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供销”融合服务试点

时间:2024-09-04 09:20:49 | 来源: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一是确定试点模式。在全市7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6个基层供销社,采取便民服务中心(站)叠加供销社服务功能或供销社网点叠加政务服务职能两种方式,深化“政务服务+供销”融合试点工作。

二是建立工作机制。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与供销社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服务渠道共建,做好人员培训、事项梳理、场地设置等工作,持续打造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和为农服务供销体系,为叠加政务服务、供销业务创造便利条件。

三是进驻服务事项。梳理制定首批纳入融合试点服务事项目录,明确办理社会保险、申请救助补贴、缴纳水电气费等17项基层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基层供销综合服务站(点),入社办理、农产品展销及线上线下销售、农资配送、团购需求查询等14项涉农重点服务事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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