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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主要领导的综合性讲话材料、文稿;负责审核县政府各部门代县政府起草的各类文件;协助县政府领导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或上报的文件;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二)研究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根据县政府领导批示,对县政府部门间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三)负责县政府各类会议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贯彻执行县政府的决定、指示,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县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五)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

(六)组织办理涉及县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意见和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

(七)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机关信息公开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机关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建设。

(八)指导全县应急管理和防震减灾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九)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行业管理和服务,维护地方金融秩序,并督促落实县政府金融工作部署。

(十)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外事、侨务工作规划以及有关外事、侨务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牵头协调全县外事、侨务工作和重大涉外活动;归口管理全县因公出国(境)工作,按照授权和管理权限,负责相关事宜的审核报批及证件管理。

(十一)负责县政府对内对外的接待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

(十三)承担省、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秘书股。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文电收发、登记、分办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公文的运转、印制等工作;负责密码电报的分办、传阅、管理;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机要、档案、印鉴管理等工作;负责驾驶员和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承担县政府综合性会议的通知及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的会议记录,撰写《会议纪要》以及会务的准备工作;负责县政府的值班工作;指导县级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值班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的协调处理工作。

(二)城市经济股。负责工业、住房保障和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国土资源、财政、税务、发展和改革、商贸、安全等城市经济方面的文电、会务和调研工作。

(三)农村经济股。负责农牧业、林业、水务、蚕桑、扶贫移民、农电、气象等农村经济方面的文电、会务和调研工作。

(四)社会事业股。负责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旅游等社会事业方面的文电、会务和调研工作。

(五)政务信息股。负责检查县政府重大工作安排和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议定事项及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批评、意见和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负责重大问题的信息收集、上报;负责《政务信息》的撰写和政务要情的上报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建设。

(六)综合调研股。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主要领导的综合性讲话材料、文稿以及县政府向上级党委、政府、县委的汇报材料;参与起草县政府综合性文件和重要会议文件;负责开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决策咨询和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调研;及时分析经济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整理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对全县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七)应急管理股(南部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责;负责接受和办理向县政府报送的紧急事项,发挥运转枢纽作用;承办县政府应急管理专题会议,督促落实有关决定事项;组织编制、修订全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和监督检查县级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督促检查县级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和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协调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等工作;综合协调、处理全县防灾、抗灾、救灾日常事宜,指导全县抗灾、救灾工作;调查、收集全县灾害情况,整理、汇总灾害情况资料,起草灾情报告,争取上级救灾款物,对省市分配、县上安排和接受捐赠的抗灾救灾资金、物资提出分配意见并监督检查执行使用情况;负责指导、处理、监督、检查本县防震减灾工作,拟定有关防震减灾措施办法;组织制定本县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安排、管理、监督防震减灾基本建设经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体系,统一规划地震台网(站)及信息建设,制定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制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负责震情和灾情上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组建和培训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协助建立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组织水库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负责与专家咨询机构、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等的协调联系。

(八)外事侨务股(南部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统筹、协调全县外事、侨务工作,拟定全县外事、侨务工作计划,负责处理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事务,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县内的合法权益;归口管理全县外事、侨务接待工作;统筹安排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归口管理全县因公出国(境)工作,按照授权和管理权限,负责相关事宜的审核报批及证件管理,对出国(境)人员进行外事纪律和政策教育,掌握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在国外的活动情况并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外事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组织开展涉侨捐赠并参予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外事和侨务工作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出建议;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和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处理违反外事纪律和保密规定的重大案件;配合和协助宣传部门做好外事和涉侨事务的宣传工作。

(九)金融管理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督促落实县委、县政府金融工作部署;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负责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参与对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管;维护地方金融秩序;加强资本市场的管理和服务;负责产权交易市场的管理。

(十)行政后勤股。承担办公室机关后勤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预算内外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和对外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办公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及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助做好会议、重要活动的会务工作。

(十一)机关保卫股。指导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做好县行政中心和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协同秘书股做好来访接待工作。


机构领导:
机构设置:

主办: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承办:南充市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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