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的报告

时间:2024-03-29 11:34 | 来源:南充市应急管理局


南充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的报告

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安排部署,全面贯彻依法治市要求,认真履行应急救援、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全市应急管理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应急管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推进应急管理法治政府建设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常态监管法治机制建设。在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推进行政许可和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836人次,执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039家次,危险化学品企业563家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261家次、工贸企业542家次,非煤矿山(含砖厂)企业394家次,其他企业279家次发现事故隐患3821项,罚款804.07万元。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始终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机制和保障体系。定期召开安委会全体会议,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定期对各县(市、区)进行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开展专项、常规性的整治行动。以行政执法监督为抓手,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安全生产领域的进程;做好安全生产领域两法衔接工作和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坚决杜绝“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出声、出声不出彩”的“三不”行为。加强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等管理工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偶发性特点,结合安全生产监管规律,以确保生产安全为宗旨的原则,与时俱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常态监管法治机制。

2.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机制和保障体系,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综合能力。按照国省应急管理部门的安排部署,适时建立健全和修订完善应急管理制度机制和保障体系;适时结合机构职能职责动态变化,通过近年探索实践,市安办会同市编办对市级部门应急管理职责进行了再修订,对各部门应急管理职责进行重新细化、梳理和界定,避免漏管失控、责任断档。根据国省的安排部署,建立健全了全市应急管理制度机制和保障体系,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市、县两级累计开展全灾种综合应急实战演练31次、桌面演练20余次,高效应对和处置了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

3.防风险保平安保障两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关于加强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防范工作会议精神,我局以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理念,把服务寓于监管之中,营造良好的应急管理法治环境。在两会召开前后,成立多个巡查、检查组,对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工作,据统计,全市应急系统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57家,发放提醒督促1000份,发现隐患287个,对发现的隐患全面督促落实整改,并对9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共处罚款43.9万元,确保两会胜利召开贡献南充应急力量。

(二)完善应急管理依法治理法制建设

1.完善依法决策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行政决策程序,将决策行为置于法律框架内。对重大事项实施开门决策,公开征求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我局先后多次邀请有关专家、公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监管企业代表参与决策,充分听取其意见,使决策事项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公共利益。二是建立案审会制度。我局凡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案件的行政处罚案件均须上案审会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三是建立行政复议制度。对案情复杂或行政复议机构认为需要撤销的行政复议案件,均须提交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2.完善行政审批制度。一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完善、优化和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和审理流程,明确了各环节审理人员工作职责。全力推进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工作,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对重要审批事项和环节进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确保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安全评估等重要环节的签字把关,规范了审批职能,我局多次对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及流程进行修改。二是规范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我市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各审批事项涉及到申报条件、办事流程、审批程序进行清理规范。精减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危险性较大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中的规划许可等前置条件。三是清理行政许可前置条件。对安全生产涉及到的11类行政许可涉及到的多项前置条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并报市司法局审核备案。

3.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一是建立行政处罚听证配套制度,认真履行听证职责,按规定告知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权利,对符合要求的及时受理申请,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组织了案件处罚听证会5。二是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强化自由裁量标准审核,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尊重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和救济权等。三是要求相关人员慎用行政强制手段,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

4.完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依照“谁办理、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行政责任追究。通过民主评议、设立执法监督投诉电话、执法案卷评查、执法监督交叉检查等形式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及人员行使职权情况进行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做到行政案卷责任到人、统一归档、统一管理,确保应急人员的管理和执法行为责任倒查有章可循。通过检查、评查发现问题、指出问题,整改问题,对执法水平进行有效的提高。

(三)强化应急管理依法行政

1.规范行政权力。一是清理修订相关文件。对全市关于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废止与法律法规不符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二是编制行政权力动态责任清单。我局国省下放和委托的20项行政权力编制了行政权力动态责任清单,使行使权力与承担责任相对应。

2.严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开展事故调查处理,2023年,全市累计查处生产安全事故案件31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人。严格跟踪督促事故整改,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坚决杜绝事故漏洞。

(四)加强应急管理法制建设宣传教育

1.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局党委书记、局长带头学法并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依法治理责任,通过局党委会、局务会进行领学并解读有关法律法规,局党委委员、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重要法律的集中学习,强化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提高局领导班子成员应急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要求各分管领导带领分管科室的同志进行学习,局党委年终进行统一检查和考评的方式推动全面学习。三是分管政策法规、分管行政执法的领导带领分管人员共同学习法律法规知识。

2.加强对行政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法治能力教育。一是通过会前学法。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学习法制理论与学习法律条文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我局规定,隔周星期一上午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文件的专题学习时间。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岗前考核、持证上岗、再教育制度,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多次执法技能学习、考试、考核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三是全系统所有执法人员统一参加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的学习并参加考试,均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四是以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契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3.开展全民应急法治宣教活动。结合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安全城市创建和法律“七进”活动,深入开展送安全法规到基层进企业活动。精心组织开展第二十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在9县(市、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通过在南充日报、南充晚报、局网站开辟法治专栏,在重点场所设置宣传标语等方式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层层建立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每天发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向相关人员及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制作应急管理普法宣传作品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制机构未建立健全。个别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三定方案”未设置法制审核机构,有些即使在“三定方案”中设置了法制审核机构实际未单独设立法制审核机构,法制审核流于形式。

(二)个别基层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不高。个别县(市、区),乡镇(街道)执法人员调整较多,监管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法制意识和法治思维有待加强,对应急管理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查处不力,办案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个别企业安全法制意识还不够强。个别企业法制观念比较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主动抓安全的意识不强,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坚持党委带头落实。进一步落实了党委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形成了党委统筹揽总、科室各司其责、全员参与的推进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执法支队及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局党委书记带头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对执法监管、事故查处、交叉执法检查等工作都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定期研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推进从严治党。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从严治党相结合,推进从严治党制度化规范化。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强化局内全体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坚决整治“四风”问题,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依法治市工作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有效贯彻落实。

(三)坚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的要求,多举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督促指导9县(市、区)和南充经开区结合本地安全生产实际,出台细化实施方案,着力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三是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考核。牵头完成了国、省、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并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严格考核结果通报,逗硬实施目标奖惩。

四、2024年工作打算

(一)强化应急管理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应急管理依法治理工作的全局观,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全体执法人员的职责与权限,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加大安全生产法规法律的宣传培训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方针政策,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引导广大企业、广大人民群众逐步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转变。   

(三)加强应急队伍自身的制度能力建设。加强对应急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的再学习,提高应急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使应急管理相关执法行为符合法律程序,依法行政。

(四)严肃依法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查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防止高举轻放,防止处罚、追责不到位。

(五)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市工作上台阶。2023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做了大量的事务性工作,在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由于政策法规方面事务性工作应接不暇,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市工作开展缺乏系统性研究,工作开展推动乏力。2024年将加大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市工作力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市工作跃上新台阶。

                            南充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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