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南充市市级部门(单位)行政权力责任清单(2020年本)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0〕82号)和《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南府办发〔2020〕19号)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机构职能职责调整等情况,市委编办对市级部门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充市市级部门(单位)行政权力责任清单(2020年本)》印发你们,并通过南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nanchong.gov.cn)予以公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优化完善工作。市级各部门(单位)自本通知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单位)网站上公布本部门(单位)的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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