于2021年8月24日对该垃圾中转站进行了回填硬化(已去功能化),垃圾清运模式改为:环卫手推保洁车收集后,再由压缩式垃圾清运车集中收运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该垃圾中转站停用以来,县环卫服务中心辖区环卫所长、组长不定时轮班巡查,严防周边市民、商户私倒垃圾行为发生,至今未作为垃圾收集站点重新运转。 2.关于“这个垃圾转运站紧邻南部县最繁华的餐饮小吃街,距离居民聚集区太近,臭气熏天,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基本属实。经核实,原万达广场垃圾中转站位于居民聚居区及商业集中区,垃圾量极大,加之该中转站设施老旧且收运模式落后,即使县环卫服务中心加强了对该中转站垃圾清运、除臭消毒、设施维护等日常管护工作,但在之前的运行过程中仍存在异味,对周边居民生活确有影响。 3.关于“该垃圾转运站在选址、环评上都存在问题”的问题,不属实。经核实,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规划修建万达广场时,原南部县建设委员会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第1.0.3条设计规范参数要求,在该处规划设计修建了公共服务设施垃圾中转站一座。该垃圾中转站建好后移交县环卫服务中心管理和使用,用于收集附近居民日常生活垃圾。按当时城市配套及规划,该垃圾中转站符合设计要求。 |
部分 属实 |
关于“这个垃圾转运站紧邻南部县最繁华的餐饮小吃街,距离居民聚集区太近,臭气熏天,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 责任领导:南部县政府副县长刘勇 责任单位:南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南部县滨江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南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刘崇重、南部县滨江街道党工委书记王永果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责成南部县环卫服务中心对该垃圾中转站进行升级改造,粉刷内墙并安装卷帘门,改为环卫工作室,主要用于环卫快速保洁车充电、环卫公共用具存放及环卫工人临时休息。同时,加强垃圾清运力度,安排两名环卫工人轮班管理手推保洁车,确保生活垃圾随满随清,已于2021年9月28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2021年9月28日,工作专班到南部县原万达广场中转站周边小区、商户回访群众代表42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已办结 | 无 |
9 | X2SC202109250126 | 嘉陵区嘉兴路124号(老粮食局)小区“刘烧烤”,油烟直接排到楼上,吵闹声让人无法正常入睡。 | 南充市 | 大气 | 2021年9月27日,南充市嘉陵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宗坤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关于“嘉陵区嘉兴路124号(老粮食局)小区‘刘烧烤’,油烟直接排到楼上,吵闹声让人无法正常入睡”的问题,属实。经核实,群众投诉的“嘉陵区嘉兴路124号(老粮食局)小区‘刘烧烤’”实为嘉陵区嘉兴路116号“刘记小吃店”,位于南充市嘉陵区佳鑫花园小区A栋1楼底商,办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该店面积46平方米,大门临街,厨房朝向小区,2楼及以上为小区居民。经进一步调查了解,该店使用一体化移动立式烤箱占道烧烤,此烤箱自带油烟净化功能,但排出的油烟和运行时发出的噪声会对楼上居民正常休息造成一定影响。该店后厨主要烹饪家常菜,安装一套油烟净化设备,使用年限较久,长期未清洗,无法达到净化效果。该店经营时间为18:30至次日1:00左右,夜间顾客占道用餐、饮酒高声喧哗,对楼上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
属实 | 关于反映“嘉陵区嘉兴路124号(老粮食局)小区‘刘烧烤’,油烟直接排到楼上,吵闹声让人无法正常入睡”的问题 责任领导:南充市嘉陵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宗坤 责任单位:南充市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嘉陵区火花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南充市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许飞、嘉陵区火花街道党工委书记李永洪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由南充市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该店将一体化移动立式烤箱移至后厨进行烧烤,并密闭后厨窗户,将原有油烟净化设施更换为高效油烟净化器,保证油烟排放符合低空排放标准,已于2021年9月28日完成。(2)由南充市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该店停止占道经营的行为,并签订承诺书,避免客人占道用餐高声喧哗,已于2021年9月29日完成并长期坚持;(3)由嘉陵区火花街道办事处责令该店业主张贴温馨提示,劝导顾客文明用餐,并加强日常监管巡查,避免反弹,已于2021年9月30日完成;(4)由嘉陵区火花街道办事处将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通报周边群众,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已于2021年9月30日完成。 2021年9月28日,专案工作组到南充市嘉陵区嘉兴路116号周边小区回访群众代表10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已办结 | 无 |
