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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111000087538832/2019-1578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12-03
文号
南府办函〔2019〕73号
有效性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9年版)》和《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

时间:2019-12-03 | 来源: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能职责调整的实际,在对市府办《关于印发〈南充市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南府办发〔2019〕18号)和市审改办、市法制办《关于印发〈南充市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18年本)的通知》(南审改办发〔2018〕2号)所公布的事项进行对应整理的基础上,形成了《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本次公布的两个清单,对市本级行使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统一规范。市本级保留行政许可事项为289项,保留公共服务事项为140项。各部门不得擅自增加和取消调整项目目录。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务服务网和各实施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办理。本次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必须全面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纳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各实施部门要按照“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的原则,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编制流程图、固化各环节,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实现线上线下政务服务的无缝对接。
    三、动态调整。根据法律法规的废改立释、部门职能职责调整等情况,清单中的政务服务事项需要取消、变更、新增的,各部门要及时汇总提出意见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按程序适时调整完善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1. 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9年版)
          2. 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19年版)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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