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南充市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
南充市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
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5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收官之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聚力推动《南充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任务落实,为全力打赢经济发展翻身仗,加快建成省域经济副中心、奋力谱写现代化南充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良好法治环境。
一、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落实南充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计划,推动出台《朱德故里景区保护条例》。围绕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市容秩序管理、未成年人家庭监护等领域加强立法调研。〔朱德故居管理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优化立法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压实起草单位听取意见、论证咨询、风险评估等程序责任。深化法规规章清理和评估工作,按照上位法调整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清理不适应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市司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电子系统报备,实现实质审查全覆盖。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纠正等环节制度要求,倒逼压实起草单位合法性审核职责。(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文件起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四)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南充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落实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机制,做好制发文件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决策起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深化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严格合法性审查人员资格准入,加强审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压紧压实承办单位合法性审查首审责任,探索建立合法性审查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市司法局、决策起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完善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联动把关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要求落实到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决策起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开展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门槛、拖欠企业账款、侵害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涉企违规收费罚款、涉企执法检查等专项治理。整合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资源,搭建多元解纷平台,推动民商事纠纷快速化解,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深入推进企业信息变更、企业注销、开办餐饮店等“一件事”高效办理。开展“一网通办”能力提升攻坚行动,推进12345热线平台智能化升级改造。推进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健全惠企政策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及更新机制,完善优化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专窗,推进惠企政策兑现规范化运行、高效办理。(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按照省上部署,探索推广“天府入企码”,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商(协)会联系点,推进“综合查一次”,探索推行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工作和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效
(十)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一目录、五清单”,推动各类行政检查“减、并、合”。抓好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对乡镇(街道)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执法事项及时予以调整。按照省上部署,启用电子行政执法证。(市司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进一步健全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和资格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市司法局牵头负责)
五、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十二)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持续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开展行政复议“以案促治”专项活动,健全完善行政复议情况通报、问题约谈、风险提示、移送违法线索等机制。强化行政复议与行政调解、行政诉讼和信访工作的衔接联动,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市司法局、市信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持续加强调解工作。深化“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完善诉调、警调、访调、检调对接机制。(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信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紧盯群众急难愁盼,分类分层、依法及时就地推动信访问题实体性化解,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组织开展“八五”普法终期评估和全民普法40周年系列活动,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市信访局、市司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十五)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府院、府检联动,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加大行政复议决定、生效行政判决和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执行监督力度。探索建立“合法性审查+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法治督察”综合监督机制。(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加强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充分运用非现场、物联感知、掌上移动等技术手段,压减现场检查事项,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用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提升网络问政质效。(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健全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
(十七)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相关要求,常态化开展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市、县人民政府年度集中学法各不少于4次,举办法治讲座各不少于2次,各组织开展至少1次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市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大督促落实力度。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创新督察方式,提高督察实效。开展《南充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实施情况终期评估,研究谋划下一阶段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规划。(市司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做好全国第四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准备工作,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做好候选地区和示范项目培育储备,引领和带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市司法局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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