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在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的基础上,形成了《南充市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4日
南充市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
序号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
服务时限 |
备注 | |
大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
1 |
设立实施民办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及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资产证明(银行存款或验资等有效证明) |
实施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及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教育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
筹备设立民办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及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审批 |
市教育和体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银行或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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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备后正式设立民办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及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审批 | ||||||||
直接正式设立民办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及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 ||||||||
2 |
申请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所需体检证明 |
教师资格认定 |
教师资格认定(市级事项,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 |
⒈《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五条⒉《〈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10号) |
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 | |||
3 |
咨询审查意见 |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市航务管理局 |
⒈《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十九条⒉《航道建设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
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委托不低于原初步设计单位资质等级的另一设计单位,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技术审查咨询(港口建设仅限于技术复杂、难度较大、风险较大的港口工程建设项目,航道建设项目为应当实施) |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 |
⒈《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十九条⒉《航道建设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
受委托的设计单位资质等级应当不低于原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单位资质等级(港口工程、航道建设均应当实施) | ||||||
4 |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 |
与航道有关的工程建设项目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
与航道有关的工程建设项目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第七条 |
无资质要求 |
自行编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经验、技术条件和能力,信誉良好的机构编制 | ||
5 |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货物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 |
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货物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九条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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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船员适任培训证明 |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
市航务管理局 |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三十五条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十九条 |
依法设立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政府定价 |
7 |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⒈《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十四条⒉《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 |
具有相应审计资格的机构 |
航道:国家审计机构或者具有审计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港口工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审计,已完成审计 | ||
8 |
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 |
取水许可 |
取水许可新申办审批 |
市水务局 |
⒈《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十一条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5号)第二条 |
无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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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⒈《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2项⒉《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 |
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 | |||
10 |
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 |
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 |
《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 |
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 | |||
11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新申办审批或申报变更审批 |
市水务局 |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号)⒊《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5〕58号文件进一步做好水土保持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5〕247号) |
无资质要求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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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⒊《水利部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水规计〔2016〕22号) | ||||
13 |
具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办学注册资金验资报告和固定资产证明材料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⒊《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发〔2016〕19号) |
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 ||
14 |
财务清算佐证材料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分立、合并审批 |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地址、层次、类别、法人(负责人)等变更审批 |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终止审批 | ||||||||
15 |
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含新增业务、新设公司、分立、合并)许可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3〕40号) |
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
双方协商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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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设计方案编制 |
对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 |
对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 |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⒉《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26号) |
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的单位 | ||
17 |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方案编制 |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
18 |
近3个月50万元以上银行存款证明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
《粮食收购许可证》新办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
银行 |
不收费 | |
《粮食收购许可证》延续 | ||||||||
19 |
房产面积测绘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市房管局 |
⒈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房产测绘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测绘局令第83号)⒉《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建办房﹝2015﹞45号) |
房产测绘公司 |
委托方与测绘公司约定 |
|
20 |
社会团体成立验资报告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
市民政局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予以修订) |
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
双方协商约定 | |
21 |
社会团体注册资金变更验资报告 |
社会团体注册资金变更登记 | ||||||
22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验资报告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 ||||
23 |
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办资金变更验资报告 |
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办资金变更登记 | ||||||
24 |
施工图审查 |
施工图审查备案 |
施工图审查备案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 |
具备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 |
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 |
25 |
安全生产现状评价报告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市应急管理局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以合同协议为准 |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 | ||||||
26 |
安全评价报告 |
危险化学品(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市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以合同协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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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剧毒、易制爆、汽油加油站、专用危化品仓储的企业;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发 | ||||||||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审查 |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7号) |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安全条件审查)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安全条件审查)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 |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核发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核发 |
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 | ||||||
27 |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市应急管理局 |
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以合同协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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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 | ||||||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 | ||||||
28 |
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 |
特种作业操作证核发 |
特种作业操作证核发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 | ||||
29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
建设项目用地审批 |
(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在其可行性研究阶段都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二)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
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30 |
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
土地拍卖勘测定界、不动产登记宗地测绘 |
土地拍卖勘测定界、不动产登记宗地测绘 |
⒈《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⒉《不动产登记条例》 |
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 | |||
31 |
选址论证报告编制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
具有相应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核准 |
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方案核准 |
⒈《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令474号)⒉《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 ||||||
32 |
地价评估 |
建设项目用地审批 |
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须进行地价评估⒉改变土地使用条件补交土地出让金须进行地价评估 |
⒈《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⒉《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20号) |
具有地价评估资质的单位 | |||
33 |
地籍调查及地籍测绘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 |
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⒉《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
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 | |||
34 |
建设工程坐标放线 |
建设工程规划验线 |
建设工程规划验线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九条 |
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35 |
建筑面积竣工测绘 |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⒉《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八条 | ||||
36 |
建设工程竣工测量 |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 |||||
37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编制 |
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 |
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临时使用二级保护林地或省级以上公益林地的建设项目、天然起源有林地面积1公顷以上,或其他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的建设项目的林地审核 |
市林业局 |
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⒉《四川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的通知》(川林发﹝2017﹞65号) |
无资质要求 | ||
38 |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咨询审查报告 |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普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 |
市交通运输局 |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修改)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修改)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 |
具有相应建设工程咨询、设计资质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普通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 ||||||||
普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审批 |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年10月7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10月7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⒌《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 | |||||||
普通公路建设项目重大设计变更审批 | ||||||||
39 |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 |
修建防空地下室行政审批 |
地勘报告 |
市人防办 |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⒉《关于颁发〈四川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人防办﹝2006﹞71号)⒊《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府办发﹝2012﹞6号) |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施工图设计 | ||||||||
审图 | ||||||||
测绘竣工面积 | ||||||||
40 |
民用爆炸物品专用库安全评价 |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非营业性) |
市公安局 |
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⒉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 |
具有“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制造业甲级资质得安全评价机构 |
双方约定协商 | |
41 |
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登记验资 |
企业核准登记 |
企业核准登记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6号)第二十一条: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以及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
会计师事务所 |
双方协商约定 | |
42 |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验资 |
企业核准登记 |
企业核准登记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二)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三)组织章程;(四)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五)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六)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七)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
会计师事务所 |
双方协商约定 |
|
43 |
出具投资者具备投资能力的证明(足额实缴注册资本的证明)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市商务局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0号) |
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 ||
44 |
《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修订版)⒉《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做好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6﹞38号) |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
45 |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
46 |
放射诊疗设备性能与辐射工作场所的检测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校验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2006年第46号 |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更换放射诊疗设备审批(限不需要改建原工作场所) | ||||||||
47 |
水下工程作业渔业资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水下工程作业渔业资源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及补救措施审批 |
水下工程作业渔业资源环境影响评价审查 |
市农业农村局 |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 |
科研院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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