10 | X2SC202109250117 | 高坪区阙家永红页岩机砖厂,安装两套排烟系统,—套连接接受上级检查的脱硫塔,—套连接直接排放外界的烟囱。多数时间通过烟囱直排,硫磺味刺鼻。 | 南充市 | 大气 | 2021年9月26日至27日,南充市高坪区委常委、副区长吴翰林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高坪区阙家镇永红页岩机砖厂,安装两套排烟系统,一套连接接受上级检查的脱硫塔,一套连接直接排放外界的烟囱,多数时间通过烟囱直排”的问题,部分属实。群众投诉的“高坪区阙家镇永红页岩机砖厂”位于南充市高坪区阙家镇和平村7组,并紧邻和平村8、9组。该砖厂2007年7月29日公开摘牌竞得采矿权,同年9月点火生产,年产量3500万匹页岩砖,并取得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等相关手续。经现场查看,该砖厂有两组排烟系统,一组排烟系统位于东面窑体尾部,烟道为圆筒型,高约15米,通过脱硫塔脱硫后排放烟雾,自2017年以来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另一组排烟系统位于窑体中部,烟道为方筒型,高约7.3米,属技改前老窑体烟道,自2017年以来一直未予拆除,但其功能已丧失、无法排放烟气(2017年9月,该砖厂按原南充市国土资源局高坪分局对砖瓦行业进行集中整治要求整改后,其窑体中间方形烟囱风机电源已被切断,风机控制箱积尘较厚,无使用痕迹;风机与烟囱的连接口已用木板封闭,外壳已出现破损;经测试,风机和启动器均已损坏);经约谈该砖厂负责人和砖厂工作人员,受访人员均承诺未使用方筒型烟囱将烟气直排。经走访周边群众,受访群众均表示未发现该砖厂使用方筒型烟囱排放废气的行为。 2.关于“硫磺味刺鼻”的问题,不属实。经调阅该砖厂2021年1月至今的药品采购和使用台账,均显示:该砖厂共采购氢氧化钠32.7吨,已使用27.2吨、现库存5.5吨,共采购生石灰12.4吨,已使用11.45吨、现库存0.925吨,其实际采购、使用、库存与台账记录基本吻合;经检测,其脱硫塔进水口和出水口水质PH值分别为10、11,均呈强碱性,脱硫效果明显;经调阅该砖厂2021年1月12日、2021年4月23日、2021年8月13日的自行监测报告,其监测结果显示该砖厂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均达标;2021年9月26日,高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四川深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砖厂厂区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均达标;经走访砖厂周边群众,受访群众均表示未曾闻到过刺鼻的硫磺味气味。 |
部分 属实 |
关于“高坪区阙家镇永红页岩机砖厂,安装两套排烟系统,一套连接接受上级检查的脱硫塔,一套连接直接排放外界的烟囱,多数时间通过烟囱直排”的问题 责任领导:南充市高坪区委常委、副区长吴翰林 责任单位:南充市高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充市高坪生态环境局、阙家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南充市高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杨建林、南充市高坪生态环境局局长陈君、阙家镇人民政府镇长王琴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责成南充市高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阙家镇人民政府配合,督促高坪区阙家镇永红页岩机砖厂停产整改,自行拆除窑体中部方筒型烟囱和未使用的风机、相关配套设施,永久封闭中间方形烟道的风口,未经验收或验收合格前,该砖厂不得复工复产,于2021年10月8日前完成。(2)由南充市高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南充市高坪生态环境局落实综合监管责任,阙家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高坪区阙家镇永红页岩机砖厂的巡查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按照环保要求,落实大气治理措施,废气达标排放,以上措施长期坚持。 2021年9月30日,专案工作组到南充市高坪区阙家镇和平村7、8、9组回访群众代表11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已办结 | 无 |
11 | X2SC202109250103 | 三环电子厂,嘉瑞源工厂,鞋厂里面的溢辉电子厂臭味扰民。 | 南充市 | 大气 | 2021年9月26日,南充市高坪区委常委、副区长吴翰林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关于“三环电子厂、嘉瑞源工厂、鞋厂里面的溢辉电子厂臭味扰民”的问题,基本属实。群众投诉的“三环电子厂、嘉瑞源工厂、鞋厂里面的溢辉电子厂”实为南充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的入驻企业,其名称分别为南充三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环电子”)、四川嘉瑞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瑞源”)、南充溢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溢辉电子”)。2021年9月26日,经工作专班现场核查:(1)三环电子共13个项目,均取得环评批复(通过环保竣工验收项目7个,其余项目在建、未建或未实施),该企业3个厂区的治污设施均正常运行,无偷排漏排现象,但因其工艺原因,其一、三厂区厂界内有轻微焦油气味,二厂区厂界内有轻微蜡蒸汽气味;(2)嘉瑞源已于2012年通过环保竣工验收,自2021年7月2日正常停产检修至今,但经工作人员介绍,企业正常生产时制胶工序有轻微胶水气味;(3)溢辉电子已于2021年7月17日取得环评批复,正在实施环保竣工验收,该企业的治污设施运行正常,无偷排漏排现象,但因其工艺原因,其厂界内有轻微油墨气味。经核实,前期在处理本轮27批第X2SC202109070152号投诉案件时,高坪区商务经信局已聘请省环科院、四川大学及成都信息工程学院3位专家对园区涉气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会审,并初步认定:三环电子存在活性炭吸附装置填料更换频次较低、RTO焚烧炉运行参数未完全优化等问题;嘉瑞源存在废气收集不完全等问题;溢辉电子存在生产车间密闭不严,且活性炭吸附装置中填料容量不足等问题。目前,3家企业已根据专家意见制定了“一厂一策”整改方案,并按照既定方案有序整改中。经调阅高坪生态环境局近期对三环电子、嘉瑞源和溢辉电子的监督性检测报告:上述3家企业的固定污染源、厂界废气VOCs和臭气浓度测定结果均低于(符合)排放标准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 |
基本 属实 |
