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充市2020年“法治医保”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
南医保办〔2020〕3号
南充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南充市2020年“法治医保”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市医疗保障中心: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推进我市“法治医保”建设, 深化医保领域依法行政,根据《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等要求,现将《南充市2020年“法治医保”重点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充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14日
南充市2020年“法治医保”重点工作计划
2020年南充市“法治医保”建设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加快我市“法治医保”建设,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和服务改革发展,推进医疗保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逐步提升,为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努力在“制度更完善、保障更可靠、群众更满意、基金更可持续”上树立南充医保样本。
一、强化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机制。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各级医保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医疗保障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医疗保障法治建设进程。
(二)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按照市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考评细则要求,对各地医保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进行考核。各地医保部门明确目标任务,逐条对照要点细则,分解落实责任。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三)完善政策备案审查。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完善制定程序,落实法定流程,落实市县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制度。落实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核和重大合同备案工作。配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规定程序和时限移送行政复议申请。依托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审查、代理行政诉讼、审查局机关合同、提供法律咨询论证等方面的作用。
(四)推行政策定期清理。按照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规定,对我市医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开展评估清理。涉及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或者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改革决策相抵触的,及时按程序申报废止;部分内容存在不一致的,及时按程序修改。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行政执法和权力监督
(五)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落实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行政监管体系,明确省市县各级行政监管权限。理顺行政监管与经办机构协议管理关系,促进相对独立又相互补充,形成合力。规范行政执法办案程序,建立健全医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全过程记录等制度,统一全市医保系统行政执法文书,提高违法违规案件查办实效。依托社会信用体系平台,完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
(六)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对医保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积极配合审计监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妥善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规范医保信访办件流程,推进信访案件网上接待受理、转办交办、结果反馈和监督考核,提升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除涉及保密条例的内容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的政务事项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向全社会各界或者特定对象公开政务、医保重大政策、各项改革落实情况等信息。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建立网络舆情监测收集、分析研判机制,畅通门户网站、热线电话、举报箱等监督渠道。
四、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八)强化法治能力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每年至少3次。将《社会保险法》《行政处罚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和法律知识考试。
(九)加强普法教育培训。编制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实施开展专项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将法治教育纳入医疗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加强对医疗保障系统执法队伍宣传培训,落实以案释法工作制度,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信息宣传职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