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市本级权力清单(2017年本)的通知
南府办发〔2017〕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促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创新政府和服务政府,全面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权力清单(2016年本)的通知》(川办发〔2016〕108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充市市本级权力清单(2017年本)》印发你们,并通过南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充市电子政务大厅予以公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参照本次公布的权力清单,认真梳理本地区行政权力事项,适时优化调整。市级各部门要加强管理,持续优化、完善本行业的权力清单。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同步更新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同步更新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凡发生的行政权力事项均应纳入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上网运行,并按照要求将运行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未列入清单的行政权力事项,各地各部门不得行使。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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