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经营许可延期指南
一、适用范围:
从事管道燃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等经营的企业
二、设定依据:
(一)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
(二) 《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
(三) 《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申请条件:
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四、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详细要求 |
材料来源 |
备注 |
(一) |
带条码的《四川省燃气经营许可申请表》 |
A4纸打印,原件一份,加盖鲜章,查验原件。 (内容清晰可辨) |
(一)申请人需先登陆“四川省政务服务门户网站( |
|
(二) |
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
A4纸打印,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鲜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查验原件。 (内容清晰可辨) |
所需上报资料原件扫描后上传 |
有效期内 |
(三) |
与气源生产供应企业签订的供用气合同或供用气意向书; |
A4纸打印,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鲜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查验原件。 (内容清晰可辨) |
所需上报资料原件扫描后上传 |
有效期内 |
(四) |
燃气气质检测报告; |
A4纸打印,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鲜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查验原件。 (内容清晰可辨) |
由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检测结果:合格 |
(五) |
人员资料 |
A4纸打印,网上电子证书须彩印,复印件加盖鲜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内容清晰可辨) |
身份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或职业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每个岗位1人); |
企业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岗位培训合格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身份证、合格证书,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身份证、合格证书。 |
(六) |
管道经营区域确认文件。 |
A4纸打印,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鲜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查验原件。 (内容清晰可辨) |
由企业所在地区、县政府出具红头文件,注明企业经营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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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完善的安全管理 制度 |
A4纸打印,原件一份,加盖鲜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查验原件。 (内容清晰可辨) |
企业自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设施设备(含用户设施)安全巡检、检测制度,燃气质量检测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燃气安全宣传制度等。 |
装订成册,资料加盖骑缝章,各种制度由企业法人和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对制度的真实性负责。 |
五、办事流程:
(一)申请人需先登陆“四川省政务服务门户网站(http://www.sczwfw.gov.cn/app/qixianShop/1769?areaId=1431) ”“直通部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选择“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选择申请事项”系统自动跳转到省住建厅电子政务平台,将所需上报资料原件扫描后上传;
(二)申请人依据“谁审批,谁受理”原则直接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该业务在系统上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自动受理,企业自行在系统打印受理通知单;
1、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范围:
除需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的燃气经营企业外,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管道燃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经营的企业。
2、县(市、区)燃气管理部门受理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的企业。
六、办理类型及时限:
(一)承诺件
(二)法定时限:22个工作日
(三)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名称:
《燃气经营许可证》
九、数量限制
无
十、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原件预审),到现场次数1次。
十一、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现场办理地点:
南充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二楼住建局A2号
(三)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2338341、2330162
注意事项:
燃气经营区域、燃气种类、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等符合依法批准的燃气发展规划;
由当地政府出具管道经营区域确认文件;
请申请燃气企业,请在申报系统中按照要求原件扫描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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