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
一、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4.川建厅发【2000】0543号《四川省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三、申请条件:
1.建设单位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整理完备的资料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和建设局窗口。
2.建设单位应在具备工程竣工验收条件之前,及时办理规划、消防等部门相关手续。
3.所交复印件必须写上“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盖上鲜章。
四、申请材料:
1.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一式五份,原件);
2.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
3.竣工验收报告(包含附属设施及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内容)(原件);
4.业主、施工、勘查、设计、监理单位五方质量安全责任主体提出的工程质量检查(评估)报告(包含附属设施及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内容)(原件);
5.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的质量监督报告、安全评价书(包含附属设施及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内容)(原件);
6.消防验收合格文件(复印件);
7.《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住宅工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
8.附属设施及周边市政基础设施验收合格意见(原件);
9.城建档案馆出具的《四川省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原件);
10.环境保护部门(机构)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原件);
11.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确认书(原件)。
五、办理程序
窗口接件审查资料—窗口后台审批资料—窗口发证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联系方式:
1.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住建局窗口
2.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3.窗口电话:0817-2250902
4.投诉部门、电话:
南充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0817)2233683
5.网址:www.scnczw.go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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