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经营许可证企业地址变更

时间:2018-10-10 00:00:00 | 来源:南充住建局

    一、适用范围:

    从事管道燃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等经营的企业

   二、设定依据:

   (一)《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  
   (二)《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1998年10月17日四川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2004年9月24日四川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修正,2016年11月30日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修订);  
    (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4]167号);
    (四)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学习贯彻<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城镇燃气经营管理工作和通知》(川建城发[2017]426号)。

    三、申请条件:

    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四、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详细要求

材料来源

备注

(一)

带条码的《四川省燃气经营许可申请表》

A4纸打印,原件一份,附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并注明与原件一

致,查验原件。(内容清晰可辨)

(一)申请人需先登陆“进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

站(www.scjst.gov.cn) ”“电子政务大厅”在“四川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中填报相关业务信息,将所需上报资料原件扫描后上传;

原件到现场办

(二)

许可证书正、副本原

A4纸打印,原件一份,附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查验原件。

(内容清晰可辨)


原件到现场办

是否在有效期内

(三)

工商营业执照正、副

A4纸打印,原件一份,附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查验原件。

(内容清晰可辨)



(四)

租房合同和房屋产权证明(企业自有房屋只需提供产权证明)

A4纸打印,原件一份,附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查验原件。

(内容清晰可辨)


原件到现场办

    五、办事流程:

     (一)申请人需先登陆“进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www.scjst.gov.cn) ”“电子政务大厅”在“四川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中填报相关业务信息,将所需上报资料原件扫描后上传;

   (二)申请人依据“谁审批,谁受理”原则直接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该业务在系统上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自动受理,企业自行在系统打印受理通知单;

     1、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范围:

 除需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的燃气经营企业外,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管道燃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经营的企业。
  2、县(市、区)燃气管理部门受理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的企业。
   六、办理类型及时限:

(一)承诺件

(二)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三)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名称:

   《燃气经营许可证》

   九、数量限制

    

   十、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原件预审),到现场次数1次。

  十一、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现场办理地点:

南充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四楼住建局3号窗口

(三)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2330162

   十二、注意事项

   请申请燃气企业,严格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上传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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