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充市蓬安县河舒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年度实施计划的批复
蓬安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调整南充市蓬安县河舒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年度实施计划的请示》(蓬安府〔2025〕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调整《南充市蓬安县河舒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年度实施计划,该年度实施计划由原实施周期3年(2023年—2025年)调整为8年(2023年—2030年),调整后的各年度实施计划为:2023年8.4039公顷、2024年7.1876公顷、2025年9.7007公顷、2026年12.2878公顷、2027年19.8128公顷,2028年16.2094公顷、2029年15.7968公顷、2030年17.9964公顷。
二、你县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调整后计划组织实施成片开发相关工作,并纳入新编制的各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时完成各年度计划。
此复。
南充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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