关于“三环电子厂、嘉瑞源工厂、鞋厂里面的溢辉电子厂臭味扰民”的问题 责任领导:南充市高坪区委常委、副区长吴翰林 责任单位:南充市高坪区商务经信局、南充市高坪生态环境局、南充市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高坪区清溪街道办事处、白塔街道办事处、青莲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南充市高坪区商务经信局局长韩惕、南充市高坪生态环境局局长陈君、南充市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胡柯、高坪区清溪街道办事处主任杨卓、白塔街道办事处主任诸方晓、青莲街道办事处主任岳先明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责令三环电子、嘉瑞源、溢辉电子等3家企业针对各自存在的问题,根据既定的“一厂一策”整改方案尽快完善治理方法和工艺的改进,落实大气污染治理措施,进一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2)责成南充市高坪区商务经信局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航空港管委会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南充市高坪生态环境局落实综合监管责任,加大对园区企业的排查力度;责令园区企业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公示检测结果,确保园区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以上措施长期坚持。(3)责成航空港管委会聘请有资质、专业性强、社会评价好的“环保管家”作为第三方机构,负责对园区企业环境问题进行点对点“问诊把脉”并提出合理化解决建议,进行专业性指导和服务,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2021年10月1日,专案工作组到南充航空港经济开发区被投诉的三环电子、嘉瑞源、溢辉电子3家公司附近回访群众代表10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2 | X2SC202109250101 | 半边街农贸市场左右两边修建了三十几个铺面,占用绿化带、破坏绿地。 | 南充市 | 其他污染 | 2021年9月27日,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向阳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关于“半边街农贸市场左右两边修建了三十几个铺面,占用绿化带、破坏绿地”的问题,属实。经查,半边街农贸市场建于2013年5月,2013年12月竣工投运,位于顺庆区半边街81号宇华小区对面,是为了解决半边街片区几万居民买菜难、马路市场影响环境卫生等民生问题而修建的一个临时便民农贸市场。项目建设由南充市创卫办、顺庆区政府、成都铁路局达成公司、南充市开发区工商分局、顺庆区创卫办、顺庆区城管局、顺庆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花园坝社区、四川省海立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集体会议议定,确认由四川省海立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修建,并以招商收租作为投资回报,由顺庆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及花园坝社区负责对该临时农贸市场的日常维护和管理。该临时农贸市场实际占地约3000㎡,包括2000㎡的市场主体及1000㎡的附属设施,均未办理规划许可及施工许可证,属于违法建设。2021年9月27日,经查阅南充市顺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取的城市地块用途规划图,显示半边街农贸市场及其附属设施约3000㎡均属于“防护绿地”,该地块无城市地块用途规划变更手续,属违法占用绿地。 |
属实 | 关于“半边街农贸市场左右两边修建了三十几个铺面,占用绿化带、破坏绿地”的问题 责任领导: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向阳 责任单位: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顺庆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蒙东、南充市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何思明、顺庆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主任赖小英 1.行政处罚情况:鉴于该半边街农贸市场系违法建设,依照违法建设案件处置程序应进行立案查处,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1年9月28日向四川省海立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了《立案通知书》(南顺综执和平路立通字2021第001号)和《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南顺综执和平路责停(改)通字2021第0928号)。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由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四川省海立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善相关手续,若不能办理手续则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恢复防护绿地,逾期未自行拆除,由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照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的相应处置流程依法组织强制拆除,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2)由顺庆区和平路街道办事处将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向周边居民进行通报,争取周边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已于2021年9月30日完成。 2021年9月30日,专案工作组到南充市顺庆区半边街周边小区回访群众代表37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3 | D2SC202109250027 | 天马打包厂塑料加工过程中,噪音、异味扰民。 | 南充市 | 噪音 | 2021年9月26日,南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田景耀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关于“天马打包厂塑料加工过程中,噪音、异味扰民”的问题,部分属实。经核实,群众投诉的“天马打包厂”实为个体经营户郑某某于2021年4月在天马运业有限公司(南部县蜀北街道办事处新安路89号)厂区内租赁其空闲厂房约70平方米用于废旧塑料回收及销售的加工房,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便开始收集废旧塑料堆存于所租厂房内。2021年9月上旬,郑某某开始对回收的废旧塑料进行破碎、压缩加工。截至9月27日,郑某某共加工废旧塑料4吨左右,均存放于厂房内,未对外销售。经走访群众和现场调查,郑某某在塑料加工过程中,产生了一定的噪音,同时伴有较为明显的异味。2021年9月27日,南部县环保部门在该加工房正常加工情况下(经核实,该加工房仅白天生产,夜间未生产),分别于上午、下午在距加工房最近(约60米)的新安路127号-2号居民楼2楼阳台处进行了2次噪声监测,所测塑料加工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昼间限值。 |
部分 属实 |
关于“天马打包厂塑料加工过程中,噪音、异味扰民”的问题 责任领导:南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田景耀 责任单位:南部县交通运输局、南充市南部生态环境局、南部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南部县蜀北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南部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邱文启、南充市南部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勇、南部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王正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王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刘崇重、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汪晓兵、南部县蜀北街道党工委书记鲜义明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鉴于该加工房无任何合法手续,经营业主郑某某已自愿同意不再进行经营,由南部县交通运输局督促郑某某限期拆除塑料加工设备,并不得再在此处从事废旧回收及加工作业,于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 2021年9月29日,专案工作组到南部县天马打包厂周边小区回访群众代表20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已办结 | 无 |
14 | D2SC202109250005 | 恒大绿洲小区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在负一楼,污水淤积,异味大。 | 南充市 | 土壤 | 2021年9月26日,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向阳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关于“恒大绿洲小区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在负一楼,污水淤积,异味大”的问题,属实。群众投诉的“恒大绿洲小区”位于顺庆区府荆南路三段26号,住宅楼20栋,住户2306户,商铺152个。该小区每个单元分别设置有3个垃圾桶,其他公共区域共设置垃圾桶45个。为便于统一收集小区生活垃圾,南充恒大绿洲物业服务中心于2020年6月在小区13栋地下车库设置一个垃圾暂存点,共两个勾背式垃圾收集箱。该处垃圾暂存点生活垃圾于每日早上5:00转运至垃圾中转站进行集中处置,垃圾转运后由物业保洁中心对暂存点现场地面和勾背箱进行打扫、冲洗、消杀。现场核查时能感受明显异味,垃圾暂存点周边路面有零星污水。 |
属实 | 关于“恒大绿洲小区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在负一楼,污水淤积,异味大”的问题 责任领导: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向阳 责任单位: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充市房管局顺庆办事处、顺庆区荆溪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蒙东、南充市房管局顺庆办事处主任袁玲、顺庆区荆溪街道办事处主任邓裕国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1)取消生活垃圾临时收集点。由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南充恒大绿洲物业服务中心取消13栋地下车库的临时转运场地及设施设备,对该地周边进行彻底清扫后实施消杀作业,已于2021年9月26日完成。(2)改变现有转运方式。由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成南充恒大绿洲物业服务中心安排3-4名工作人员配合垃圾清运公司直接在小区各单元楼道外将垃圾装车清运,已于2021年9月26日完成并长期坚持。(3)增加垃圾转运频次。由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成南充恒大绿洲物业服务中心每日增加一次垃圾清运频次,分别于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进行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已于2021年9月26日完成并长期坚持。(4)做好沟通解释工作。由顺庆区荆溪街道办事处、桑洲社区将整改措施、整改情况通报小区居民,争取小区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已于2021年9月28日完成。 2021年9月28日,专案工作组到南充市顺庆区府荆南路三段26号恒大绿洲小区回访群众代表50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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